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好香哦,你做的是什么菜呀?”
“别,别摸我,我还光着身子呢,一边坐着去。”
“刚才怎么不嫌弃我呀,还一个劲叫我抱你呢,不摸就不摸,没兴趣。”
趁他进洗手间的功夫,我偷吃了一口放在桌面的菜。才吃下,我就后悔了:看来是白白浪费了香气,中闻不中吃。还不如煮些方便面,外加个蛋,我有点想收回方才对他的夸奖。他从洗手间里出来,取来内裤穿上,才一出来就看到我扭曲的脸蛋,自然十分吃惊,竟不注意把内裤穿反了还不知道,“老婆,怎么啦,不舒服吗?“他小心翼翼地问我。
“你的菜那么难吃,怎么吃?你自己吃好了,我出去吃。”我没好气。
从此,我与他之间达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饭菜不和我胃口,坚决禁欲,直到我满意之后,才可以解欲,就算连接吻都不可以。他彻底被我打倒了,于次日买回来一本烧菜的书籍研究起来,并尝试弄不同的菜式。看到他这么认真之后,我开心地笑了,其实,禁欲我也是随便说说而已,自从尝试了缠绵的甜美,我舍不得超过五天没有他亲吻我的感觉。这有点像吸毒,没有尝过,便不会上瘾。
就这样,我总是没心没肺地过日子:努力找工作,读读小说;偶尔与他缠绵,偶尔安静入睡。可我有一种平淡的幸福,也许是我对幸福的追求不多,所以幸福总是离我很近。日子一直安静地过着,直到这个三月的倒数第二天,一个叫林夕雨的女人闯进我与艾歌的生活里来。
林夕雨,林夕雨的林,林夕雨的夕,林夕雨的雨,性别:蹲着拉尿,年轻与我相差不大,也与我一样美的离谱。她是我前面跟你们讲述过的,在香港的时候艾歌把她领到租住房子里的女人。她的到来,不得不让我对他之前说过的话产生了怀疑。不管怎样,我讨厌她的再一次出现,如果可以,我希望她永远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哪怕天涯,哪怕海角,哪怕天堂,哪怕地狱。
她无端端的按响我们家的门铃,是我给她开的门,开门的那一瞬间,我们都认出对方来了。
“请问,这是艾歌的家吗?”她问我,故意把声调提的很高。我看她就是故意的。
“不是。”的确不是,是我与艾歌的家。
“是谁找我呀?”她的声音还是被艾歌听见了,他从阁楼上探出脑袋来。
他们一见面就聊了起来,她老是喜欢跟他提到以前的事,比如什么你还记得谁谁谁吗,他结婚了耶!还比如我们上次在海边坐了一个晚上,谈的那些话你还记得吗,有很多都成真的耶。我很讨厌听到这些我不知道的过去,我安静地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傻傻望着外面,期间我几乎没换过什么姿势,要不是艾歌打断我的思绪,我恐怕会成为雕塑也说不好了。
“帮客人冲杯咖啡。”他说。
我也只好去了,在这位“客人”面前,我要表现的大方一点,绝对不能输给她,冲完咖啡还得恭敬地递到她面前,说:请慢用。她也不喝咖啡了,起身往厨房去了,在艾歌的面前开始数落起来:
“哎呦,锅煮面那么脏呀,很久没做菜了吧?这女人可不能只当花瓶,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先抓住男人的胃。咦,那是什么?我的妈呀,这是谁的内衣啊?放在洗手间多久了,我帮她洗了吧?”
她说完,假装做出要帮我洗内衣的动作。“不用,我自己会洗。”我阻止了她。
从这一刻开始,两个女人的战争正式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