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凌在地球时认识的女孩也就仅限于自己的同学,至于青梅竹马,或者姐姐妹妹什么的根本没有,更别说女朋友了,他在学校时倒是有不少说的上话的女同学,但也仅限于同学间的正常交流,本质上,他还只是个撩妹经验为零的纯洁小青年,现在有一个超级大美女摆在面前让他去攻略,叶凌表示他有点方,不过恋爱向的游戏他以前也玩过不少,这让他有了一点底气。
“咳咳,先从最基本的自我介绍开始吧,”叶凌假装咳嗽了一声,先开口道:“和你一样,我也叫叶凌,姓氏和你一样,凌字是盛气凌人的凌,今年十八,和你同岁,爱好广泛,尤其喜欢美食。”叶灵眨了眨眼,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在说道美食的时候,叶凌觉得叶灵的目光中闪过一丝热切。“我喜欢吃,对吃的也有一番研究,不是我自夸,到今天为止,在厨艺上,我就只服过一个人。”感觉在这方面能拉近两人的关系,叶凌趁热打铁,补充了一句。
“哦,是吗?“叶灵的语气充满了怀疑,显然不信,“在吃的方面,我可是很挑剔的,你要是能做出让我满意的菜,我就信你,不然我就当你在说大话,对于这类人,我可不感兴趣!”叶灵警告着,神色认真,不是在开玩笑。
“你要我怎么证明?”
“你自己想办法吧?既然你说你很喜欢吃,那应该随身带着厨具,食材吧。”
“这是自然,”叶灵暗自庆幸,好在星戒内还留着大半条火灵蟒,“你总得给我各地方弄吧。”
“不用去别的地方,就在这了,我会盯着你,别想作弊。”
“好吧。”叶凌无奈,当着叶灵的面生了一堆火,架起了锅,取出一大块火灵蟒肉开始烹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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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月虚幻,当空悬挂,繁星闪耀,布满天空,叶凌在叶灵恋恋不舍的目光中,下了云舟。毫无疑问,作为一个吃货是很难抵挡美食的诱惑的,哪怕是这个吃货是美女也一样。在叶凌的手艺下,叶灵可耻地被征服了,尤其是叶凌当着她的面将三株四品灵药当作材料丢进锅里煮了,更连眼都不眨一下,更是让叶灵敬佩不已,她还从来没见过有谁舍得用灵药来煮着吃的,别人有了这东西无不是当宝贝一样供着,连炼药都不舍得,叶凌算是让她大开眼界了,在叶凌的美食攻略下,叶灵对叶凌的好感直线上升。
四品灵药中蕴含的元气量恐怖而纯粹,饶是叶灵现在实力在金丹初期,吃了一半也有点撑了,剩下的则是全都进了叶凌的肚子,元气对于他来说并没有什么用处,不过灵药本身就是大补,火灵蟒的肉更是难得的血肉宝药,到是让叶凌的穴窍再次被打通了五道,现在他纯肉身的力量,已经达到了十一万斤。
大概是晚上九点左右,云舟的掌舵人接到宗门急召,要她们立刻赶回宗门,不得已,只好将叶凌他们请下了船。云舟腾空而起消失在了天边,离别时,叶灵告知,快则十天半个月,多则一两个月,她还会回来,到时会请叶凌吃上一顿她亲手做的菜。同时两人约定,到时要好好在厨艺方面较量一下。对此,叶凌欣然接受。
回去的路上,叶凌没有见到其他人,想来他们已经走了,叶凌也没有别的打算,回到住宅,在厨房呆了一晚上,将剩下的火灵蟒吃下了肚。朝阳初升之际,星光伴着朝霞,将叶凌笼罩,最后被他吸收,气血在体内流淌,冲刷掉他身体内杂质,让他的肉身越发晶莹。这一晚上的功夫,叶凌再次突破了五道穴窍,实力再进一步,肉身力量达到了十一万五千斤,火灵蟒的骨骼也被练成了骨液,让他的骨骼强度再次增强,现在他全力一击,能打出近二十万斤的力量,这等进步,实在是可怕,要是能无限量的血气供给,他可以一直变强下去,直到气血境圆满,没有任何瓶颈可言。
天色尚早,叶凌洗了个澡,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准备出门。
刚一开门,叶凌就被吓了一跳:门前围满了人,一见叶凌出来,这些人就围了上来,热情地和叶凌套起了近乎。
一番客套后,叶凌才知道这些人来自城里的各大势力,叶凌昨天晚上的表现太惊人,让他们都觉得这是个潜力股,纷纷派来手下的人来当说客,前来拉拢,不过他们似乎不知道在叶凌在云舟上的表现,登上云舟的那些人都默契地没有将云舟上的事说出去,不然绝对不会只是派这些人,而是高层人员亲自驾临了。
叶凌可没有进入任何一个势力的打算,打发走这些人后,叶凌收了一堆礼物,都是些不是特别贵重的玩意,但价值也不低,叶凌只是看了一眼,就收进了星戒。
抬头望天,已经到了中午,叶凌无奈,不过还是出了门。联系了一下李浩,这货却因昨晚做了亏心事,现在还有点不敢出门,生怕遭人暗算,让叶凌颇为无语。
虽是中午,大街上却还是人来人往,颇为热闹,时不时地,叶凌还能听到有人在聊昨晚登云舟一事,纷纷在诅咒那个坑了所有人的混蛋,叶凌甚至还听到有不少人提起了他的名字,中途也有少数人认出了他来,引来一阵注目。
叶凌找了一个专门出售制符工具的店铺,买了一大堆空白符纸和一堆制符工具,花了足足十万金币,这还是在钱有钱的店里买的,凭着钱有钱的戒指还打了不少折扣,叶凌现在钱多,倒也不是很心痛,叶凌打算接下来的日子里练习画符,昨晚的抽取,他运气不好,只是抽到了一张挪移符,这也是他坚定了画符的原因之一,星戒中抽到的符文就只有那几种,实在是让他很不爽。
回到宅子,叶凌搬来一张小石桌,取出一叠空白符纸放在桌上,这些空白符纸都是用火枫树制作的,每张长九寸宽三寸,用同样是火枫树制作的木盒装好,每盒装有十张,叶凌买了十盒,够他用上好一阵的了。这么一盒符纸就花了五千金币,贵的要死,不过叶凌不差钱,这符纸可是最好的,不然也值不起这个价,不过就算是最低也得要十金币一张,要不为什么符师这一行人数这么少,实在是太烧钱了。
取出一张符纸放在桌上铺平,叶凌又掏出一块白玉制成的砚台压住符纸一角,这砚台品质也不错,花了他一万金币,连眼睛都不带眨的,这豪爽的模样让那家店的掌柜看的一阵火热,对他越发热情,让叶凌好好过了一把当土豪的瘾。
制符自然少不了制符用的笔和墨了,叶凌买的笔是狼毫笔,这狼毫听掌柜说是最近收购到的银月狼的狼毛制成的,取的是其腋下之毛,叶凌看着这跟笔,总感觉有点眼熟,突然想起以前杀过一头银狼,前几天还自己还卖出了一大堆凶兽毛皮。“不会这么巧吧。”叶凌嘀咕了一句,又取出了一个小碗,里面盛放着淡红色的粘稠液体,这是特制的墨水,是混合了凶兽的血液和其他一些材料制成,非但没有血腥味,反而有股淡淡的香味。
画符不一定需要这种墨水,只要有灵性的物质,哪怕你就是在石头上雕好符文,或在地上勾勒,只要注入元气,都能起到相同的作用,不过符文载体不同,元气的导通程度也不同相同,符文的效果可能会大打折扣,再加上为了方便携带和使用,人们通常都会把符文画在纸上。这两样东西最贵,花了足足四万金币。
准备工作做好了,叶凌撸起袖子,开始画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