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辈子有谁是她不想再遇见的,那个人一定非许告琛莫属。
很长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名字没有再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一度她以为她已经忘记这个人了,没想到今天这场偶遇,让她清楚明白,有些回忆怎么搁浅都不会空白,有些耻辱怎么潜藏都不会忘却。
她的那场瞎了眼的初恋,再次浮上水面对她摇旗呐喊。
真是够了!
“看你气得,难道你对他还没有死心?”躺在自家沙发上敷面膜的罗箩夹着电、话开玩笑地问道,见她突然默了,挑起眉说:“不会真给我猜对了吧?”
“去,我还对那个贱男有一丝感觉,我就不姓纪。”千吻咬牙切齿地发誓。
不过,罗箩没有那么好唬弄过去,“那你是想改姓许是吧?”她损死人不偿命。
“再见。”
“喂,拜托,别那么小气嘛,我就开个玩笑而已。”在她挂电、话之前,罗箩赶紧补救道,“你们在一起也就不过一个星期而已,说有多深刻那是骗人,就是这七天呕了你的气。”
原本卸下疲惫瘫软进沙发的千吻,一听这话,恶狠狠地威胁:“别提醒我这件事,要不然朋友没得做。”
罗箩倒是不以为然,“我不提你就真的忘了这件事吗?你无法原谅他,难道不是他这么羞辱了你?”
“罗箩,你说够了没有?”千吻终于发现,今晚她打这个电、话的错误性有多大。她不该来罗大小姐这里找安慰的,明明她打电、话过去的重点不是欠损,好吗?
“差不多了。”话到如此,她也就轻飘飘地做结束语:“你自己好好想想,他就这么晃荡一下在你眼前,你就失魂落魄得像个怨妇似的,说你心里没鬼,鬼都不相信。”
在许多认识她们俩的人眼里,罗箩是女王,她是御姐,在女王VS御姐第N场‘战役’里,御姐依旧惨败。
千吻有时真想来个咬舌自尽,总是不懂吃一堑长一智的道理,每每想不开来罗箩那里找存在感,最后她会告诉你,你不该有这种伟大地要求。
胸闷气短堵得她突然饥肠辘辘,这才察觉自己晚餐还没有吃,披了件外套,拿了钥匙果断出门。
从超市出来,双手已提了满满两大袋东西,乌云早已散去,心里开始计量着等一下要做一份美味的牛扒犒劳自己。
晚上九点的街道车水马龙,作为T市这座灯红酒绿的大都市,总是越夜越精彩。伴着昏黄的路灯,沿着回去的路,穿过转角,她才得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这个时候,她总免不了欣慰自己租住的地方有一段这么安静的路,让她喘息身后的繁华。
走过无数次的路,今夜却有些异动。
作为孤身女子,走在寂寥无人的街头,当然会生出惧意,脚步无端放快,在再转一个弯就能到达租住的楼下。
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有人突然之间冒出向她扑来,条件反射之下,她一只脚就踹了出去,然后听见一声沉痛地闷哼,惊慌间看去,有个身影倒靠在昏暗的墙角,她看不真切他的面孔,只从一只他脚里穿的berluti皮鞋来分辨突然袭击她的是个男人。
还有从昏暗处传来的一声暗咒:“s—h—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