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往常一样,钱潮在下班后直接走进了书店。书店就在他所在公司的旁边,连一条街道都不隔。五点钟下班,磨磨蹭蹭两分钟,等电梯下电梯两分钟,五点零五分,钱潮的一只脚已经踏进了书店的大门。
在公司上班已经有两个月了,而每次下班必进书店,从没落下一天。这并不是说明钱潮是一个多么爱好读书的人或者干脆就是个书呆子。事实上,除了书店他并没有别的更好的去处。
钱潮来到H市其实也就两个多月的时间,他本是A省一个偏远小村的农家孩子,凭着天生的聪敏与刻苦的努力,考上了省重点大学,学习广告设计,毕业后只身来到南方相对繁华的H市找了一家广告传媒公司工作。
要说只身确是事实,钱潮到县城上高中时,就是自己去的,并没有家里人去送他。
他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一辈子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附近的集镇,他在城里也没有什么亲戚,他的亲戚都在他们村方圆十里以内的村落里。
所以独立对他来说并不仅仅代表着坚强,更多的其实已经是一种习惯,就和张嘴吃饭,抬腿走路一样自然。
钱潮来到H市立马租了一间小房子,又立马找了一份工作。大家可不要误以为现在工作有多么好找,关键是他身上所剩盘缠不多,必须立马找到工作,好有个固定的经济来源,所以他要求不高,是份工作就行。而公司也需要能做些零碎活的新手,做一些重复单调而又没多少技术含量的事,跑跑龙套。
钱潮那与生俱来的农家孩子的诚实质朴的表情,一上来就征服了公司负责招聘工作的人事部经理的眼睛,在加上钱潮的零要求,顺利进入了这家广告传媒公司。
下班时才五点钟,回去睡觉有些早,而且钱潮也不喜欢呆在那个小房子里。那里面除了一张床和少得可怜的随身物品以外,就是四面陡立的墙壁让人有种酸酸的感觉。不是困倦的抬不起眼皮时他都不想来这里,如果可能的话宁可睡在人行道上,至少那里没有这种压抑感。
结果书店就成了他的最佳选择,既不花钱,又打发了睡前这段时间,有很多世界名著都是在大学时想读又没来得及读的,竟在这儿被他给啃光了,这是他没料到的。
实际上,对于早已习惯了夜生活的都市青年来说,这一天才刚刚开始,而钱潮只有呆在这里。书店里六根直径约一米的大理石柱子为他在这个陌生的都市里撑起了一片小小的空间,这已经够了。
钱潮快步走向一排书架,那里有一本《漂亮朋友》,昨天已经读到一半了今天打算接着读下去。就在他来到那本书跟前一尺的距离时,书本突然不见了。
原以为看花了眼,再仔仔细细从左到右搜索了一遍还是没有,定睛一看,这本书竟已经在一双纤细手掌之上了。
而这双手的主人,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正抿着嘴,微蹙着眉,忽闪着一双乌黑发亮的眸子正打量着手中的猎物呢?而书页象蝴蝶的翅膀一样快速闪动着向左边倒去。还好很显然女孩并不是专为此书而来,大概在随便翻翻。
钱潮松了一口气,果然不多会她就把书页飞快的翻了个遍,双手一合,意欲数归原位。这时叮叮咚咚的一阵音乐手机铃声响起,女孩子停止了放书的动作,一手托着书,一手拿出电话,“啊、嗯、哎、呀”的聊起了个没完。
这边钱潮心里那个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