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又是个,不带一点波澜的一天。
战士职阶的爷爷奶奶依旧健步如飞,身强力壮,父亲还是在那个比二十年前大了不知多少的出版社工作,早出晚归。
我和往日一样,出海归来,只想去喝杯酒,然后倒在床头睡死,第二天自动醒来,这副身体已经记住了作息时间,都不用担心迟到,就算喝到断片儿,身体都会自动工作到走进自家房门,锁好,才倒下去不省人事,习惯的力量,是很强大的,强大到哪怕醉倒快要酒精中毒,我都能做到不惹事不乱来,安全回家。
我的日常就是工作吃饭工作吃饭工作喝酒睡觉,无限循环。
的确,对外国开放的港口,有特别支持的经济特区带来了不少机会,工资变高了,条件变好了,我有了正经工作,那便是出海捕捞,那看上去很惊险刺激,但,有鉴于我是个【资质达标】,也就真的只是看着惊险刺激罢了。
多数时候,出海是早出晚归,到了特定时节,便要随船出港,三天,五天,一个星期,乃至一个月,最终结果要么丰盛喜人,要么叫人活泼不得。
这种像是把自己烂在海水里泡着的活法绝对不是我想要的,即便那工资很高。
太阳已经落山,五层高的建筑,叫卖的小贩,热闹的茶馆和餐馆依旧热闹,比白天更吵,这种时候我便会厌恶这对高耸的兔耳,棋牌碰撞,碗筷敲击,人们争论输赢,虚伪逢迎,一切让人感到肮脏烦闷的声音都被放大,我已在白日耗尽心力,这恼人的声音却仍不打算放过我,身为男人,这种多余的零部件总让人觉得我人畜无害,异族女人总盯着它看着实让人窝火。
这就是辛普森,今年才不过三十岁就活的像个老头。
我的记忆中依稀存在着那段田园时光的影子,在这座沿海小城还没有被疯狂扩大的那什么叫“经济特区”的地方连上的时候。
无论什么时候人们走在街头都是悠哉的,精神的,生活条件不好不坏,饿不死人存得起钱,有房有地,每年,有人外出务工,有人落叶归根,多数人选择留下,然后“经济特区”规划城运来老大一批魔能器,什么都有,放电影拍照施法辅助,紧接着是棉衣玩具,城郊的工厂,然后什么都变了。
当然再让我选,我肯定愿意选现在这样。
如果一定要人穷见识短才能善良纯朴,那么请把这里变成人间地狱吧,我再也不想看才一环实力,四倍身体素质的父亲赶稿三天两夜就为了新年夜多拿奖金买新年礼物了,他本可以放松些,超凡者家族比之普通人的最大优势在于全家都保持着劳动力,他完全可以放弃那件礼物,大家分摊也可以,结果,为了惊喜,就为一个惊喜。
再说什么都有个过程不是么,世界变大变吵了,又在恢复。
自从开始搞那什么“作家梦”文化活动开始,那活动说每三个月一次“作家”奖评选,提高人民文化素养,好像还真有用,年纪最小才七岁的老幺不知抽了什么风死活要去投稿,写了个乱糟糟的故事,前后错乱,语境不合,主谓宾一团乱麻,还是出版社的父亲监督着才正常了,十几万字才拿到几百块稿费还嚷嚷着请全家吃大餐,早上六点钟就爬起来提前半个小时去排队买报刊就为看到自己的故事。
那天很冷,他只穿了短袖就出门,傻乎乎等了那么久,真是疯了。
那个单纯的小疯子,蠢到可爱。
啊,不妙,有点想笑出来,连吧台上那个喜欢少倒口酒的死老头都顺眼了。
“怎么人这么少?”不同寻常地,很宽的酒吧大厅只有四五个人,异常安静,只是,能听见嘈杂混乱的声音在吧台旁边那扇门后面,“出事了?”“快去看看吧。”老乔神秘的笑了,指着后面那扇门,“里面都快疯了,从来没见过有这种事。”
我狐疑地看向他,这老头没有骗我的理由,于是我走过去,开门。
激昂热血的音乐瞬间清晰起来。
的确正如他所说,灯光炫目晃动,舞台上,黑色风衣男人唱着闻所未闻的曲调,带动台下的人,这儿都快疯了,我还看到了几个老朋友————大家都在,肾上腺素飙升,心脏都好像在跟着节奏震荡跳动,像给麻木的自己来了针强心剂,脑子里只有一种冲动,那就是把所有烦恼抛在脑后,不顾一切的喊出来。
然后我真的冲进人群,喊了出来,首次感到热血和畅快。
“要记住不能忘记自己的起点!~————哇哦!!!~————你还在做什么!
绝对不能忘记!来时的目的!你还在等什么!——哇哦~!!——————
你还记得曾经吗?那个曾经满心梦想的孩子啊!你知道自己忘了多少吗?还记得那些许下的诺言吗?那个脆弱又勇敢的少年呐,还敢全力冲向目的地吗?前!——进!——啊!!!——————”
我都不知道那时的自己是怎么了,只知道狂喊,目光所及,都是自发举起双手制造魔法辉煌晃动摇摆的人们,跟着那个风格前所未闻,由正常概念里是噪音的巨大声音拼接而成的曲调,我还看到了个疯狂的女人,解开上衣纽扣,边灌酒边吼,向台上吼,头发上都是未干的啤酒,忘掉全部的咆哮。
“我只想不顾不管冲向日落的方向!一直冲到传说中的天边!我还要飞,还有飞!直到燃尽所有的热血!——————”
疲惫在这位无名歌手的声音中消失的干干净净。
“我想试试!我想试试!尝试所有,去看看更大的世界~————”
那是不讲内涵,纯粹呐喊热血与本心的怪曲,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这样释放压力的疯狂到底持续了多久,只知道,那终于还是结束了,我比往日回家的更晚,就想看看唱出那离经叛道的怪歌的人是个什么样,出乎意料,温和的年轻人扛着他的乐器,和头顶猫耳的女人小声说笑着从简单的后台准备间走出来。
“你,找我们有事?”年轻人问。
“没什么,只是想知道这歌叫什么。”“就为这个?”他笑了,“兴趣创作,名字还没来得及想。”“那这种风格叫什么?”“摇滚。”“谢谢。”
他们说完便走了,什么也不要,我就那么很蠢的目送他们离开。
直到最后,我还是不知道这位歌者的名字,他成为了都市传说,但大家都清楚,所有听过那场歌的人都知道,他真实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