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白色剑痕组成的一张人脸面前,站着一个老者,默然无语的低下了头。
于是低下头不说话的老头,眼神却着实冰冷了起来。死气沉沉的看着眼前的剑痕,老头心中的杀意起伏。
说实话,老头很不满,不满于被人利用,不满于如此轻易的被骗入局中,他原先以为只不过是收个徒儿且一路护着他西行前往蛮族,也就罢了,却没想到扯入了事关什么所谓钥匙的秘事之中。
老头不满的问道:“就算他的的目标是木婉清,你又是怎么知道的?你在我的身边安插了真正属于你的人,是谁?白猛熊,这种蠢货如果是,那演技未免太好了点。鱼眠儿,不太像。只有左道,怪不得他不见了。哼,你倒是打的什么算盘,连侄儿都计算在内。还有,这事跟我又有什么关系。”
知北十七不打算隐藏,缓缓道:“左道,是我的死士,是赤军七先锋之一的影先锋,他已经侵入了一个地方。而他听到的东西便是方家和元猛象的密谈。我这么做的目的便是为了将对木婉清有所企图的人全部逼出来,明面上的敌人至少比暗地里潜伏着对付我要好的多。”
“元猛象?天下第一的儿子,这,到底算怎么回事?我说,莫要说天下第一,便是这元猛象的实力,我要拿下,也要费上不少气力。这他|娘到底真么回事,你到底还瞒着我什么。?”老头一脸的震惊,真可谓听得一愣一愣的,这元猛象可不是寻常的虎父犬子的货色,相反,老子是天下第一,儿子也不差。才二十便已是先天,如今更是十年进境,也不知境界是否到了何等的地步。
“有一点你可以放心,现在的木婉清并非是木婉清,而是离英,是我的大弟子。”知北十七说道。
“怪不得,这些日子觉得她有些不对,原来早已掉包。”老头轻轻嗤笑,眼神里不满更甚。
知北十七欺骗在先,总算觉得有些对不住老头,于是好样劝慰道:“你放心好了,我这便通知赤军的人先将信转移,逼近也是你的好徒弟了,咱两个做长辈的总要对他上心一些。接下来,打不打还不一定,至于你,我想以你和左道的实力和能力,他们现在轻易也是拿不下的不是吗,你们自然是退可退,进可进的一个较好局面?”知北十七很是认真负责的解释着,虽然这解释不是那么的合人心意。
“那钥匙又是怎么回事?”老头刨根问底不打算就这么糊涂的助拳。
知北十七眼神玩味的说道:“这钥匙说起来,本来就不是一个,而是一对,一者是阳龙,一者是阴煞,不用说,你跟木婉清谁分那个你也能猜的出来,不然你真以为自己杀气凝形是天生的天赋,那便是钥匙给予的好处,所以即便是老头你想脱身,也是不可能的事,只不过到时,你若是落单被天下第一堵住,那便真的是死路一条。”
老头正要回上几句冷嘲热讽,心想老夫别的不行,论起逃逸就不信连逃也不行。
却只听得知北十七“咦”了一声。惊呼道:“左道这小子,竟然失手了。陆老头,实在抱歉了,恐怕我暂时无法解释太多与你了,待此间事了,我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现在,麻烦你出手助左道一臂之力,此地偏东一百丈。麻烦你先去解围,我也需去知会赤军一声,老头你要想杀人的话,很快就可以了,战事不远。”话音刚落,那银色剑痕组成的人脸亦是逐渐消散于空气之中,缓缓由银转白继而透明。
看到知北十七不负责任的消失在眼前,老头心下想的却是,真不拿自己当外人啊?这甩手掌柜当得。而且这种莫名的信任算他娘的怎么回事?他也不担心自己将他侄子卖了,向那个木讷的天下第一邀功,但既然自己唯一服气的这名剑客这么信任自个,他也不好意思让他失望不是,练了一辈子剑,初入剑道,却见到前方蔚然一座真正的剑山,自然为之慑服。况且不论怎么说,那小家伙都是已经做了自个的弟子。忧郁啊!你说当初要是不收他做弟子,将他叔侄二人卖给天下第一的老不死,然后自个做了这天下第一等的买卖,作为自个杀手生涯的收官之作,也是不错的。
但是,生意也罢,买卖也好。既然答应了剑主,既然有个这么个泼皮无赖的弟子,自个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得力保他才行。虽然没做过师父,但护短还是懂得的,护短就是帮亲不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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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白山可是个好地方,极其适合避暑,这里夜晚苦寒,白昼清凉,无论在此长居还是修行,皆是不可多得的好地方。
苦寒之地多的是苦修之人。
当下,就有两人占据了黑白山的最高峰胭脂峰。这胭脂峰是黑白山的另类之地,黑白山是苦寒之所,自然多是山石怪异,山石多裸露,土质却是极少,故而群山皆是枯草杂乱,山色三黑七白,远观,如同落入了一幅写意的大山水。
唯有那中间的胭脂峰却大不相同,山石虽然仍然诡异,却被深红色的土质所覆盖,而且越是往山顶去,便越是颜色深沉,到了山顶数十丈的方圆之地之时,整个土地更是由胭脂转黑,故而得了胭脂峰这个和黑白山不符的称呼。
而这胭脂转黑的土壤最是适合一种当世茗茶的栽种,其中又有赤三,紫六,黑九之说。这黑九便是被文人雅士,当世的品茶名家称为“黑久”,黑而不玄,久而弥久。
黑白山上有房,两处,一处是茅草房,一处是精致的小阁。
两处房前。
两名剑客面对面的站着。
左边的剑客,鹿皮靴子,粗麻布的衣着,披着似乎是蛟龙蟒鳞的无袖大麾,两把无鞘的古怪剑刃,随意别在腰间。面目坚毅豪迈,自有一股子霸气,他双目炯炯有神,电射一般注视对面。
右边的剑客,锦衣华服,全是上等料子,手中拿着的剑古朴自然,却以极好的缎子裹挟着些许,站姿也是非常的讲究。长得柔而媚,看着不像男子,阴沉且有股子沉淀已久的书生的意气。
两人相互对战,却并不拔剑,也不论剑。唯有有人站在两人中间,才能得知,此处意剑交锋,若是寻常人等,单是站在中间,也会被肆意妄为的剑意直接扯成肉糜。
“时间过得真快,自从屠戮旧皇族,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每当想到此处便是十分的想杀人了,所以也该出去走走,杀些人了,武三丈。”面相阴柔的剑客皮笑肉不笑的说。
“你放心,有我在,你没那么多人可以乱杀,我会拦着你,而你还是听我的比较好,李白菜,我们下山去吧。”霸气凛然的男子低沉的嗓音响了起来,说的最后,意气风发。
武三丈当然不叫武三丈,他叫武三藏。后来之所以有人给了他三丈的外号,只是因为他的剑三丈之内无敌。当然给了他这个外号的人自然是他的至交好友,一辈子的死敌与他自认为的好友“李白才”。他自认为天赋一般,练剑的时候也没捡那些羚羊挂角的剑术去学。笨蛋有笨蛋的方法,他一是锻炼体魄感知,二是练习剑速力道,结果三丈之内无人可与他对剑,皆因他的剑快到了极点,他的感知强的匪夷所思,于是乎,他的近战剑无敌于世。
事物总有相反,李白才怀才不遇,以前是个读书人,自认为自己经韬纬略纵横捭阖拿的出手,却没一人瞧得上他。于是他小心眼,想报复那些瞧不起他的人,可他手无缚鸡之力,肚子里那点墨水到真如那些瞧不起他的人说的一样,倒出来的墨大概兑了水罢。于是,一气之下,他去学了剑法,然后他剑法大成,杀!他杀了太多的人,很多家族被他所灭,甚至连当时的皇族亦是被他勾结外敌所杀,他成了一个杀神,看不顺眼杀,看他不顺眼杀。
直到武三丈出现在李白才的面前,李白才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武三丈是个不好杀伐,且不好被杀的人,他自然不喜李白才杀人如麻的行径,但是李白才好不容易高傲起来的头颅岂轻易低下,他不屑一顾直接杀向武三丈,然而他两人战斗的过程很简单。
李白才的剑气根本破不了武三丈的三丈之园,于是李白才以精妙的剑招试图近身削去武三丈的脑袋。
结果,武三丈一剑劈下,李白才三月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