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把这个话题放在微博和杂志上,立刻吸引了众多人的响应,我的邮箱都要爆了。我从中挑选出一些比较好的,按照上面的电话打过去,多数人应邀接受采访。
这不过是一个很早就有杂志社做的事情,但是唯一我们与他们不一样的是,我们会帮助讲述者去寻找他们故事里的主人公,传达一些他们未说出口却依旧想说的话。这其中,我们还促成了一段姻缘。这段感人的爱情故事就像是小说里写的那样,把我们杂志社所有的人都感动得稀里哗啦。包括不相信爱情的磊磊同志。
十年,整整十年。一个未嫁一个未娶,只为当初的一句算不上承诺的话。
十年后,如果你还爱我,再来娶我。
于是,男孩便开始等待。
十年,当我轻轻敲下这两个字的时候,我在想十年算不算很长?爱一个人如果爱了十年、二十年,是不是要比那些说爱一万年的来得更加的真实。
一个人默默地爱着另外一个人,十年。期间,没有陪伴没有音讯,只有爱情。
可是,对于一个真正爱着的人,十年怎样?二十年又怎样?只有爱过的人才知道其中的滋味。
我们把主人公的婚纱照做成了杂志的封面,并且隆重推出,在静安甚至闹出了一点小名气,许多人慕名想拜访这两位新人。不过,我们按照新人的意思,都一一婉拒了。
我们把他们十年后的第一次见面安排在他们第一次相见的咖啡馆里。十年未见,第一次相见,却依旧如故,弄得我坐在他们中间,感觉自己像顶了个巨大的灯泡。
他帮她点了她爱喝的咖啡,三分之一糖加一点点盐,她喝了说,还是这个味道。她把她织了十年的毛衣拿了出来,他毫不顾忌这是在上海的夏天,在高档的咖啡馆,套在了身上,说了句,和那件织得一样暖和。他摸着她的头发,告诉我说,我喜欢摸她的头发睡觉,她本来是短发,为我留的长发,说完幸福地看着她。她说,你肠胃不好,要多吃水果少吃肉,做到了吗?男人温顺的点点头,毫无顾忌外人。
我感觉我在他们面前就是个空气。不单单是我,真个世界都是空气。他们彷佛被一种强大的爱情磁场包裹着。让我羡慕得不得了。
我把这个故事告诉温煦,温煦在电话那头迟疑了好久。
“你找到这样的人了吗?”
“我,我,我当然啦。”为什么我总是要在他面前装作很幸福的样子。
“一个未娶,一个未嫁,真好。”
我说:“十年唉。”
“十年怎样,如果是我,二十年我也做得到。”
“算了吧,就你这种公子哥,不缺爱的人永远不懂爱。”
温煦在那一头忽然变得很沉默:“是啊,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爱情。”
然后我们谁也没有说话,默默地挂掉电话。
不过,除了这种爱情之外,我们也意外收获了别的一些,我觉得甚至都不能称之为爱情。但是,主人公非要我们帮他们寻找他们的爱现在在哪里,让我们觉得很为难,我们只能告诉他实在是找不到,抱歉。
比如说昨天的收到的一封邮件,是个男的回忆他的大学初恋,整一个自恋,说那个女孩怎么怎么对他好,而他却像个混球一般打她骂她,她还是那样爱他。现在他很后悔,想问问还能不能重来。我真想回复他一句,重来你个妹。
再比如这封,是个女的,说她的师哥有多么多么爱她,又是多么多么的优秀,但是她就是不喜欢他。因为她当时有个更优秀更帅的男朋友。她心里一直很愧疚,希望通过我们找到他告诉他忘了她。我晕,你怎么知道人家还爱着你啊?
至于其他的一些初恋、暗恋,真的完全是一个人在那里过家家,跟爱情毫无关系。我们都懒得回复。
原来,许多人都和我一样,并没有电影和小说里那些动人的初恋故事。初恋之所以动人,是因为人人都向往。所以,即使自己的初恋并不美妙,也都“因为这是初恋”这一光环,变得美好和难忘起来。
更何况,人类本来就是一个善于自欺欺人的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