出了病房,我一时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只是漫无目的的随处游晃。
刚一踏出医院走廊的门,一阵寒风扑面而来,让人直打寒颤。我将身上的衣服裹紧了些,不让风吹进衣服里。我还记得那天我住进医院的时候还是个艳阳高照的日子,时间一晃,原来天都已经这么冷了。
大楼外面的一排广玉兰叶子早已落光,只剩一个光秃秃的树干,用线绳包了个严实。整条小路,空无一人。许是被风吹得久了,我渐渐习惯了外面的温度,竟然也不觉得冷了。索性寻了个长木凳,坐了下来。
看看天边漂浮的云朵,数数脚下灰色的石砖,听听远处热闹的汽车鸣笛…。。。
给自己留些空白。
“叮铃铃。。。”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打破了现下的平静,我拿起手机一看,果然是他----向屿城。每天这个点,只要他不在医院陪着我,就会给我打个电话。他说我的安稳就是他每天最开心的事。
“喂。”
“今天感觉怎么样?”
“挺好的,你呢?工作累吗?”
“最近和盛世有一个大的合作项目,今天可能要忙到很晚,你今天早点休息,明天早上我就过来陪你,给你带你最爱吃的糖炒栗子。”他的声音带着一丝倦意。
向屿城,我真的值得你对我那么好吗?虽然他总是在我面前表现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可我知道,他经常会工作到很晚甚至是通宵,他为了寻找治疗SHM的方法劳心奔走,他还要承受他的母亲给他的压力,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我。
“向屿城,你喜欢孩子吗?”也不知道怎的,我竟问出了这句话。
“……”电话那头忽然沉默。
良久,他说了三个字“不喜欢。”
强忍着的泪水终于在听到他说这句话时再也止不住,夺眶而出,像断了线的珍珠,吧嗒吧嗒 ,怎么也擦不完。他抱小不点那时眼中流露的温柔与宠爱,我怎么可能不懂!
我深深的爱着这个男人就像他那样爱我,我喜欢抱着他时他身上好闻的味道,我喜欢他说话时好听的声音,我喜欢他喜欢我的样子……。我喜欢他,可又什么都给不了他。
今天,那个孩子的出现,也许是老天冥冥之中的安排。
忽然,我两肩一热,上身被一件大衣罩住。“这么冷的天怎么不在房间里呆着?”顾信之在一旁坐了下来。
眼前的顾信之脱去了白大褂,一身简单的休闲装,衬的他成熟之中又多了几分大男孩的活力。
我猛然察觉,都已经到了他下班的时候了,我竟一个人在外面坐了这么久。
“我出来透透气。那个,其实我这段时间身体一直都很稳定,不一直住院也没关系吧?”我问。
“如果你不想住在医院里,回家里修养也是一样的,你的病情基本上已经稳定住了。”他顿了顿,似是看穿了我的想法,说:“你想离开?”
我没说话,表示默认。
“他知道吗?”
我无力的摇头,甚至不敢去想他如果知道我离去该作何反应,可这次,我必须离开。“我厌倦了每天像个囚鸟似得呆在医院里,我不想我最后的时光都只是在充满酒精味的病房度过的,顾信之,你会帮我吗?”
顾信之眼神一暗,顿了顿,像做了一个重要的决定,说:“梓晴,我不会让你有事的。”
“那你是答应了?”我看向他,“顾信之,谢谢你。”
“从我们再次相遇至今,你已经对我说了不下50遍谢谢了。”顾信之声音一沉。我撞见了他眼神里忧伤,那么深。
我无措地避开了他的目光,“那说好了,我们明天一早就离开。”说完,又加了一句:“越快越好。”
我起身准备回病房,忽然,身后顾信之叫住了我。
“如果我当年没走,现在会不会不一样?”
我的脑子霎时懵了。如果他当年没走?我定定的看着已经起身走到我面前的顾信之,不知如何作答。他站的离我很近,我仿佛都能听见他有力的心跳声。眼神中是我从来也没见过的暗伤与,悔恨。这样的顾信之,让我不习惯。这样的他,一点也不像当初我认识的那个自信,果敢的天才少年。
许久,见我不说话,他故作轻松道,“好了,时间不早了,你的事我会安排,你先回去早点休息吧。”说完,转身离去。
我默默地站在原地,看着他略带落寞的背影,一步一步,慢慢消失在拐角,心中五味杂陈。
这个曾经在我年少时驻扎在我心里多年的男人,终究也要说再见了。
顾信之,除了谢谢,我还欠你一句:对不起。
一夜未眠。
第二日,顾信之像说好的那样来的很早,我本来只是想他抽个时间送我离开A市,却没想到他车子后备箱早已整齐的放着一个男士的行李箱。
“你?”我有些讶异。
他一边将我的行李搬上车,边说:“,我说过我不会让你有事,虽然你现在身体状态很稳定,可让你一个人远赴外地我还是不放心。昨天我已经把工作辞了,所以,现在开始,你去哪?我都陪你。”
他的声音不大,却透着让人无法的拒绝的坚定。
其实都过去了,其实你不用对我这么好,其实,我忘不了那个人……。可到最后,我也没开口。我想,如果那个人我和顾信之一起离开了,应该也不会再来找我了吧,应该也会慢慢忘了我吧。忘了我,去承担他真正该承担的责任,去过真正属于他的生活。
这一次,就让我再最后自私一次。
这座城市承载我太多的故事与回忆,美好的,痛苦的,都在这离别之际涌现脑海。顾信之说他曾经随医院里的医疗团队下乡,为大山里的人做过免费体检,他说那里很远,可很安静。
“你真的不想最后见他一面吗?”临走前,顾信之最后一次问我。
我没有犹豫的摇摇头,既然选择放手,就该干脆点。该说的昨夜的信中我都已经写的很明白了。
“向屿城,这是我第一次写信,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一定非常非常生气,可是对不起,我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而且我没有勇气当面和你道别,就当是身为女朋友的我第一次向她的男朋友耍耍小性子吧,你会原谅包容我的小脾气的是吗?所以,你也不要来找我,我一个人会过的很好。那个把这封信给你的姑娘你看到了吧,她叫莫雨,今年和我一样大,是个很好很好很好的姑娘。19岁之前,因为她滥赌成性的父亲,每天东躲西藏,提心吊胆的过日子,19岁之后,她遇见了一个改变她一生的男人,那个男人给了她自由和生活的希望。长大了,她就想着要报答这个男人,可是这个傻姑娘,宁愿自己一个人承担着生活所有的苦难也不愿打扰那个男人的生活,只是默默守候,她的爱,低到尘埃。向屿城,我不知道你对她的记忆有多少,可我想你有必要知道这些,这个叫莫雨的姑娘等了你整整5年。还有,她的父亲这几日依旧在纠缠她,你要保护好她和你们的,孩子。
小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