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宿迁县志》记载,陆奋飞(1592-1657年),字九万,号翀霄,明代宿迁人。其人魁梧不群,志趣淡泊;雅好读书,诗文壮丽。从政十余年,无论是当中央官员,还是任地方官吏,都清正廉洁,关爱百姓,政绩卓著,家乡为其建宗祠并铸钟纪念。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27岁的陆奋飞考中举人。性格耿直的他常常仗义执言,为民请命。1626年,总河、总漕两都府为施工方便,准备开凿宿迁境内马陵山,新辟一条水道。但此举既要耗费大量民力,又要毁掉大片良田,同时还会使一批百姓流离失所。陆奋飞当即上书,历陈此举之害,建议疏通利用废旧河道。最终,毁田开渠之议被废止。
崇祯四年(1631年),陆奋飞中进士,从此步入仕途。他先任推官,掌管诉讼、审计等职责,其间曾受理一案,当事人为开脱责任,以为他祝寿之名送千金贿赂,陆奋飞坚拒不纳,秉公办事。后来有人问他为何不收这送上门的寿礼,他回答说:“一时之利,终身之悔也!”
由于他学识渊博、品格高洁,后改任嘉兴府教授,主管一府教育工作,不久升任南京国子监助教。国子监是全国最高教育机构,助教是协助国子监博士教授生徒的学官。当时,有一位江苏靖江籍通过捐纳入学的监生,纳粮米450石后没多久意外死亡。不法胥吏趁机中饱私囊,事后反诬该监生欠缴粮米,逮治其家人,致其一弟六仆受牵累而死。陆奋飞得知此事,极为愤慨。他不怕得罪同僚,极力为该监生申辩,最终查清事情真相,使贪赃枉法者受到惩处。
后来,陆奋飞因母亲去世而辞职服丧。其间皇帝下诏求谏,陆奋飞虽居山野守孝,却心系庙堂之忧,他针对当时司法腐败、冤狱不断,导致社会矛盾日益激化的实际,上疏朝廷,请求将五年御审一次重大刑案,改为一年一审。这个建议得到崇祯皇帝的赞许和采纳,改良了明朝末年的刑法,减少了重大冤滞案件。
守丧期满后,陆奋飞先后任兵部车驾司员外郎、户部福建司郎中、饶州知府等职。他始终忠于职守、勤勉公事、忧国忧民,多次上疏谏请缓征税粮、减轻刑罚、停止劳民伤财工程等。他还主张起用谏官,广开言路,以保持政治清明。
明朝灭亡后,陆奋飞拒绝出任清廷官吏,避至家乡马陵山深处,建楼隐居。如今,隐居楼楼基尚存,附近百姓亦常娓言其事。后有文人在此写下诗句,“护爱马陵惠梓桑,为官拒贿节操良。‘一时之利终身悔’,警世名言万古芳”。
名师点评:
在江苏省新沂市马陵山风景区,至今还保留着明朝志士陆奋飞的隐居楼遗址及其墓址。人们来此游览秀丽山川之余,常会凭吊、缅怀这位为政清廉、刚直不阿的一代清官,回味那句“一时之利,终身之悔”的千古警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