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吻对任何可以称之为明星的人免疫,她曾想过,如果有一天她会关注某个公众人物,那就是她成了公众人物的时候,可不是吗?她除了不得不空出时间追逐自己,其他人哪能有那个土耳其时间。
不过,说起何美梦,在主播台上还是颇得她好感的,反正就是看着不闹心的那种。
今天能够遇上她,在心里还是曾想过的,毕竟一个台里工作的人,见上几面实属正常的事情,虽说人家是大明星,她一个小记者这样胸有成足有点妄自尊大,不过事实就是如此,她们真的见面了,而且是人家过来套近乎。
这感觉,说不上来。欣喜有点儿,无措也有点儿。
因为她万万没想到她们会以这种形式相见,她目睹自己被苛扣奖金,同事们冷眼旁观,最后是她这个算是陌生的人好心过来安慰她,好感一下子不需要理由就攀升上来。
她似乎真的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就如传言里说的那般,这样的人天生让人不得不心生好感。
临近下班前,千吻接到了罗萝的电、话,她约她到咖啡厅见面。
来到相约地点,屁股还没坐热,就被通知她即将要跟一个男人步入婚姻的消息。
“你是说,你要结婚了?”她一脸见鬼似的,完全以为自己耳朵出了问题。在这以前,她根本从未听说她有在恋爱,如果一天换一个男人算恋爱的话,她认了。
“亲爱的,不要总是怀疑自己的耳朵,我很确定你耳朵没有出现一丁点问题,千万别怀疑我的专业。”罗萝微微一笑,举手投足间尽显妩媚之姿。
一个医生长得这般妩媚婀娜,病患的出勤率不知道是不是高到挤破了头。
文慧曾经好玩地端详着她们叹气:一个妩媚得不知道收敛,一个性感得不知道释放。
也许,文慧这丫说的是真理,认识这么多年,这是她头一回发表个人主见。平常,她吐不出什么像样的话来。
基于这一点,用罗萝的话来说:这是一句值得被裱起来膜拜的话。
千吻不置可否。
其实,罗萝的妩媚是完全从骨子透出来的,她不算顶漂亮,但就是让人一眼看见就能马上被毫无保留地吸引过去。她知道自己的优势,可从来不会去收敛,甚至每时每刻都会特意展现自己的美好。她曾说:遇到异性,将自己完全展现是她对自己和别人的尊重。她习惯被簇拥着地感觉,也习惯被爱慕。
征服一个个男人,让他们把她捧在手心里,这是她的快乐之道。
也许,不辜负父母给予的好样貌之余,让别人赏心悦目,这是双赢的事情。
“啧啧,亲爱的,我都说多少次了,不要让男人看见你皱眉的样子,因为这会让男人犯罪。”罗萝啜饮一口咖啡,调侃里满是笑意。
“如果这样就让男人犯罪,那你都让男人犯罪多少次了?”
“问题点就在这里,我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可你却一点也不自知,这很危险呐,亲爱的,我在担心你。”她的语气依旧笑意满满,即将结婚似乎让她心情格外的好。
“我们不说这个,你还没有告诉我,你的新郎是谁呢?”她拉回正题。
罗萝微笑,状似思考地用手抵住下巴:“他叫宁天呈,我们认识刚好一个星期,我向他求婚了。”
“天呀,真是够了。”千吻不敢置信:“罗萝,你不但闪婚,这婚还是你开的口?”实在难以想象自己交了这么个死党。
“少老土了,现在都多少世纪了,谁还规定只有男人才能求婚,女人不能了。”她撩了撩波浪的长发,对于她的大惊小怪不甚在意。
千吻哑口无言,她很怀疑在她的字典会有‘不能’这两个字。也许,任何不同凡响的事情到了她身上就都不算是个事。
她早该认清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