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2604300000065

第65章 小故事三十四

1

说好毕业不分手的

那年,还是乍暖还寒的季节,一个活泼的女孩悄然走进了我的生活,令人促不及防,三年平静生活顿时激起了无限的涟漪。

从此,告别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校园里又多了一对甜蜜的恋人,在每一个日落十分,我们会牵手漫步在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非典的恐惧并没有吓到我们,爱情的滋润可以让我们忘掉一切。小雨弥漫的日子里,和心爱的人共撑一把小伞漫步雨中,把就业朋友暂时放在一边,因为有了更重要的事情,一份美丽,爱情需要我的经营。

暑假的到来,给我们带来轻松的时刻,在那个简陋的小屋里,让我们觉得温馨。我们超市购物,我们嬉戏打闹。每个夜晚,浪漫的烛光让我们觉得对方就是此生的唯一,幸福在那一刻飘然而至,激情的目光深处是对你的无限迷恋,曾几次,内心深处呼喊,爱你一辈子,希望你也能好好对我。

黄叶分飞的季节里,你依旧步入了学习的轨道,我已离开这条轨道正向另一个方向驶去。校内与校外,相隔一堵墙,我天天想进去看你,你时刻想出来见我,我们的爱与思念象荒郊的野草疯狂滋长,几天后的见面犹如相隔几年,激动的拥抱,深情的亲吻,那一刻时间因我们而停止,世界归于宁静,只有那两颗砰然跳动的心。那一刻我知道了什么是爱,什么是内心最重要的,什么是我此生不能放下的。那一刻,曾经所有的摩擦与矛盾,所有的争吵与不和,都显的那么苍白无力,,犹如一颗沙砾掉如爱的海洋无影无踪。是的,我爱你,深爱着你。

寒风吹起的季节里,我要踏上了南下的列车,去为我们的将来打拼,而把你留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不舍的眼泪留在心底,前程渺茫围绕自己,见不得泪水的我也想毅然留下来陪你。那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用相机记录了我们最后相聚相拥的时刻。

离别的站台上,没有我最亲爱的人的踪影,曾设想过一万次你我相拥相吻的离别场面至今没有上演,不希望你送我,但当你真的不能来时,心中又有着莫名的失落。……

在这个孤单的城市里,我用疯狂的工作去抑制对她的思念,渐渐的把这份思念化做前进的动力,相逢的信念一直支撑着我,我和我爱的人用电话联系我们的感情,就这样我们坚持着,努力着,度过了一个春秋,当再一次栀子花开,她也毕业了,来到我这个城市追求属于我们的幸福。

爱情需要一份执著,一份信任,一份责任。

说好毕业不分手,我们做到!

2

会吃字的眼镜(1)

我的视力越来越差,座位已从第五排挪到了第一排,可黑板上的字还得费很大劲才能看清楚。

配眼镜足足花去老爸一个月的工资。看着他干瘪的钱包,我发誓期中考试一定要进入班级前三名。

每天晚上我都抱着脑袋,堵着耳朵,背书,背书,咿里哇啦地背书……

无意中,我忽然发现,刚才背过的书页上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一片空白,别说是字,就连一个标点符号也没了。我惊得眼镜差点从鼻梁上跌下来,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奇怪的事情?难道那些印在白纸上的黑字长腿了不成?

为了验证是不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我把书翻过几页,是一篇古文--“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quot;当我刚要翻页时,所有的字像变戏法似的“倏“的一下全不见了。

“糟啦!“我把书紧紧按在胸前,“肯定是眼镜有问题!它很可能是科幻大作家李志伟叔叔笔下那会吃字的眼镜……我的上帝!如果它把书里的字全吃光了,我拿什么来复习考试?“

我吓坏了也急坏了,没出息的抽泣起来。哭了一会儿,我想,哭也没用,明天的语文考试绝不会因为我书中的字不见了没复习而取消。这样一想,我反倒镇静下来,给自己下了道死命令:背书,一遍背熟!

我用手指点着课文,手到眼到,精神高度集中,争取不等书的字消失就把课文印在脑子里。

“治生之道,莫尚乎勤…?quot;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

哈哈,这种背书的效率真是史无前例,一晚上竟把课本中所学过的古文都背熟了。另外还背了五份练习卷子,八份外地试题卷。

第二天语文试卷上的题,统统都在我的复习范围内,我高兴至极,埋头就写,只用了一个小时就做完了。但我不敢检查,生怕卷面上的字被眼镜吃掉。

后面的数字、物理、化学、英语复习,我如法炮制--例题、公式、句型、单词等一遍背熟。考试成绩一颂,我三呼“万岁“,名次竟从班级第九一下跃到了第二,和第一名只相差一分。

老爸乐,老妈笑,都说配眼镜的钱没白花。

我乐得都不知道东西南北了,但心里仍不知足,想:“如果眼镜只吃掉记住的东西,留下没记住的东西该多好,那样我就可以知道哪些东西不用背了,哪些东西还要抓紧背……“

于是,我壮着胆子给李志伟叔叔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尊敬的李志伟叔叔:您好!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我得到了一副和您科幻故事里一模一样的会吃字的眼镜,可我只想让它把已记住的东西吃掉,而不是把所有过目的字都吃掉。您看,有什么好办法吗?“

李志传叔叔还真给我回了信。他主部:“办法当然有,你把眼镜腿上的小螺丝稍微松一松,它就会只吃掉你已记住的东西了。“

我一试,哈哈,果真见效。到了期末考试,我所向披靡,名次直奔年级第二。

好爽!好风光!我不知用什么方式才能宣泄自己心中的狂喜。

有嫉妒者开始密切注视我的行踪,企图破译我成绩突飞猛进的秘密。

没出三天就有人举报:“老师,她的书里有好多空页。“

“老师,她的书里好多页都没字。“

老师翻着我的课本奇怪地问:“怎么回事?字呢?“

“原来有……后来没有……没记住的就有……记住的就没有……“我的回答像是绕口令。

老师摸摸我的额头,又拍拍我的脸颊:“你在说什么?不会是说胡话吧?”

会吃字的眼镜(2)

我垂下头,不知应该怎样回答。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会吃字的眼镜接二连三给我带来麻烦。比如,当我刚刚抄完黑板上笔记,它就会毫不留情地把上面的字统统吃掉,使课堂乱成一锅粥;当我刚刚登记完收上来的作业本,它就会一个不剩地把上面的名字吃掉,使老师无法登记作业;它还会把传阅到我手上的《中学生报》吃得只剩下一张白纸……

尽管没人指名道姓说那是我干的,但我已经深深感觉到,大家看我的目光变得越来越怪异,脊梁骨也时常被人指点得奇痒难忍。渐渐地,再没有人愿意借给我书,再没有人愿意和我一起做习题……虽然每天我都和同学们一起学习,一起生活,但我的心却孤独得像一片飘零的落叶。我开始无比痛恨起这副曾给我带来无限风光的眼镜来。

我忍不住又给李志传叔叔发了一封电子邮件:“请您告诉我,有什么办法让这眼镜不再吃字,我实在受够了它的戏弄……“

李志伟叔叔回信说:“哈哈,受不了了/办法当然有,把两个眼镜腿向外掰一百八十度,反过来戴,它就不会吃字了,就这么简单。“

我一试,果然见效。于是,我快乐得像一条鱼儿,又痛快淋漓地在书的海洋中畅游起来。

可没过多久,我又遇到了麻烦,而且是大得不得了的麻烦,它使我不得不痛下决心把这捣蛋眼镜砸得稀巴烂。

那副反戴的眼镜是不吃印刷体的字了,但它专吃手写体字。乖乖!这样一来,我的作业永远也写不完,考试卷永远也答不完。

我的成绩像坐滑梯似的一落千丈,惹得老师皱眉,同学撇嘴,家长急得吃不下睡不着,我则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憋得满嘴起燎泡。

会吃字的眼镜把我害得苦不堪言,我毫不犹豫地把它扔进了垃圾箱,然后跑到眼镜店,用压岁钱重新又新配了副眼镜。我千试万试,在确信它的确不会吃字后,才放心离去。

我已经想好了,靠投机取巧得到好成绩是无价值的。只有通过勤奋和刻苦获得的知识才是货真价实的。

我的这个想法没告诉别人,只告诉了李志传叔叔,我想,他一定会赞同我的观点。

3

做老师的乐趣

有一天,我在班里表扬了一位同学,说他这个“青翠欲滴”用得好。下一次交上来的作文,几乎每个人都用了“青翠欲滴”:“教室的一角里,有盆青翠欲滴的花”,“爸爸拿起青翠欲滴的玉酒杯”,“她穿上一件绿色的裙子,真是青翠欲滴”……有一个男生居然还写:“我的鼻涕青翠欲滴……”

我的旗下也不乏一些另类写手。有个看来十分文静的女孩子在《最难忘的一件事》中写道:“我的记忆是一只美丽的木匣,打开它,里面放着许多珍珠。每一颗珍珠就是我的一件童年往事。”然后她写了小时侯在乡下姥姥家时如何用尽酷刑将两只鸡折磨致死的故事。接着是:“事情过去很多年了,每当我回想起来,脸上仍会露出会心的微笑。我觉得,这是那些珍珠中最大最璀璨的一颗。”

还有一个男孩写了他养的一只狗,狗后来吃了耗子药,将死去。当他赶到时,“只见小狗瘫在地上抽搐着,用无神的眼睛望着我,好象在说:‘小主人,我就要走了,你就是为了我,也要好好学习呀!我的在天之灵也会保佑你每次都考一百分的!’”

另一个学生的作文让我不敢给分。一篇四百字的东西,居然每一句都没有丝毫的联系。比如说,第一句是写每天早晨有个大叔在街头卖豆浆,第二句却是公园里划船的人很多,第三句能写到月亮象个鸡蛋黄。所以我怎么看都好象是几十个造句拼起来的,其思维跳跃幅度之大,今日之中国恐怕无人能比。我不允许自己一不小心将一颗后现代派或意识流大师的种子扼杀在摇篮里,因此小心翼翼地给了个“良”。

再有一篇作文名为《挑食》,全文如下:“如果你不爱吃青菜,你就会缺少维生素。如果你不爱吃肉,你就会面黄肌瘦。如果你不爱吃米饭,你就是北方人。如果你不爱吃面,你就会没劲儿。如果你不爱吃鸡腿,你就会跑不动步。如果你不爱吃鸡翅膀,你就不会梳头。如果你不爱吃鸡蛋,你脑子会很笨。如果你不爱喝牛奶,你就长不高个。如果你不爱抽烟,你老婆一定很厉害。如果你不爱喝酒,你酒量肯定小。如果你不爱吃补药,你可能没钱。如果你不爱吃野生动物,那你是个环境保护者。挑食的坏处有很多,你不爱吃什么,就对照前一段。”

我对照了半天,发现我居然是个面黄肌瘦、跑不动步、没钱、老婆很厉害的环境保护者。

其实我最喜欢的一篇还是《扫墓》,我被作者那种与生俱来的幽默感所征服。许多段落我很久以后还能背出:当“一年一度”的“扫墓节”来到祖国神州大地的时候,我们“终于”又可以到烈士陵园去“春游”了。四月五号早晨,“金灿灿”的阳光普照着大地,几朵白云飘在“蓝蓝的”天上,小鸟在我们耳边“唱歌”。我和丁海龙一人背了一包“好吃的”,跟着学校的队伍到郊外去扫墓。到了那里,“人可真多呀”。平时这儿“根本没人来”,今天周围的农民和小贩却都跑出来“摆摊儿”了。我和丁海龙一看,有卖“袜子”的,有卖“发卡”的,有卖“吃的喝的”的,还有卖“半价盗版书”的,丁海龙和我在陵园里“逛了一会儿”,觉得太挤了,就出来“等老师”。“闲着也是闲着”,我们就每人吃了一盆(疑为错别字,应为“盘”)凉皮。“一盆凉皮”的饭量着实不小,但我的班上还有更能吃的孩子。一天吃三“吨”(顿):一“吨”早饭,一“吨”午饭,还要吃一“吨”晚饭。我疑心他是吉尼斯世界纪录了,但看到另一个女孩的日记,才明白自己下结论过早,强中还有强中手--“我们家周围有好多人养狗,没有一点公德心。今天早晨我刚从家出来,就看见门口有一泡不知哪条野狗拉的屎,大吃了一斤(惊)。”

同类推荐
  • 爵少的复仇女神

    爵少的复仇女神

    她和他原本,郎有情妾有意,怎奈太过稚嫩,输给豪门阴谋算计。她以为,他选择了家族放弃了他。他以为,她败给了金钱出卖了爱情。实际是,她被人陷害关进精神病医院,做活体实验。实际是,他投身商场,做最讨厌的事,只为了再见她。五年后,她九死一生,从阎王手里夺了性命,只为毁他全家。五年后,他恨她恼她放不下她,由着她。---------------------------------------------------------------------------------嗯,第一次写文,希望多多鼓励,万一未来的大作家让你的恶毒语言扼杀在摇篮里呢?
  • 婚来婚往:我在情深处等你

    婚来婚往:我在情深处等你

    何音西怀上二胎时才知道,一向对她情深似海的丈夫跟小三在外面已经生出了儿子。离婚之战中,各种妖魔鬼怪齐上阵,且看何音西如何摆平……
  • 我是芭比

    我是芭比

    契子那个有点瘦,有些高,总之一点都不帅的命运之神,在血依的命运薄上,用最红的粉笔,最大的字体,恶狠狠地写:除了我,谁都不许欺负碧血颀!为了不被找到,血颀下‘世’就改名南血依了。所以,我的结论是‘命运之神’讨厌颀颀,就像颀颀不喜欢命运之神一样。可颀颀不相信,因为相信的话,心真的会痛。——碧血颀在这一世,最擅长的就是,举棋不定,左右为难,自欺欺人。想一想,无论如何,你可能这一辈子最爱的人离你再这么近的距离,出门买东西的路上可能就会不经意地碰到,这真的是很巧很巧,对吧?!我们要为自己爱的人,变得勇敢起来。——这个世界真的是很奇怪,奇怪得让我们……呵,有时候明明知道不可能,不会有结果,也会无济于事。因为心疼,所以爱是真的。对于爱情,我们总是不懂得如何责备。请你记住,它也曾这样深深的,深深的,爱过你们。~
  • 恶魔哥哥好可怕

    恶魔哥哥好可怕

    她不明白,为什么优雅的哥哥,要带着不清醒的醉意夺去她的清白。她更不明白,在她发现已有他的孩子时,他却将他的未婚妻领到了家里,彼时,她才发现,他眼里那浓到化不开的恨!他用这世上最残忍的方式对待她,直至她心如死灰,逃离这个梦魇般的国度。强势归来,而他也发现当年的真相比他了解的更残忍,一切,又将如何逆转?(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箫声飞去落花时

    箫声飞去落花时

    落花飞絮满人间,一层相思一层烟。谁知寒水红豆树,只把风铃付桑田。——《轻絮吟》你用短短几年,给我一个故事开头,可我却想要用一辈子,完成整个故事。我们改变不了命运,但只要活着一天,我依然愿意爱你。当命运将两代人的爱恨情仇纠缠在一起,当最后剧本变成了历史的回放,所有真相赤裸裸的暴晒在日光之下……相爱的人,能否逃脱命运的捉弄?还没为你把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可能命中注定,无法分享,温柔与哀愁。——叶紫澜
热门推荐
  • 无尽旅者

    无尽旅者

    主角是个孤儿,一日阅读小说《越女剑》,大骂范蠡,说要是自己也能穿越,非阉了这沽名钓誉之徒。结果,他真的穿越了……本书名旅者,是本轻松的穿越流故事,所以设定上,主角的武力略无敌。而且主角没什么野心,对争霸什么的没有兴趣,只是喜欢学习各种知识,不论是武功,还是别的什么。PS:主角是独身主义者,几乎无女主,不要再问了。
  • 忆心

    忆心

    回忆一直在心里,善良坚强的冰山才女唐雪汐,在她童年时期遭遇家庭变故之后,坚强努力的生活,立志成为优秀的国际化妆师。为了逃避亲人的离去,一个人到外地上高中,却意外地认识了这一生能再次让她觉得活着是幸福的,他就是成铭中学高三的校草级风云人物陈语枫。两人因为高中短暂的相处,却各自成为彼此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因为心里坚信的执念,所以从未放弃寻找和等待对方的出现。如果你想要幸福,我们就该相信幸福是可能的......
  • 都市之我的世界

    都市之我的世界

    现代严重污染的社会,净土难寻、降临游戏世界,将面临生存挑战,游戏能力附身异世生存将轻而易举!
  • 千世红魔

    千世红魔

    上古时代,一只突然出现的红色魔物毁天灭地,在被封印之后,过了数千年之久,它再次降临于世,红魔的力量进入了普通人的体内,这些拥有了强大力量的人在都市中相互吞噬,世界由此陷入混乱……
  • 王俊凯:故事

    王俊凯:故事

    不论是地球公转还是自转,涨潮还是退潮,不论是暖流改变气温带来鱼群,或者是海水淹没岛屿失去痕迹,不论是我的世界车水马龙繁华盛世,还是它们都瞬间消失化为须臾,我都会坚定地走向你,不迷惑,不慌张,不犹豫.
  • 风云人间

    风云人间

    人族在七代圣皇的领导下享有大地万年,神界大军袭来,终于将人族最后一个王朝大楚覆灭,大楚皇族的幸存者楚凌风在苏州长大,却是不得不因为身份暴漏而离开苏州,踏上一条逃命之路。
  • 豪门独爱:冷大少的腹黑妻

    豪门独爱:冷大少的腹黑妻

    三年前,她说“假如我们的爱情是场无硝烟的战争,那输的该是谁呢?”他揉揉了她的发丝说:“傻丫头,爱情不是战争,要是真是战争,那么输的肯定是我”因为我爱你,所以斗不过你,他心里默到…………三年后,一双纤白的手抚摸着他冷峻的脸庞,嘴角勾勒起一抹妖娆的冷笑:“要是就这么简单就杀了你,游戏就不好玩了”………………
  • 龙破九天

    龙破九天

    宇宙洪荒无尽岁月孕育出很多代文明纪元,赤洺文明、岚楚文明、枯栩文明等,然而都是在一夜之间,所有的文明纪元轰然破碎,湮灭于世。不是天灾,不是浩劫,而是人祸与阴谋!一个来自上位面亘古关于这个宇宙生命之初的秘辛。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过后,不过一抔黄土。七千年后早已落没的地球上,一名少年不甘平庸,身具融合血脉,异色双瞳,只身闯荡、突破桎梏、创造历史,踏上与天地人斗争的征途。风采异族、大千世界、苍茫宇宙、万物之源;眼目所见尽皆浮沉,时空的尽头,又有着怎样的神秘;人类之上,宇宙之巅,又有着怎样逆天的传奇看林炎,如何屠灭异族、绞杀蛮兽、横行银河、执镰刑天、勘破轮回,逆转时空,成就无上之上的传奇。
  • 网游之刺客生涯

    网游之刺客生涯

    万物皆虚,万物皆允。我们服侍光明却耕耘于黑暗,我们是刺客。——刺客信条
  • 绝代千年

    绝代千年

    世间之事,纷纷扰扰,恩怨纠缠,却也难以了断。千年之后,轮回重演,妖星再现,魔念复生,平静许久的中州再逢动荡。本该是天地间的一株浮萍小草,在这风雨飘摇中又该如何自处?一剑千年,尘封已久的记忆,也该就此开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