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似乎要反驳什么,不过最后还是低头无语,良久,他说:“可是,警官你刚才说的我和孟琳琳的第二次约会,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我从来没有在晚上给孟琳琳打电话约她出来过,更没有和她逗留到天亮才让她回家。周沐天所说的那天晚上孟琳琳接到电话外出并通霄未归一事,根本与我无关!这件事,或者完全是周沐天自己编造出来的,目的是故意栽赃嫁祸给我;或者是孟琳琳那天晚上的确是出去和别人约会了,但和她约会的那个人却是另有其人,并不是我。”
李成的一番话对于坐在他对面的何队来说,似乎并没有造成什么过份的震撼,何队脸上的表情非常坦然,似乎在他心里早就已经在怀疑,那晚与孟琳琳约会的人并不是李成。
李成理直气壮地看了看对面的三位警官,继续振振有辞地说道:“最后,说到刚才这位警官提到的第三次约会,我也要对此提出质疑。首先,我要承认,上个星期天晚上我的确是和琳琳在一起的,我们共同在一家傣味餐厅吃了一顿晚餐,琳琳也的确喝了很多红酒,在我送她回家的路上,她还因为酒醉在我的车上睡着了,我因为心疼她,不想硬性地把她叫醒,所以我就把车停在她所住的阳城花园的大门外,一直静静地等到她醒来。就这样,在等待的过程中大约耽误了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到了晚上11点32分她才与我分手,独自走进阳城花园小区。”
说到这里,李成突然来了一个急停,他环顾了一遍对面的三位警员,一字一顿地强调着:“各位警官,请你们注意了,我现在所说的孟琳琳走入阳城花园的时间是晚上11点32分,她从小区门口走到家里,就算她行走的速度再慢,她到家所用的时间也绝对不会超过10分钟,然而,这位警官您刚才却告诉我,周沐天说,孟琳琳到家的时间是夜里12点差3分,也就是11点57分。试问,本来最多只需要10分钟就能走完的路,孟琳琳为什么会用了25分钟?这多出来的15分钟哪里去了?我认为,要么这个所谓12点差3分的时间是周沐天自己杜撰出来的,要么就是孟琳琳进入小区之后,并没有直接回家,她在从小区门口通往她家门口的这段路途上有没有可能又发生了什么其他的事情呢?”
李成这一次所说的话就像一枚重型炸弹,在三位警官头顶轰然炸响。连一直面不改色的何队此刻脸上也不禁悚然一变。
室内的空气再度归于沉滞。
许久,赵明警官才轻咳两声:“李成,关于你刚才所说的情况我们会做进一步调查,谁是谁非让事实来说话。”
李成马上点头赞同,他说:“我等待着你们的调查结果,而且我还希望警官们的行动越快越好,我相信最终你们一定会给我一个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