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读书的时候很喜欢村上春树的一句话“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我想,要一起的人无论分开多远,多久不见,也不管他身边经过多少形形式式的人,要一起的始终是要一起的,这便是缘分。不管是什么原因,你们始终没走到一起,这也只是说明你们没有缘分罢了。
不管生在哪里,长在何方也会遇见,分开不管走了多远,见过了谁也能回到原点。
我喜爱这美好得像春天一样的句子,我向往明媚,多么希望我的生命也是如沐春风,在自由和快乐里翱翔,我也希望自己是一个乐观开朗,总是看见蓝天的人,却身不由己地发现自己其实一直内心里十分黑暗,喜爱美好的结局,只是不相信,不是不爱,只是不相信。
也很喜爱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便是他口中的一代人,用这一双黑色的眼睛在黑夜里寻找光明。
在明暗的对比中,人总是更钟情于光明,但是我在想,如果有一天,这个世界没有了黑暗,人们是否会由衷地怀念那些伤感的夜晚?
人的偏爱都源于对比,人们热爱晴天只是因为不喜欢雨天,同样地人们钟情于光明也只是害怕沉沦在漆黑的夜里。如果没有了对比,他或者没有现在那么可爱,或者他其实也并没那么差。
光影的结合才能产生故事,也正因为明暗变更和雨晴交替描画了我们生命最基本的背景,最简单的东西也是生命里最不可少的景致。
我总告诉自己电视和电影里的故事都是假的,只是光影里的故事,你明知道他是假的却也总是不由自主地玩味里面人与人的眼神和语气,故事总是动人的,不然,它怎能成为故事。
最后我们还是决定把兔子烤了吃,不要问什么又是烤,因为这种做法最简单也最原始,还能就地取材,人不是不喜欢追求品质,很多时候是因为懒,急冲冲的我们也没想过把着两只神奇地兔子带回去弄个什么芝士焗兔子,不是芝士焗兔子不新鲜有趣,或者我们都想去尝试这样一个东西,只是在那时那刻,都没想到。
吃完两只兔子不用很久,回去的路也不用很久,只是这段路这个地方和昨天刚到,甚至今早的兴高采烈都形成了小小的反差。事情好像渐渐地趋于平淡,我也知道事情总没那么跌宕起伏,总没天天都新奇有趣,只是这种趋于平淡总有那么小小的失落感。
回到成呆的家里,谁都没有太多话,也不知道时间是怎么过得,反正是这样子就过去了,躺在地上不知道是怎么睡着的,后来想想,其实我们没有一晚会知道我们是怎样睡着的,事情发生在不知不觉间,我们总以为我们必然知道,只是我们的逻辑思维总让我们忽略秘密发生的瞬间。
感觉很快天便亮了,我坐起来,发现世界仍在睡梦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