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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皮革洞穴

我觉得很困,两腿也虚软不听使唤,我不禁思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问:“我们在哪里?”

“这是测试,测试我们的,嗯……心电传输术。”歌歌说。

戈福德吃吃笑着说:“心电传输术,嘻嘻嘻,没错。”

“吾等来自星辰,归于星辰,生命者不过一场他乡过客之旅程。”丹斯洛念了一段诗。

“你们可以让自己一也让我——借由意念的力量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

“不骗你,确实可以这么说。”说着,歌歌便嘻嘻笑了起来,另外两名矮精灵也跟着呵呵笑,“走吧,接下来我们就要进入恐怖书灵的国度了。”

歌歌、戈福德和丹斯洛都迈开步伐走进巨大的人口。人口处左右两侧矗立着两座巨大的石像,石像雕成书灵的模样,但大小却极为夸张,还张着血盆大口,唯一的眼睛奇大无比,还高举利爪,令人望而生畏,一看就想马上转身逃跑。

歌歌说:“这就可以遏阻不速之客接近了——万一真有生灵发现通往这里的路径的话。不过到目前为止,除了我们书灵,还没有外来者到过我们的地盘,只有一次例外,而你是第二个。”

我还念念不忘心电传输的事,同时感到仿佛从一场深沉的睡眠中苏醒过来,对歌歌的一番话或是那些石像的模样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只是步履踉跄地跟着这三名矮精灵走。

才刚刚踏入洞穴,我忽然睡意全消。眼前是一处平坦的高地,从这里有石阶向下通往巨大的钟乳石穴。歌歌停下脚步,展开双臂,清了清嗓子,高呼:

“我们,仿佛,进入了,

梦幻与魔法之域!”

我们也都跟着停下脚步。眼前的景象——比较保守的说法是——令人眼睛一亮。其中最引入注目的不是蒙覆在穴壁、穴顶、地面,甚

至钟乳石上的,无数块像是打磨过的皮革那样耀眼的褐色拼毯;也不是放置在中央,外形古怪的大型机器。不是,这些都不是,洞穴里最引人注目的是此地的居民:数百名个子矮小的独眼生灵!他们和歌歌、戈福德及丹斯洛模样类似,但在某些小地方却又各有相异。有的胖,有的瘦,有的高,有的矮;有的四肢细瘦,有的矮小粗壮,而且每个生灵的肤色似乎都不相同。他们遍布每个角落,有的坐在长桌边看着书,有的抱着叠得高高的书籍走来走去,有的推着摆放书籍的推车,有的忙着操作那部大型机器。

“这是锈地精的图书机。歌歌如此介绍,好像这么说一切就清楚了。

这部机器看起来像是个由许多生锈的架子组成、高五六十米、既宽且深的立方体。从我所在的位置远远望去,可以看到架子上摆满了书,而且不断上上下下,从右往左、从左往右移动。这部机器有六层回廊环绕,回廊间彼此以阶梯相通,而阶梯上同样可见歌歌的同伴来来去去,忙着把书摆上去,拿出来,要不就是忙着操纵轮子,操作杆。

不只是书架,整部如此庞大的杌器,连同它的阶梯和通道都是由锈铁组成的。这部机器到底有何作用,我还摸不着头绪。

机器底部摆放着些长条桌,桌上堆着书,除此之外,手推车,箱子和其他架子上也全都是书。洞穴里没有光水母,全靠烛光照明。蜡烛有的插在从穴顶垂吊下来的巨大铁枝吊灯上,

有的插在多爪的烛台上;而在嵌进墙面、为数不少的大壁炉里则燃烧着炭火。

“这里是皮革洞穴,”歌歌说,“是我们的图书馆,我们的学院,也是我们的聚会所。而在这里出入的全都是我们的族裔——恐怖书灵。”

我正想提出问题,丹斯洛却先我一步说:“这些遍布各处的皮革、一定让你大感惊讶,这些都是书籍的封面,整个洞穴都铺满了这种皮革封面。可以的话,我们很想宣称这一切都是我们的功劳,惭愧的是,这样的艺术品并不是我们做的,而是锈地精的作品。这部机器也是他们做的,我们不过碰巧发现了这个洞穴并细心维护。我们经常擦拭、打磨皮革'让它们在烛光下闪烁美妙的光彩。这种气氛不但适合阅读,而且气味怡人。”

话说得到没错。打从误入地底世界以来,这是我第一次觉得气味还可以忍受。或许是因为这么多蜡烛的缘故,此处空气有点闷浊,不过气味倒是相当怡人。撇开大小不论,这洞穴可说颇为优雅,也适合居住——没想到地底洞穴也能散发如此舒适的气氛。可以的话,我真想就这么坐下来看看书。

“请多留意这些皮革壁纸上精巧的图案,”歌歌骄傲地介绍,“最令人惊叹的是,锈地精并没有为了铺设方便而修剪这些皮革,而是以令人无法想象的耐心寻找适合每个空隙的封面。像这样要把整个洞穴都包覆起来,一定得花上几百年的时间,看来这些锈地精一定非常珍爱书籍,可惜他们已经灭绝了。”

“来吧,”歌歌说,“我们带你好好参观这个洞穴。”

我们踏着宽阔的台阶下去。经过方才一番心电传输后,我原本就有点头晕,现在双腿更是摇晃得厉害,加上到处有书灵盯着我看,让我更不愿意这么下去。走着走着,我忍不住想象起自己摔倒或是滚落下去,丢脸丢到家的狼狈相;还好最后我们安然抵达了台阶底部。

我在歌歌一行的带领下经过洞穴时,其他书灵都故意装出没有特别留意我的模样—一坐在桌边的书灵依旧看着书,并喃喃诵念,另一些则步履沉重地来回走动,边挥舞着手臂边自言自语;还有些则成群站着在讨论问题,整个洞穴里满是声响和放大好几倍的回音。这些书灵表面上看起来各忙各的,但从眼角余光中,我瞥见他们在我背后好奇地打量着我;一旦我转过身去,他们就马上扭头看着别的方向。尽管这里有好几百名书灵,我却一点也不觉得害怕。

“你们为什么自称是‘恐怖书灵’呢?”我问歌歌,“你们看起来并没有那么恐怖呀,我心目中的独眼怪可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这是猎书徒对我们的称呼,”这名胖胖的书灵说,“为什么会这样,我也不知道。”

“嘻嘻,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戈福德不晓得在笑什么。

“不过,有这种恶名我们也不干涉、不反对,”歌歌说,“这样更好。”

“怎么说?”

“是这样的,查莫宁和附近地区共有三百多种独眼种群,有的爱好和平,有的好战尚武,有的食肉,有的只吃蔬果。魔岩独眼怪只吃还会动、还会喊叫的,有些独眼族裔只靠奶油花维生;某些独眼族裔智力水平只达苍蝇的程度,而另一些却拥有高超的理解力——至于后者究竟是何种种群,基于天赋的谦逊性格,我就不多说了。所有这些独眼种群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只有一只眼睛。只不过独眼种群在公众心目中大都智力有限、生性凶残,而我们也决定要充分利用这种偏见。”

“怎么利用?”

“你想想看,如果大家把我们叫作‘可爱的书灵’或是‘和善的独眼小妖’,那我们还有多少个能活下来?”歌歌如此反问我。接着他说:“地底下是个腥风血雨、天地不仁的世界,在这里唯有最没有顾忌、最残暴的生灵才会受到最大的尊敬,好名声在地底世界可能比凶恶书更要你的命。”

丹斯洛吃吃笑着说:够还好猎书徒大多非常迷信,这群只有蛮荒时代世界观的无知之辈相信有神祗和恶魔'热爱鬼怪之类的恐怖故事,聚会时就说些鬼扯淡,大家都努力瞎掰关于恐怖书灵的故事,想胜过其他人,某些猎书徒甚至相信我们会使妖法呢!”

“唔,想到你们的心电传输术,我觉得他们说的也离事实不远了。”

这三名矮精灵互相捅了捅手肘,嘻嘻哈哈地笑了起来。

“心电传输!”戈福德又噗嗤笑了起来。

我实在搞不懂这几个矮精灵干吗老嘻嘻哈哈笑个不停,难道这是他们才有的幽默?

“总之,对于恐怖书灵的迷思我们总是尽量煽风点火,”歌歌又回到了主题说,“如果哪天你离开我们了,希望你也能到处放风声,说你曾经看过我们把自己的同类活生生吃下肚,或是我们身高五米、牙齿长如大镰刀等等。”

这让我想起了雷根骰描述的恐怖书灵的故事,他也把这些鬼扯淡写迷了他的书里,并且大肆传播恐怖书灵的谣言。当我正想问这几个矮冬瓜是否听过雷根骰的名号时,我们已经来到那部巨型机器前了。

“第一批书灵来到皮革洞穴时,”戈福德说,“这里布满了灰尘,众多有害的小动物肆虐,而这部机器也无法启动,后来我们找到操作所需的操作杆和轮子,才让这部机器重新动了起来。从此我们就仔细维护,定期为它上油,让它可以顺利运转。”

“这机器有什么功能?”我问。

这三名书灵莫测高深地对看了一眼。

“时候到了,我们自然会告诉你。”歌歌神秘兮兮地说,“目前我们把这部机器当成藏书库,这些架子总是不停地移动,确实有点辛苦,不过这样也能让我们多多运动。”

我看到书灵们在回廊上追赶着机器上的书架,忙着把书摆上去,拿出来,面机器上那些生锈的架子也不断滚动或倒退,消失在机器内部。望着这些不断移动的书,真让入眼花缭乱。

“有时这些架子会连续几天都在机器内部,但不知何时又会再冒出来。”丹斯洛说,“你交给它的书,它连一本都不会搞丢。来吧,我们带你参观我们的图书馆。”

我们步上一道生锈的阶梯,来到机器的第—道回廊。

歌歌说:“请仔细瞧瞧阶梯栏杆精巧绝伦的金属加工!”-

我仔细打量。原先我以为那只是形状相同的花饰,其实是一些小巧的半浮雕。

“靠过去仔细看看这都机器的栏杆,”歌歌说,“你就可以了解整部地下世界的历史。这里表现的是红盔书匪和埃拉朵朵候爵之间的战争;还有这里,这是玻璃坑塌陷的景象。——有四千名矿井侏儒死于这场灾难,这里雕出了每个侏儒的死状,而且每个人头上都嵌着一片玻璃碎片。而这里,呈现的是两种体型巨大的蚂蚁族类的争战——不知道这是不是史实。还有这里,述说的是第—批猎书徒进入地下迷宫的事迹。”

丹斯洛指了指栏杆的另一部分,向我介绍:“这里呈现的是在锈地精领导下建造运书轨道的情景,整个工程据说持续了一百年。还有那里,那是书乡术士举行地底会议的情况。”

这些蚀锈的精细金属做工实在巧妙绝伦,真没想到已经蚀化的金属还能如此精细加工。

“锈地精知道一种保存铁锈的方法,到现在我们还不明白他们是怎么办到的。”戈福德说,“老实说,这种事本身就互相矛盾。”

“这里也有影皇的肖像吗?”我脱口问出了这句话,想借此显摆一下我对地底世界的知识。

这三名书灵忽然停下脚步,神情严肃地对望。

“没有,”静默了好一会儿,歌歌才说,“没有谁知道影皇长什么模样,因此也不可能有他的图像。”

“你们相信他确实存在吗?”

“那当然,”歌歌说,“我们听得到他的号叫声。这种吼声在地底听起来好响亮,响亮到让人无法入眠,还钻进了我们最美的梦里,把这些美梦变成了梦魇。”

“也许这只是某种动物的叫声。”

“只有从没听过影皇声音的生灵才会这么说,”丹斯洛用怜悯的语气说,“没有哪种动物会发出那种声音。”

“你们觉得他是哪一种生灵?”

“换个话题吧!”歌歌命令我们,“我们带你到这里,是想让你见

识见识皮革洞穴之美,而不是来瞎猜影皇事迹的,还不如好好看看我们的书。”

看来这显然不是书灵最钟爱的话题,我乖乖把注意力转向图书机移动书架上的书。这里到底有多少书实在难以估计,因为这些书来来去去,一会儿从我们身边经过,一会儿向上爬升,一下子消失在机器内部,一下子又再度现身。直到此刻,我才发现这里的书有许多是极为费时费工又价值连城的:纯金和纯银打造的封面,缀有钻石、蓝宝石、珍珠和红宝石花饰,另外还有水晶,宝玉,象牙做成的书。

“这些是金榜上的书吗?”我问。

“啊,唬人的金榜。”歌歌轻蔑地把手一挥,说,“我们有自己的珍奇书榜,我们把它叫作钻石榜。我们皮革洞穴里的书,可以把整个金榜上的书打落到二流榜单。”

“某种程度上我们也是猎书徒,”戈福德说,“当然我们绝对不会施展这些职业杀手野蛮的手段,我们是出于爱,不是出于贪婪而找书的。我们用爱心、用理性找书,不是用斧头、用刀剑找书。我们找书是为了要学习,不是为了让自己发财——而且我们找书的法子也更好,我们可以找到更珍贵的书籍。”

“最棒的是,”丹斯洛嘻嘻笑着说,“猎书徒却以为我们会吃书!呵呵呵!这些笨蛋,他们压根儿没想到我们在这里积聚宝物,还以为我们找不到东西吃的时候就吃书哩!”

“嗯……”歌歌眼睛望着地面,另外两名书灵也清了清嗓子。有

那么几分钟谈话中断,出现一种我无法描述的尴尬气氛,而这时我也

才陡然发现这部机器运转时非常安静,只听得到时钟般低低的咔嚓和

滴答声。

“什么样的书还能比金榜的书更珍贵?”我问。

戈福德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却跑到移动中的书架旁,双手并用地

抽出一本书来。他表情扭曲、气喘吁吁地走向我,似乎那本书沉重无比。

他想开我玩笑吧?这本书看来既小又薄。

“拿……去……吧……”他气喘吁吁地说。

我接过那本书——差点被书的重量拉倒在地,这是我拿过的最重的书。

歌歌和丹斯洛在一旁窃笑。

“赶快放下来,”歌歌说,“免得脱肠。这是‘最重的书’。”

我把这沉甸甸的玩意儿放到金属格栅上。

“我们一直还猜不透他们是怎么让这本书这么重的,”戈福德说,

“光是其中一页就重得像一一恩,像把歌歇.恩德全部的作品加起来。

光是翻这本书就会让人肌肉酸痛,他们一定用上了某种原子量大得不

得了的炼金元素。从来没有哪部书像这本,根本就不是为了让人阅读的——这本书不仅拿着很沉,内容也很难懂。”

他吃力地翻开第一页,我弯下腰读着上面的文字:“当我们想象一个存在唯有当可见的变成不见时才可见的世界的不可见的世界时:也就是唯有此不可见(或说可见)世界的目光指向它时,此不可见的便会变成可见,而可见的则成为不可见——条件是,所有这一切都被一个身处一个被另一个不可见者想象出来的可见世界之内的不可见者观看着。而那另一个正在想象的不可见者则是一个可见者所看不见的——因为灯没开。”

“哎呦哎呦,”我哀叹着说,“这可真是令人难以消受的沉重呀!我根本看不懂。”

“没有谁看得懂,”歌歌说,“这就是写这本书的目的。”

“实在太自大了,”我说,“写作的目的就是为了被看。”

“嘻”,歌歌说,“我们这里收集的,真的是很古怪的书。”

戈福德和丹斯洛哼哼哧哧地把那本“最重的书”抬到某个移动书架上。

“那本书你们没有放回原来的架子上。”我注意到了。

“没关系,”歌歌说,“最后一定会回归原位,分类是由机器做的。”

“根据怎样的原则?”我问。

“这我们还在研究呢。”歌歌一副莫测高深的样子。

“快来看看这架子上的书!”戈福德高喊。

我们得急急追赶才能跟上他所说的那个书架。第一眼望去的时候,我看到的只是上百本封皮由各种我没见过的材质组成的书。

“这些是书香贵族小优古尔?雅贼拉的私人藏书,所有他心爱的书籍都用全世界仅剩一只的动物皮革装帧,之后那些动物当然都绝种了。那个,是乌卜象的皮;这个,是虢虢皮.那边那个是红毛缪猀的皮毛,这边这个是蓝毛金喙鸟的羽毛,这个则是蝠猫皮做成的。”

“实在太野蛮了!”我气得大叫。

“既野蛮又颓废。”歌歌说,“更过分的是,优古尔?雅贼拉根本不识字。不过你想想看,这些书如果在书乡市的古书店出售,会值多少钱——尤其这些书页都是用女仙玉压平制造的!”

太令人难以置信了!和这些书相比,金榜上的书果真要黯然无光了。我好奇地沿着移动的书架走。

“不过这些也还不算什么。”歌歌说,“这个,你仔细看看。”他抽出一本毫不起眼的小书递给我。“横过来看会更清楚。”

戈福德和丹斯洛噗嗤一笑,在一旁瞎闹。

我则依照歌歌的方式把这本书翻了开来。

我吓得把书扔掉——这本书瞪着我!

这下子,戈福德和丹斯洛更是笑得像小儿般乐不可支了。

歌歌把书捡起来说:“这是一本活书,所有这个书架上的书都各以自己的方式展现它们的生命,你仔细瞧瞧。”

这一次那个书架恰好在我们面前停止不动,仿佛这部机器知道我们想看看书架上的书似的。我向前跨近。

等一等——我没有眼花吧?这些书看起来果真在动。我眯起眼睛,揉一揉又看了一眼。没错,老天!这真的不是骗人的把戏,这些书果真在动!动得不是很厉害,但我确实清楚看到书脊轻微地上下起伏,好像在呼吸的样子。在我体内有股力量要我不去碰触它们,仿佛这些书是我初次见到的动物,不知道它们会不会咬人。

“摸一摸没关系的,”歌歌说,“它们不会怎样的。”

我小心翼翼地摸了摸这些书脊,摸起来温温的、肉肉的。在我的触摸下,它们轻轻颤抖。就第一次接触而言,这样就很够了,于是我便离开书架。

“我们经常在地底通道发现这一类书,”丹斯洛说,“这些书的书龄肯定都在百年以上。我们猜它们是书乡术士失败的实验品,他们起初企图让这些书变得有生命。”

歌歌叹了口气说:“我们实在不了解他们为什么把这些书扔到地下迷宫,说不定还直接扔进恶地域的垃圾堆呢。或许那些书乡术士想要的结果不是这个样子的吧”

活书!太不可思议了。这些书灵说得没错,和他们的宝物相比,金榜上的书根本是小巫见大巫。

我说:“既然它们能逃出恶地域,肯定都是些生命力顽强的小家伙。”

“确实可以这么说。”戈福德说,“谣传它们在地底通道还继续演化,甚至还出现了会飞、会咬人的凶恶品种,据说是和凶恶书交配后生下来的。”

“据说它们都住在恨影宫,”丹斯洛说,“传言说……”

“别再提这些鬼话了!”歌歌大声呵斥,“我们是要让客人参观图书馆,可不是让他听恐怖故事的。”

“它们靠什么维生?”我问,“它们吃什么?”

“有空的时候就由我喂它们,”丹斯洛说,“它们最爱吃书囊虫了。”

这部机器似乎认定我们对活书的的研究已经够久了,于是它先往上升,接着退回机器内部,另一个书架移了出来,而那些活书也就失去踪影了。

歌歌说:“好了,我们不想让你过于劳累。欢迎你在我们这里待一阵子,我们还有许多时间带你参观我们的图书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说完,他就走到栏杆处望着下头的皮革洞穴。

“你已经知道许多关于我们的事,”他声音里有种庄严的味道,说,“现在该是让你认识我们其他同伴的时候了。在我们书灵的历史上,这是第二次非书灵的生灵享有这种殊荣。戈福德,丹斯洛,通知大家一起来参加奥母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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