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月亮散发出皎的月光,照耀着大地,给大地披上一层银白色的衣裳。
“十六年了!”一声叹息轻轻传来,一道瘦小的身影,正斜躺在屋顶之上,望着皎白的月色,眼睛之中,露出一股无奈的沧桑之感。
“十六年了,不知道你过得怎样?是否还记得我?”那瘦小的身影,又轻轻叹息。
这瘦小的身影,正是谭诚。
谭诚,云清城谭家大少爷。谭家可是云清城的第一家族,谭家的财产,那可是连县太爷也是比不得的。
谭家的大老爷,名为谭三,家中排名第三,早年是一名小商贩,靠走私小物件为生,多年下来,硬是靠着他经商的才能,用了二十年时间,从一名穷小子成为了云清城的第一富豪。其麾下的产业,涉及很多方面,几乎每一个产业背后都会有谭家的身影。
而谭诚,乃是谭家的大少爷,更是谭家唯一的男丁,若是不出意外的话,谭三百年之后,谭家的财产会全部由谭诚继承。
而谭诚却是那种不喜钱财之人,他家虽然有钱,但他却不像其他富家公子一样,整天挥霍金钱,沉迷酒色。而是喜欢读书,更是立誓要取得大功名,进入官宦之路。
谭诚虽然有钱,但是从不摆架子,而是平易近人,对人诚恳,更是经常接济穷人,因此谭诚的名声,在这小小的云清城之中,远比那些有钱的公子哥好得多。
而谭三本是穷人出身,自然知道穷人的苦,对自己儿子的做法,他也是非常支持的。谭家的口碑,在云清城中,非常地好。
云清城的百姓,对于谭家,那可是非常地尊敬的。
然而,这只是别人眼中的谭诚罢了,真正地谭诚,没有人了解。
谭诚如今的年纪是十六岁,不算小也不算大,不过在他的眼中时常流露出一股沧桑之感,而同时,他也比同龄人成熟太多太多了。
十六年前,也正是谭诚出生的那一年,发生了一件只有谭诚自己知道的大事,他从未和任何人将起过,也不会和任何人将起。
谭诚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来自另一个世界,来自一个叫做地球的世界。
十六年前,他在地球上,那时他的年纪,也是十六岁,正直青春年华,也是一腔热血,胸怀梦想。同时又是心生情愫的年纪。那一年,他恋爱了,恋爱的对象,是他班上的一名普通女孩,长相普通、学习普通,没有任何出色之处,但却让他爱得死去活来。
“如果全世界都否定我,你会支持我吗?”
“别傻了,不管发生什么,都还有我……”
…………
也正是那一年,他发生了一场车祸,醒来之时,发现自己意外穿越,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一个没有她的世界。
“芸儿,十六年了,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我?”
谭诚叹息,他知道,自己穿越的那一刻起,地球上的自己应该已经死去了,而且又过了十六年,论年龄的话,她应该已经三十二岁了,早已成家了。不过不管怎样,谭诚依旧忘不了她,就像谭诚当年的承若:
“时间也无法抹去我们的感情!!!”
…………
“少爷,少爷,老爷叫您快去休息。”一道洪亮的声音,从房下传来,打断了谭诚的思念。
“知道了,再等一会!”谭诚传出声音,回应了那道声音。
那声音的主人,正是谭诚的童子阿宝,是一个可爱的小胖子,为人憨厚老实,声音洪亮,与谭诚的关系极好。
“少爷,你好厉害,这么高的房子你都能爬上去,阿宝好羡慕你啊,阿宝也想像你一样,爬到屋顶。”
阿宝的这话,使得谭诚吓了一跳,连忙对他说:“阿宝,你可不要有这想法,我家的屋顶,可承受不住你的体重。”
阿宝的年纪与谭诚相当,也是十六岁,不过以那体型来看,至少也要有两百斤以上,这个年纪就有了这种体重,那可是非常可怕了。
谭诚每次带阿宝出去时,都会遭受到另一些富家公子的耻笑,他们所带的童子,都是生得俊美的,哪像谭诚一样,带着一大胖子出门。
不过谭诚对于那些人的耻笑,从不放在心里,谭诚对于那些人,从来都是不在意的。从理论上来讲,谭诚可是活了三十二年的人,心智远比他们成熟,哪会像小孩子一样,斤斤计较。
并且带阿宝出门也有个好处,那些欲要对自己图谋不轨之人,往往都败在了阿宝的手上,毕竟同龄人哪有比得过阿宝的?
赶忙制止了阿宝想要爬上屋顶的念头之后,谭诚站起身,从屋顶上一跃而下,身体十分轻盈,一点声响也没有。
“从高处往下跳,双腿接触地面的瞬间,应该要弯曲,卸掉冲击力,才能够使得自己不受伤。”
谭诚前世乃是学理科的,这么简单的道理,他自然清楚。
不过阿宝却是傻乎乎的,一脸崇拜。
“好了,回去睡觉吧!”谭诚开口。
按照以往,谭三不会叫阿宝那么早就出来叫谭诚睡觉的。不过明天是一个大日子,今晚要早睡,养好精神,迎接明天的到来。
“十年寒窗,终于到了要展示自己实力的时刻了。”谭诚内心暗暗期待。
他来到这个世界几个月之后,已经接受了他穿越的事实了。没办法,已经发生了的事情,不得不接受。
也正是仅仅几个月之后,他的心中便立下了一个大目标,那就是要成为人上人。他知道,无论是在地球,还是在这里,想要成为人上人,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多读书。
所以他从小就养成了一个读书的习惯,也正因为如此,他才积累了大量的知识。
十年寒窗,不过是个比喻罢了,事实上,谭诚从三岁开始就识字读书了,到了现在,已经有了十多年了。
读书越多,他的心胸越加宽广,而他也越来越成熟。心中也有了大梦想,成为人上人,这不仅是前世的梦想,而且还是今生的梦想。
“如今只有科举之路,才能够成为人上人,可惜啊!”其实,当官,并不是谭诚所喜,那不过是他想要成为人上人的必经路程罢了。
他望了望天上的明月,叹息道:“芸儿,宋朝大词人苏轼曾有一首词,里面有一句话,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但是,我却无法与你共婵娟啊!”
他知道,他现在所在的地方,肯定不是地球,就算是相思,也无法通过月亮寄情。但愿人长久,可是却无法共婵娟。
回到了房间之后,谭诚拉上门栓,点燃蜡烛,从书架上拿起书,认真阅读起来。他看的书,是一些记事的故事书,全都是神话传说的故事。他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都很喜欢那些玄幻的故事,也非常憧憬着,拥有那神魔般的实力。
不过,故事终究故事,一切都是编造出来的,这也就是他为什么要选择科举的道路了,因为那是他唯一的路。
当然,他还有经商的选择,毕竟谭三百年之后,谭家的财产会全部由他继承的。不过对于商场,谭诚心底一直不感兴趣,与其要他经商,还不如要他去死,所以他才选择了科举的路。
看了一两个时辰之后,谭诚的眼皮都快要睁不开了,不知不觉之中,他的双手开始放下书本,躺在床上睡着了。
而蜡烛则是在他睡着不久之后,终于燃完,自己熄灭了。
第二天清晨,谭诚从睡梦之中醒了过来。
这几年来,谭诚已经习惯了早起,每天到了清晨之后,他都会准时起床的,拿他在地球上的话来讲,这叫做生物钟。他已经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习惯了每天的早起。
谭诚估摸了现在的时刻,暗自嘀咕:“再过三个时辰,钟叔应该会过来了。”
谭诚口中的钟叔,正是云清城唯一镖局的总镖头钟江林,也是云清城的第一高手。谭诚少年时,曾向他学过几年的武术,因此谭诚才能够那么轻易爬上屋顶,也可以轻易跳下来而不受伤。
半个月后,就是科举考试的日子。云清城距离京城不算远,也就十日的路程罢了。不过云清城和京城的官道要经过数座大山,那山中便经常有强盗出没,专门截杀过路商人与书生,谭三可不愿意让他的宝贝儿子单独前去京城,毕竟路上遇到强盗的话,凭谭诚一介书生,根本抵不过强盗的截杀。
而这时候,唯一镖局正要护送一批宝物前去京城,其中便由总镖头钟江林押镖。谭三与钟江林的关系极好,他便把谭诚交给了钟江林,让谭诚跟着钟江林前去京城,这样子可以避免大量的危险。
钟江林可以说是看着谭诚长大,对谭诚非常喜爱,他二话不说,直接答应了谭三。并且他还为谭诚感到高兴,毕竟云清城这种小地方,很难出现一个进京赶考的读书人,像谭诚这样子的读书人,那已经有五六年未出现了。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