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还没有好全,似乎……咦,这个时候,谁会打电话过来,倒是让她有些惊奇。小心翼翼穿上鞋子,慢慢下楼,走到一半的时候,电话停了。安闲自我安慰:看来是有人打错了吧。反正现在就算不是那个原因,也有很多欺诈电话。要转身,拉住楼梯的扶手,脚刚刚抬起来,可是电话又响了起来。
安闲认命,看来,今天这条路,是非要她走完不可啊。好不容易接到电话,刚想开口问对方是谁,却不想,那边先哭着说话了:“阿哲,爸爸病得很厉害,医生什么话也不说,就只是摇头,我好害怕,打你手机打不通,你在哪里?”电话的那边,哭泣着的是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柔柔的,楚楚可怜的样子,就算没有看见她的样子,只是听听她的声音,她也能感觉到,她是一个怎么样水灵的女孩子。
恐怕,就是那个和宁姐长得很像的女孩子吧。
原来,这些天,他一直没有回家的原因,是这个。原来他一到家又要离开的原因是这个。原来,除了宁姐,他真的还能爱上别人。那么她的存在,是多么可笑啊!那么早之前,就因为心疼他,想要一直守护着他,不想让他一个人难受,可是他,原来从来不会因为没有了她而感到寂寞,事实上,真正需要人守护的人,其实是她自己。她为自己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好这么肆无忌惮,光明正大待在他的身边。最厚颜无耻的人其实是她才对。别人,根本就没有错啊。
眼泪,晶莹的,从眼角跌落。安闲,现在你还有什么理由待在他身边?已经有人可以代替你守护了,你还有什么理由待着?
不知道为什么,她第一个反应是挂了电话。很匆忙的,重重地把电话挂了,然后整个人像被抽离了一样,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滑倒在地,电话是不是被拖到了地上,她也不知道了。虽然很不礼貌,但是她的心好痛,痛到不能再听见电话那边的声音。紧紧捂住胸口,想要让自己完全冷静下来,无奈,眼泪是听不懂她的化得,总是和她的意志相违背。
一步一步,慢慢地挪动着脚步,走上楼,楼梯也变得漫长起来,明明只要那么几步就能走到的,可是为什么现在却这么遥远,走了好久好久,手死死撑着扶梯,不然,恐怕连一步都跨不上去。走到一半的时候,脚掌只有一半才在了楼梯上,另一半踩了空,那只扭伤的脚,也使不上什么劲,整个人都没有办法支撑,所有重心都在后面了,后脑勺往后仰去。肩膀摔在了楼梯上,转一个身,后脑勺磕到了楼梯,一圈一圈,身体不停地翻滚,直到十几个楼梯完全滚完。
后脑勺狠狠地撞在了地面上,人是面朝上的。脑袋后面有一种眩晕感,曾经的记忆,一遍遍在脑子里过滤。
那年夏天的开学,第一次见到萧哲,其实不是在学校,更早以前,是在酒店里,酒店里就看见过了,送了花的,她远远地看见,那么英俊的一个男人,鼻子好挺,眼神很深邃,皮肤好白,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斯文的男孩子。从小在乡下长大的她,好像看见了漫画里出来的白马王子,英俊,高挑,又很浪漫。
第二次见面,是在学校里,离那棵银杏树不远的地方,远远地看见,他温柔的眼神,全部注意力都在宁姐身上。那时候,好羡慕,宁姐能找到这么帅气又有钱,而且还很专情的好男人,真的很幸福,她也幻想着,偷偷幻想着自己也能有这么一个男朋友。
第三次见面,是在他家里,因为法国大餐之后,他说过要教她法语,她很开心,就去了。说了好多,印象最深的是,萧哲他说了好多的国花,那么多的国家,几乎恩呢该一字不漏地说出来,问他原因,还很深地记得,他目光如水,柔柔地说,因为她喜欢。
后来见过很多次,因为是宁姐的妹妹,所以一直被学长当做妹妹关心着,她就是这么坏,利用了那层关系,所以享受着他的温柔。后来的后来,又一次,学长喝醉了,然后,他们的第一次,就在那个朦胧的夜里,这么发生了。她想要忘记的,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想了起来,再也擦不掉了。
她还记得,在背后偷偷看着他的样子,看着他吃饭,他吃饭的时候,总是抿着嘴,似乎很少吃饭,一般是吃菜的。尤其不喜欢吃胡萝卜,不知道为什么讨厌,也不喜欢吃蛋白。她偷偷地记下来了。喜欢吃基围虾,不喜欢螃蟹,喜欢淡一点不喜欢吃辣;她记得,他喜欢的颜色,最喜欢的颜色是黑色,最讨厌红色。记得他最喜欢的水果是苹果,最讨厌的是芒果。吃了芒果就会过敏。还记得他最喜欢兰花,所以她特意在家里种满了兰花……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留意过。毕竟,他回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而且,他一回家就好累。不是通宵达旦,就是一回来就睡觉。
还有什么,关于他和她的记忆。啊,还有,他送的第一份礼物,是一个珍珠项链。链子是纯金打造的,用铂金做成一个天鹅的形状,上面镶了碎钻,天鹅的腹部中间镶了一颗粉色的珍珠,很漂亮,她一看见就好喜欢。但,那不是她的风格,一点也不适合她。那样淑女的,最适合的是宁姐,她知道,而且,宁姐最喜欢的动物是天鹅,宁姐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宁姐最喜欢粉色……上面所有的元素,都和她无关,但是她依然很高兴,那是她的第一份礼物。
头越来越晕,视线也开始模糊了,为什么天花板,这么远,水晶吊灯上的灯光的颜色会这么模糊上面的光晕原来这么美,这么美。从来没有仔细观察过其实仔细看,那上面好像也有一只天鹅的形状。啊,那是宁姐喜欢的。
脚好痛,头也好痛,她想睡了,学长,对不起,其实,一直以来,都是我在抓着你不放手,我总是用那些苍白的理由,来分享你的温柔。
学长,我好想跟你说声对不起,手指上沾满了血迹,伸手,在楼梯上,一笔一笔,一划一划,每每写那么一笔,脑袋就好像血氧了,更加眩晕。一定要写完,如果,如果再也醒不过来,学长他,会自责的,“对不起”三个歪歪扭扭的,视线越来越模糊,已经看不见自己在写的字了,一会儿清楚,一会儿模糊,还有一个字,最后一个字,眼泪留下来,更加挡住了视线,别流了……让我写完。
我好累,学长,我要好好睡一觉……眼泪从眼角落下,落在冰冷的地板上。
夜还深。人已静。
“刚办完公司的事情就过来了,医生在哪里,我去问问,先别着急。”萧哲一脸的疲惫,这几天,事情太多了,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合眼了,但是还是强撑着到这里来。一到医院,李嘉玲就扑进了他的怀里,哭泣着,哽咽着,说不清楚话。
他拍拍她的肩膀,安慰着她,然后就往里面走进去了。一直把他留在这里,或许是一件明智的事情。只要能留着他,留着他的心,就好了。李嘉玲看着萧哲进去的背影,这么想着。
“情况怎么样?”他每说一个字,感觉都很吃力,眼睛下面淡淡的青色,看起来是太过疲惫了。谁知道呢?
“情况很不好,本来以为只要做一个手术,移植手术成功的话,基本上只要修养好就可以了。但是没有想到会产生并发症的情况,不仅仅是肺部,就连其他几个部位也相继发生了病变,恐怕,结果不是很好。好做好心理准备。”
一看见萧哲出来,李嘉玲就跑着过去,急急地抓住他的衣服,问道:“怎么样了?我爸爸。”
“嗯,还好,医生说,只要好好治疗,这次手术成功的话,修养好就可以了。”刚刚医生的话还在耳边,但是他却说了一半,剩下的一半吞进了肚子。
李嘉玲似乎松了一口气:“那今天留下来吗?”
萧哲想了想:“不了,今天回去一趟,已经好几天没回去了。”
她拉着他的衣角道:“能不能多陪我一会儿。”
他想了想,点头道:“嗯。”
从来没有听他说起过,有关妻子的事情。她是新来的,也是道听途说。听说:
“总经理一点也不喜欢他现在的妻子,不过就是做做样子的。”
“就是啊,如果真的喜欢,怎么会一点感觉都没有呢?毕竟她可是做了总经理两年的秘书的。”
“总经理的妻子,原来是总经理的秘书?”
“啊,就是,做过两年呢!听说,总经理的未婚妻,原来不是这位,是这位的姐姐。总经理喜欢的是那位,可是那位听说是逃婚了。后来是余情未了,所以就娶了现在的这位。”
这样的话,他一定会喜欢她的吧,就凭这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