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一天的南余笙累的想要狗带,穿着恨天高,手里拿着某品牌的包包,一摇一摆的走在人行道上。
南余笙不由暗自伤感。
自己那些同学不是嫁入豪门,就是某集团高管老婆,还有的是老总夫人了,有的儿子女儿都几窝了,再看看自己三十了!有钱,有颜,要身材有身材,老娘三十岁的胸,十五岁的颜,可为毛就是没有男朋友,现在连初吻都没有献出去,天啦!来一道雷劈死她吧!
其实自己要求也不高啊,就只需要长得帅,有钱,身高一米九(谁让她一米八那),对她好,不就完了吗!
要是天降一道雷把她劈死了,她一个不小心穿越了?咦,还附带一个金手指,穿越到古代,一个大帅哥成了自己的未婚夫,可·自己不爱钱,不爱颜,只希望一生一世一双人,抛弃了这朵桃花,没想到遇到一朵桃花王,刚开始只是朦朦胧胧的好感,后来他非我不娶,我非他不嫁,哦,最后双双死去,化作蝴蝶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哦,这就是爱情!
“呸!呸!呸!什么破东西,梁山伯和祝英台都乱入了。”南余笙对自己有些唾弃。
“哎,要真这样多好啊。”
……
“救人啊!救人啊!”
救人?有人落水了?南余笙看见不远处的人群,暗想如果有个帅哥,勾搭勾搭也是好的。
南余笙快步凑过去看热闹。
当南余笙到了时,南余笙向江里看了看,除了一条黄金猎犬在水里扑腾外,哪里有什么帅锅。
对了,一只狗也叫救人?玩我那?
南余笙刚刚想走,却因为人太挤,不知道谁一把把她推下水了!
靠!南余笙只想爆粗!那个贱人把老娘推下水了!等老娘游上去了不把你骂个狗血淋头!
可事实难料,南余笙落水里,由于江水太冰,双脚抽筋!游不动啊!
南余笙将希望的目光投向那只黄金猎犬,那只黄金猎犬傲娇的瞧了南余笙一眼,狗爪踩在南余笙的大胸上,一用力,一登,它游上去了,可南余笙身子却向下沉。
冰冷的江水袭向南余笙,渐渐南余笙失去了知觉,就这么死了,哎。
南余笙死之前想的一句话就是
‘老天垂怜我啊!离开还不到三十年就想我了,就这么迫不及待想我去陪他老人家啊!’自己还是这么受宠爱啊!
江上的人看着南余笙为了救一只素不相识得小狗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不免为她叹息,不过想来这个社会好人还是多的啊!
这样的好人怕是不喜欢他们把她打捞起来吧,毕竟人家如此爱动物,说不定人家喜欢大自然母亲的怀抱,何况打捞她,给她一块墓地,多贵啊,能省一笔省一笔吧,这样的好人会理解他们的吧,对吧?
so众人不约而同的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的离去了。
南余笙若是知道了一定气得吐血,狗娘养的都不知道给老娘埋起来,就这么死了好不甘心啊!
好在南余笙不知道,不然一定会作妖了,估计会变成厉鬼去残害国家的花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