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日,进益突然来电!知道我回来厦门的消息已经过去一个月了!他也消失了一个月了!我差点以为他已经消逝在这个尘世中了,万没想到的是,这个平日里目中无人的家伙竟然会突然给我来电!这算什么?惊喜吗?我不得而知,也无从得知!
得知我回来厦门不再去长沙的时候,他的心里满是困惑,但他也没多讲,就是训了几句,那模样,还真有几分长辈的姿态!
突然来电,我实在是有些惊讶,转念一想,无事不登三宝殿,这人平时就那样样,虽然是同学,曾经也曾同住一间宿舍,但性格使然,我们至今都只是很普通的朋友,都是骄傲的人,都目中无人,于是水火不容,那关系自然也就停留在相识一场的点上了。
嗨!兄弟!最近都在忙什么?
果然不出所料,一开口我就知道事有所求了,我默不作声,依旧佯装着一无所知的模样,就想看看这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不得不说,这人也算是聪慧之人,知道我重感情,一开口便以兄弟相称,摆明给我戴高帽,我心里面明白得很,伸手不打笑脸人,我也不好多说些什么?
那时,我尚未走出情伤!开始的时候我就说了,我还没能走出对她精神上的依恋,她就是宝宝,我的前女友。心情自是郁闷,自是听了他的建议,先去他那帮忙些时日,只是我不知道这忙竟然是那么的沉重,我胜任不了,于是便有了后来的福州之行,这是一个冲动,不过主要还是来这我不会孤单,来这完全就是理性加感性的产物!
那时候,每晚我都难以入寝!夜深人静的时候,思念便如潮水一般来袭,几乎要把我吞噬,痛却快乐着!
这真是生不如死,可我无能为力,任由回忆的潮水一次次把我掩埋。在已逝的岁月里,在现在的今天,快乐与悲伤并存了!
我不得不怀疑,我是不是有着受虐倾向!我没有勇气承认,就好像坏人永远不会说自己是坏人一样!
也许真的就是为了那一口气,一个傲气的人自然少不了有那么一些骨气的,我也免不了俗。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为了这口气,我莫名的进入了一家让我想逃的公司,这是一家食品公司,里面的环境是我这些年来所经历的最恶劣的,尽管如此,我还是留了下来,一起来的20几个,听说最后留下的不超过三个,可想而知,这绝非我夸大了,后来待得久了,这事更是见得多了,于是便习以为常了!
这家公司我前面也说过,就是那家会吃人的公司!不是我有成见,我只是拿事实说话罢了,现实就那样,任它如何,事实胜于雄辩,所以这并非我存心污蔑,莫须有的罪名自是不可能存在的,只要是人,还有点血气,自是会明白,我这边千言万语,不知道的人,自是无法体会的,总而言之,这是一个资本主义的产物!
刚去的那时候,我很是压抑,不太想与人沟通,平时说话,也就是你问一句我答一句,有时候连说话都懒得说,就是一个劲的点头或是摇头,俨然一个哑巴。
后来认识了一个叫郑延强的人,这人算得上是我的师傅。年少我几岁,却不是典型的90后。刚进来时,我便跟着他学那所谓的打面,日子不长,便被更换了岗位。据说是有人对我有成见,我也不知道自己招谁惹谁了,平时也很是低调,可人家就以为我摆酷,看不过,跟上级打了报告,于是我便莫名其妙的被更换了岗位,这我原先是不知道的,后来跟里面的人混熟了,有人看不过去,偷偷告诉我的。其实我真不是摆酷,那时候确实就是不想讲话,心里憋得慌。那次更换便再也没有换过了,那时候,心情压抑得很,做什么事情,自是没有任何的感觉的,一个没有魂体的人,你说他能有什么知觉呢!
不知不觉的,我们便熟络了。
知道他建了一个QQ群还是在他加了我Q之后,那时,我也没在意,都是一群我不认识的人,也从来没有想过跟他们认识。自己一开始其实就有明悟了,这地方真不是人待的,如果不是跟姐姐怄气,我也不会倔强的留下来的,会留下来完全就是想向她证明点什么。可后来,很多人我还是认识了,一切都是从Q群开始的!
那个名字,之前可能有听过,也可能有见过,不过都没被我放心上,听过或是见过便忘了,可是一次偶然,我记住了。拿人家的手软,吃人家的嘴短,当时大概就是因为这样,心里总过意不去,可事已发生,我又那么倔强,自然不可能去做道歉或是补偿之类的。
很不巧,“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不久”,在QQ群上我看见了一个陌生却熟悉的名字,刘芳群!
当时我错愕不已,一张嘴惊讶得都可以塞下一个鸡蛋了。开始时候不认识,也不知道这人,我自是无所谓,现在不同,这名字,我记住了,因为我吃了人家的夜宵!那一刻我竟然有些作贼心虚的感觉,没办法把人家的夜宵给吃了还装作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说:我帮你把敌人消灭了!这不是很讽刺吗?
当我确定这就是那个被我吃掉夜宵的刘芳群的时候,我以为她会骂我或是训我,可她没有,只是抱怨了句,你害我饿了一个晚上。
在这里认识了几个人,是女的,也不熟,但是这些人粗鲁得很,粗口成章,那文采连我都自愧不如,想必是熟读四书五经了吧!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去形容,脑海里能想到的也就是才高八斗,满腹经纶,用这话来说还真不为过!那容貌加这文采,是男人都会承受不住的,终于知道为什么古人会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了,在这一刻,我真的是深有体会。
突然遇到这样一朵奇葩,你说我能不惊魂吗?那时候刚好还是晚上,我还真以为我见到鬼了,捏了自己一下,会痛,会疼,不是梦,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于是当下便有了结识的念头,好奇害死猫,便是从这一刻开始的!这念头,从未断绝,哪怕我后来辞职了,我依然想会一会这个传说中的人。后来真的结识了,在我快离开的时候,因为一次偶然,我们便相识了。第一次见到她,有些失望,没我想象中的美,那一刻仿佛听见玻璃杯被打碎的声音一样,声音清脆而尖锐,掉了一地的碎片,是那被曹植神话了的洛神。
转念一想,自己也不是什么大帅哥,能对得起观众,已经很不得了了,我怎么还能那么奢侈。
那时候,我也没多少明悟,就是感觉怎么突然会对一个女人上心,还是一个很陌生的女人。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对着我笑了下,很短,只是一个瞬间,可我却如浴春风,那一瞬间,心跳戛然而止,神魂游荡九霄,心里莫名的欢愉了起来,事后回想,这不正是心动的感觉吗?我以为我忘了,可那一刻却那么真实!
此时我已经不再是那懵懂的少年了,对这事,也不会那么迟钝,一瞬间,我就知道,糟糕了,可我依然存着侥幸的心理,反正都要走了,平时也不可能有过多接触,那心动,也只是一瞬间,我何必去介怀。
没有想到,那一个夜晚,我竟然会碰见她,真的,我从来没有想到,竟然会有一天,我会那么近距离的跟她接触到。
那时候,喝了点酒,心底的傲气自然也攀升了几许,豪气也飘飘然了。就是遇到了点扫兴的事,有人踢了我的脚,这动作,只要不是白痴都懂的,以前我也用过,一点都不陌生,这是我跟我兄弟之间的暗号。这人好大的胆子,兴许是因为不知道我对她有意,所以便踢了我几下,那一刻我火冒三丈,却也不好说什么,喝酒这事,我还真没怕过,可我知道,我不能让她趴下,那样我会恨自己一辈子的。相信你们也听懂了,那人踢我脚,还向我使眼色,说到底无非就是起了色心,没有歹意怎么会想把人家灌醉!这人我不熟,但也算是朋友,一起出来玩过几次,心底我自是没把他当朋友的,不过表面上还是要迎合的。我没有配合,我怎么可能对自己心仪的人下手,所以摇骰子的时候,我老是放水,只不过没那么明显而已,他还以为我喝多了,以为我摇骰子不行,其实我并没有喝多,摇骰子也是有一手的,只是与他不熟,他不知道我罢了,因为这个原因,我也没有跟他说我对她有意,我实在不想浪费唇舌,出来玩,开心就好了,他也喝多了,我也不想因为这事闹事,于是表面上迎合了!
送她回去的那一刻,我感觉自己真的是全天下最幸福的人了,我第一次跟自己心动的女人走在一起。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虽然交过不少女友,可没有一个是一开始就能让我有心动的那种感觉的,一切都是日久生情的功劳!一见钟情,我想可能很多人不相信,可是我信,因为到现在为止,我真的就遇到过,这人便是第二个,不过都是单方面的,单相思罢了!之前也遇到过心动的人,这是第二个,第一个的时候,太羞涩,没那个胆气,便不了了之了,现在久旱逢春,叫人怎能不欣喜万分。想起当时送她回去的那个心情,我依然激动不已,这可是让我一眼就有想跟她白头偕老的冲动的女人啊!
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她早已名花有主,怎不叫人嘘唏!
想忘必先放,我这样告诉自己,可我依然想去做那无谓的挣扎,心里面矛盾极了,理性与感性时刻抗争着,那感觉真的是心如刀绞。
此刻我犹如临渊之马,浅滩之舟,进退两难,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
她说:我们认识也才没多久,对你我还感觉很陌生,而且我总感觉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我怕是不适合你,所以我觉得我们做朋友也不错啊!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感觉她对我是有意的!虽然她说她有男朋友,可是没有人见过,平日她也总是一个人!我心里一直觉得她那所谓的男朋友其实只是一个莫须有的人!可是她却总是回避我感情这事!可为什么她总是会去我的空间去呢,里面有我为她写的诗,她都看了几十遍了,好多日志也是为她写的,她也都看了好多遍,我的空间只有她能进去,所以我很确定!可是她总是不接受我!我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子写诗,可她却告诉我忘了吧,这是错觉,我一直想不通,于是我便跟她说我会忘了你!
一言九鼎,这座山能镇得住我几时,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需要忙碌,也只有忙碌,才能放空自己,放空思绪,飞吧!飞吧!让我的思绪漫天飞舞吧!这样我便能不再那么想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