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去那个秋来,刘庆之一边从那薄薄的小册子上如饥似渴地吮吸着知识的甘霖,一边茁壮地成长着,经过了八个寒暑,刘庆之虽然未出落的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但却是长开了不少。十岁的刘庆之已经可以用清秀这样的词来形容了,眉眼还未长开,但已经自有一种气度。温润如玉,谦和有礼,见人三分笑。
刘康在魏明帝做出了那个承诺之后思考了三天三夜,之后他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刘庆之培养成一个居家型好男人。他也是希望子孙满堂的,然而他决不允许刘庆之成为一个多情种子影响日后夫妻和睦。时势比人强,只能委屈自己的大儿子,让自己以后的儿子多娶几个罢了!
受这种方针的影响,刘康为刘庆之请来的蒙学先生并不是那些大名鼎鼎的汉朝遗老,满腹经纶的大儒,而仅仅是一个山阳境内名不见经传名唤宋帘的孝廉,而这个宋帘则是以疼老婆与专情出名,刘康希望以这样的一个正面形象熏陶刘庆之使他成为一个优秀的丈夫。
虽然宫里还没个准信儿要让刘庆之尚哪个公主,但总得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不是?刘庆之明白像刘家这种历史遗留问题,是很难解决的,尽管似乎无论魏晋,山阳总是混的很不错,直到后来少数民族入关才被灭绝了社稷。
现在他准备把刘庆之送去建安学宫进行深造,现在的建安学宫已经是曹魏最顶尖知识分子的摇篮,并且还设有异人宫,专门培养那些具有特殊能力,比如奇门八卦,望星占课,搓火球以及万人敌这类强悍生物。如今的前线战场,已经是分属各势力的异人作为精锐小队频繁发生小规模高烈度摩擦的景象了。前线的士兵大多在屯田,以及安居乐业。但是普通士兵并没有失去作用。异人对普通士兵的最佳战绩由吴国的吴岚保持。这个来自吴国的年轻人,以一人之力击破了蜀国一支伪装成马贼的五百人骑队。吴岚是被那支骑队血洗后的小村庄的最后一人。
无论如何,为了山阳的延续,刘庆之总是要去学习先进的知识的,顺便还应当结交一些朋友,只要不结党,不是红颜知己,那就很好了。
刘庆之此时便是在收拾行李。他看着床上的三本小册子,叹了口气。
刘庆之如今对于三卷《太平经》已经背的滚瓜烂熟,然而能背下来是一回事,能否应用又是一回事。就好比当年那些背了本英汉字典就去考试的人才,遇见听力还是只能两眼发直地听着洋文不知所云。
《地卷》没什么好说,这种高中水平的地理志刘庆之已经融会贯通了,没有什么好说的;《人卷》的研习成果便是他如今时常挂在脸上的微笑,《天卷》是他研究的最多的,也是他进展最慢的一卷,如同南华那样随手画一个圈进行的移形换位他却还做不到,他甚而无法突破那一重“天人感应”的屏障!
天人感应是太玄道术的基础,这是一门并不循序渐进,反而一日千里的道术。只要能够感应到“冥冥之有灵”,就能够“随心所欲”。能够突破那一层,则能常人之所不能,乃至凌空虚渡,朝游北海暮苍梧,一念所动,身之所至。
刘庆之对这种类似大逍遥的手段很感兴趣,但别说触摸到门槛,连门在哪里都并不知道!
刘庆之看着手中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心想难道因为我不是本地人,水土不服才无所进展吗?他有点气,身为经过高考惨烈搏杀的幸存者,他如今已经拥有了丰富的理论知识,但是最重要的实践死活无法达成又有什么用,就好比那些江湖骗子说着自己铁口神断,阴阳知机,却只是个粗通心理学的人精罢了。
他又叹了口气,将小册子重新收好,放进了行囊之中。
他已准备好了远行。
在与家人告别之时,他忽然想起来当年离开家里去上大学的时候,父母是把他送到北京的。那是他第一次离家独立生活,想来家里也并不放心吧?尽管那时的自己鲁莽而自信,仿佛以为从此世界的大门为他而敞开。
这是第二次远行了,仍旧是为了求学,仍旧是去那最高等的学府,所不同的是家人并没有随他同行。刘康还要处理山阳的事物并不能分身,他也婉拒了自己的曾奶奶送给他的小侍女,他已能很熟练地骑马,于是他只要了五匹快马,四名健仆,略有些寒酸但精神无比地向着许昌而去。
刘康长亭里看着刘庆之远去的背影,忽然有些感伤,他觉得有些对不起自己的儿子。为了汉祚的延续,重任已经担在了他的肩上。
自己在他这个岁数的时候在干什么呢?斗鸡走犬,吃喝玩乐,再大的事情也有自己的爷爷担着,并没有什么好担心。
忽然间他的眼泪流了下来,他并没有去擦,抬起手来就会显得很软弱。
“风有些大呢。”他忽然说了这么一句,假装那眼泪是为风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