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来居客房内,三人正在说话。
突然,叶峰猛的拍桌而起,怒目圆瞪道:“这帮可恶的马贼,不但掳人钱财,竟然还将一个游牧部落的三十多口人都杀了,这般恶行,实在是天理难容。”
乐青儿回想当日所见,依然怒不可遏:“贼人虽然可恨,但当务之急,却是要想法将那部落中被掳走的孩童救出,以慰他们族人在天之灵。”
“乐姑娘可知这些贼人所在,今夜我等就去将那贼窝一锅端了。”叶峰打小便是孤儿,对这些孩子的遭遇,深有体会。
乐青儿愁眉不展,轻轻摇头道:“我今日进城后已打探多时,可还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刚才那四人,若能生擒一人就好了,可惜贼人太过狡猾,还是让他们溜了。”
罗不胖歪着头想了想道:“一人计短,三人计长,我去请沈叔来问问。”
罗不胖去后不久,便带着沈冲回到屋里。
叶峰将事情又说了一遍,沈冲立即反对道:“胡闹,这些马贼杀人如麻、来去无踪,岂可轻易招惹,若不能将你俩安全送往天都学府,我怎么向家主交代。”
乐青儿见沈冲不肯相帮,正要起身离开,叶峰起身道:“乐姑娘莫急,等我再商量商量。”
叶峰一边拦下乐青儿,一边对罗不胖使了个眼神。
罗不胖没想到沈冲会一口回绝,心里也有些不痛快:“沈叔,从小你就教导我和阿峰,要见义勇为、锄强扶弱,我们也一直以你为榜样,可今日之事,你不但不管,还要阻止我和阿峰,这是为何。”
罗不胖晓以大义,可沈冲依然不为所动:“三少爷,此去天都学府路途遥远,临行前,家主可是一再交代,要我好生看管你们,不能出任何意外。
为了你们的安全,就算丢掉我的性命,我也在所不惜,但此事太过凶险,我实在不能答应。”
自古忠义难两全,谁又能说沈冲做的不对呢。
罗不胖摊开双手,对叶峰道:“阿峰,只有看你的了。”
叶峰动情道:“沈叔,我自小流落燕云城,深知这无家可归之苦,这些孩子落到马贼手中,更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难道沈叔真愿意看他们受尽人间疾苦。”
沈冲心中纠结,依他往日的脾气,遇到这种事,不杀他个人仰马翻,怎能解他心中之气。
可今日有重任在身,一旦处理不好,让叶峰和罗不胖两人有所闪失,那他沈冲如何向罗远交代,如何向齐忠交代。
两害相权取其轻,沈冲不得不硬起心肠道:“叶峰,你莫要多言,若是他日,沈叔一定独闯贼窝,杀他个鸡犬不留,但今日绝无可能。”
“沈叔,那就对不起了。”叶峰高举一块玉牌,道:“沈冲听令。”
当沈冲看清叶峰手中的玉牌,不敢置信道:“阿峰,你怎么会有家主令。”
罗不胖上前道:“当然是老爷子给他的,沈叔,早点答应了多好,非要逼阿峰拿出家主令,见令如见人,你不会打算抗令吧。”
沈冲叹了口气道:“没想到家主也跟着你们胡闹,算了算了。”
“家主在上,沈冲听令。”
叶峰眼明手快,没等沈冲跪下接令,便将他扶住道:“沈叔万万不可,小子实属无奈才出此下策,等将人救出来后,我一定给沈叔赔罪。”
沈冲站直身子,脸上为难之色尽去,好似叶峰此举,帮他做了一个很好的选择一样。
三人见沈冲答应救人,都面露笑意。
一番商议后,沈冲道:“这仙来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我们人生地不熟,要挨家挨户的查找,实在不是一件易事,反而容易引人注意。
马贼向来只夺人财物,像这样灭户掳人之事,实属罕见,这里面,恐怕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
你们在此等候,我先去打探一些消息,然后再做打算。”
沈冲所言,让三人顿时有了主心骨。
叶峰道:“沈叔就是厉害,若是没有沈叔相帮,恐怕这些孩子出了仙来城,我们都还在四处乱窜。”
沈冲佯怒道:“哼,你小子敢拿家主令威胁我,等你回了燕云城,看我怎么收拾你。”
罗不胖打了个哈哈道:“将在外军令有所不受,沈叔若真不想帮这些孩子,只管将我俩带走就是,就算老爷子知道了,也一定不会怪罪你,沈叔,你说对不对。”
沈冲瞪了一眼罗不胖道:“就你小子话多。”
三小闻言,会心一笑,沈冲转身离去。
半个时辰后,沈冲回到屋里。
叶峰见对方愁眉紧锁,看来并没有打探到什么好消息。
“沈叔,事情有变?”
沈冲并不作答,只是做了一个禁声的手势后,迅速将耳朵贴在房门上,仔细听着屋外的动静。
片刻之后,见屋外没有任何异响,沈冲才回过头来,低声对三人道:“这燕云酒楼恐怕和那些马贼有染,赶快收拾一下,我们连夜出城。”
不等三人发话,沈冲紧接着道:“不要多言,一切等出了城,沈叔自然会说明。”
从燕云城出来,众人也没带多少东西,只是简单收拾一下,一行人便赶着马车出了仙来居,朝仙来城城门而去。
与此同时,在仙来城的某处院落中,厅上正坐有一人,此人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善与之辈,特别是他脸上那一道从左耳一直划到嘴角的伤疤,更显狰狞。
疤脸男子名叫阴十三,是个不怕死的家伙,此人穷凶极恶,擅使双刀,早年曾得名师指点,一身修为甚是了得。
此时,在阴十三下首处站有一人,借着烛火一看,不正是被叶峰所伤的贼人是谁。
阴十三把玩着一把精致的匕首,面无表情道:“赵文东,伤势如何?”
在这帮马贼堆里,阴十三可是出了名的心狠手辣,稍有办事不利者,无不受他惩处。
赵文东见阴十三手中匕首在自己面前晃来晃去,那还敢如实相告,只好忍着伤痛回道:“大哥,些许小伤不足挂齿,吃些伤药修养几天就没事了。”
阴十三闻言,两眼一瞪、手中匕首‘啪’的拍在木桌上:“连三个十几岁的娃儿你都打不过,你还有脸来见我?”
见阴十三发怒,赵文东扑通一声跪到地上,颤声道:“属下无能,请大哥饶命。”
赵文东的表现,让一向以此为乐的阴十三十分满意:“若不是今夜有一队肥羊出城,我定不能轻饶了你,据探子来报,这群人都是过路的客商,身上所带钱财可是不少,可惜今夜买主就要上门,我脱不开身,你带些好手,马上给我去追,要是此事再办不好,你就不用来见我了。”
赵文东见躲过一劫,忙领命而去。
草原上温差极大,不管白天多热,到了晚上,还是会让人感到丝丝凉意。
一道弯月孤零零的挂在天上,晚风轻吹,及腰的草丛来回晃动,仿佛一只巨大的怪兽,隐藏在无尽的黑夜中。
在宽大的马车车厢里,三小正在和沈冲说话。
乐青儿对沈冲并不了解,心中对他此举很是困惑,便先问道:
“沈叔,你说这仙来居的掌柜和马贼有染,但这都只是你的猜测,若是那马贼并没追来,那我们不是白忙一场。”
沈冲见叶峰和罗不胖用同样的眼神看着他,便解释道:“马贼的探子从我们出了仙来城开始,便已经跟着我们了,只是你们没发现而已,从目前的情况看,恐怕我们刚进入仙来城,便被这群马贼盯上了。”
三小闻言,忙打开车窗往后看去,可昏暗的夜色中,除了护在马车周围的罗家守卫外,便再无他人。
罗不胖失望的缩回脑袋:“沈叔,我看了半天,这一路上,除了我们自己人外,连只兔子都没有,那来的什么探子。”
沈冲早知如此,便指了指车顶道:“我可没说探子在地上,而是…”
“什么,探子在车顶上?那还不快停车,将这探子抓出来拷问一番。”不等沈冲将话说完,罗大智拉开车门,就要跳下车去,还好被沈冲及时拦住。
沈冲苦着脸道:“三少爷,我也没说探子在车顶上啊。”
“那你刚才这手势是什么意思。”罗不胖重复沈冲刚才的手势道。
叶峰转念一想,立即明白了沈冲的意思:“沈叔,你的意思是说,探子在天上?”
沈冲赞许的看了一眼叶峰道:“草原民族,被称为马背上的民族,凡在草原上长大之人,都是天生的捕猎好手,但草原上辽阔无比,处处都是茂密的水草,在这样的环境里,很容易就会将猎物追丢。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草原部落在长期的实践中,便形成了养鹰的风俗,经过特殊训练的苍鹰,不但擅长追踪猎物,而且通过不同的飞行方式,还能将猎物的远近、数量告知狩猎之人,你们仔细听,我们头顶上的苍鹰越飞越低,恐怕马贼离我们已经不远了。”
沈冲话没说完多久,远处便隐隐传来阵阵马蹄声,从马蹄声的密集度判断,来人还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