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第一缕阳光照在了殷筱恬的脸上。
殷筱恬慢慢地睁开了眼睛,只觉得后脑勺很疼。
她先四处望了望,接着再看看自己正坐在地上,顿时吓了一大跳。
对于她这个小宅女来说,哪里都不安全,只有字的房间最安全。
可是她却无缘无故被雷劈了,而且还来到这个鬼地方,能不害怕吗。
殷筱恬慢慢的站了起来,揉了揉她的小PP,接着嘟着嘴说了一句:“那俩人有病吗,把我丢了,也不丢个好地方……”
她就这样漫无止境走在树林里,她看到远处有一条小溪,便走了过去,她心想:从来到这里,不对,我就没来多久,就没看过自己长什么样,长得好倒不要紧,万一长残了……
想着想着,她加快步伐走了过去,站在湖边,便被惊呆了。
头发只是梳着一个普普通通简单的双平髻,一个头饰也没有,仅有两条发带。
但是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地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
殷筱恬不禁沾沾自喜,骄傲自豪地说:“哎呀,这人嘛,是不能靠衣服打扮滴,还是得看天生丽质的。”
虽然这个长相的事解决了,可殷筱恬孤身一人在这大森林里,根本活不下去啊。
于是,她便沿着这条小溪,开始寻找住宿的地方。
也不知殷筱恬是不是被辛运女神眷顾着,不一会她便找到了一间小木屋。
她刚打开门,大片大片的灰尘扑面而来,于是,她就采来了一些大叶子,并从小溪边找来水,在屋子里进行了一个“大扫除”,对于她这种“懒癌晚期”的人来说,这简直就是挑战人的极限啊。
终于打扫好了,殷筱恬突然发现,这里家具差不多都齐全了,被子枕头也有,一看就知道是有人住过的。
住的地方选好了,最后就是出去找吃的了,殷筱恬虽然很不情愿,但又自我鼓励地说:“殷筱恬,你可以的,就当是野外求生吧!”
说完,就拖着疲惫的身子出去了。
走着走着,殷筱恬发现草丛那边有什么东西在动,于是“不怕死”的走了过去,一看,妈呀,惊到了!
一个男子,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
外表看起来好像温文尔雅,但其实却又让人胆战心惊,不容小觑。
一头乌黑的发丝被高高束起,一双剑眉下是一对丹凤眼,虽然紧闭着,但充满了邪魅的气息。
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一席深紫色的衣服更给他增添了一丝危险的气息,这简直就像是童话中的白马王子。
殷筱恬顿时泛起了花痴,不过定睛一看,呀!这帅哥身上怎么都是血?
于是,殷筱恬不管三七二十一,连拖带拉的把他带回了小木屋。
接着又是找吃的,又是烧水。
然后,殷筱恬不管节操是否掉一地,拉着男子的衣服就扯,扯了好一会才扯开。
只见他白得像女人的皮肤,让人羡慕嫉妒恨,身材也是让人醉了。
接着,殷筱恬看向他那双手,我擦!修长的手指,洁白如玉,不禁让殷筱恬觉得,这不会就是一个书呆子吧。
但小丫头就是小丫头,她的眼睛不再是黑不溜秋,而是有两颗大大的爱心,在“pong——pong——”直跳。
她再看了看男子身上的伤,不禁觉得惨不忍睹,于是细心的帮他擦洗起来。
陌生男子之前还发着高烧,不过很快就被殷筱恬给降下去了。
深夜,殷筱恬的眼皮就像是打了铁一样,沉重极了。
终于,殷筱恬忍不住了,趴在床沿边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