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里浑浑噩噩像浆糊一般混乱,好似走了一段很长很长又泥泞的路,医生说这是她昏迷所致,是正常现象。她探着小脑袋,穿着蓝白条纹的病服,头发有些蓬乱,被迎面而来的阳光投射过来,显得毛茸茸的,像是刚从洞穴里爬出来一样。
“别找了,他没来过。”季东阳没好气的说,“倒是春明哥昨晚背着你跑了一路送上的救护车。”
唐欢喜的大脑呆滞了两秒,眼神空洞,全然没有了刚才和他们挣早饭的活跃。他真的讨厌我了?唐欢喜想,那还真是件令人沮丧的事。她脑子里还残留着那晚在后台于佑和对她说的话,“真可惜,我最不喜欢的,就是小女孩。”
她坐起来,将后背倚在床头,许夏微忙过去为她加了个枕头垫在身后。她看着许夏微欲言又止的脸,当然明白她要说什么,于是笑着问:“他们要订婚了是吗?”
“是吧。”许夏微一顿,缓缓抬起脸,“这样也好,省得你胡思乱想,煞费苦心的想要让他记住你,到头来你住院了,他却连看都没有看你一眼。”
“真好。”唐欢喜抬着手,在阳光中穿梭,光线透过她的手指折射到脸上。
“怎么?”
“我说,今天的天气真好,冬天里的阳光最暖人心。”
她心被浇的冰凉彻骨,只好晒些阳光来弥补。
脚痛又席卷而来,伤口换了药就总会疼一阵儿,而且被裹着里三层外三层的绷带,她想要伸手去安抚都动弹不得,只要一抬腿就会有切肤之痛。她疼的呲牙咧嘴,季东阳迅速起身走过去按响她床头的铃,又觉得这样太慢,干脆作势开门喊医生,却被唐欢喜拉住衣角:“不用了。”
她的脸上是强忍着脚痛的挣扎表情,却依旧固执的说着:“不用了,不疼了。”
许夏微知道她有一部的痛楚来自于佑和,她因为脚伤而住院,于公于私,他都是最应该来看她的那个人,可是他没有,非但没有,甚至连一句可以托秘书带来的问候都省去。
她叹口气道:“欢喜,你何必……”
“你们要知道,我快要十七岁了,十七岁之前的人生,我一直在上学念书,有时会拿零花钱买票去看演唱会,有时还会和爸爸一起,出席各式各样的商务派对,很多时候我不是我,而是唐氏集团的千金小姐,我的成绩必须出色,最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我要穿着得体举止大方,免得被记者拍去又要说我没有家教……”
唐欢喜的嘴角眉梢渐渐有了笑意,说:“忽然有一天,我遇到了一个人,他有一张、万、年不变的冰块脸,我十分怀疑他的面部神经是不是做过手术。但他肯对我笑,而且笑起来很温柔,我对这个人一见钟情了。在他的面前我可以是我,他允许我在没人的时候叫他冰山老妖,允许我不会的数学题可以找他,说我不化妆的时候好看……我没办法不想他,少女的固执是世上最甜蜜的毒药。”
许夏微和季东阳坐在一旁,安静地听着唐欢喜像碎碎念一般说出的这些话。她吸了吸鼻子,忍住即将要涌出眼眶的热泪。她有一点委屈,不,是太多太多委屈。
昏迷的时候,她在半梦半醒之间,许过一个圣诞愿望。可是她要见的那个人没有来,她多想在这个时候抱一抱那个心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