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早餐的事件之后,我和大民做事处处小心,时刻警惕着,与乌龟东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也总算换来了那么一小段安宁的日子。
不过人啊都是犯贱的,一安逸起来,便浑身发痒,所有的防护警惕便都成了一堆松散的烂泥,一推便散。
我初中时是走读生,每天都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虽然我家离学校并不算远,走路也就那么20分钟左右的路程,不过在初中那时候所有走读生都骑自行车上学,我也便就骑着自行车上学。
其实对于自行车,我本身并无多大兴趣,在初中以前,我去哪里都是靠着双腿,我的世界也很小,无非就是能走到的地方,最远的尽头便是城市的近郊,而有了自行车之后这个尽头便不再是尽头了。我的自行车是一台粉蓝色的休闲型单车,它没有任何突出的地方,最特别的是她主人我是个男的,这导致我被我的初中同学笑了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他们习惯了,她便就名正言顺了。我开始的时候并不喜欢她,不全是因为她是粉蓝色,更严重的是因为她是我的12岁的生日礼物,而父亲明明知道那年我最想要的是一款新的随身听CD机。
有了自行车之后,不得不承认我的生活是提速了,20分钟的步行路程此时变成了10分钟的骑行路程。但是成为有车一族之后,另一个问题又出现在我面前,那便是停车。我家住在六楼,每天把自行车扛上去搬下来的不现实,我只能把她停放在小区里面最后面的车棚,而我家偏偏在小区的最前面,从家里出来走到车棚大约需要10分钟,所以综合计算我的生活虽然提速了,可是质量却不见得变好。
是一个冬天早晨,那天太阳依旧迟迟不肯出来,大街上没有几个人,路边的商铺都还没开门,只有三三两两的早餐档里透出一些温暖的白光。我一如既往地往学校狂飙,在学校前面的十字路口我左右看了一下见没有车头灯光,便一个加速冲过去,没有任何前奏和准备动作,嘭的一声,飞在半空的时候,我心想这次大件事了,铁定要迟到了。
我落地的时候痛得倒吸了一口凉气,睁开眼睛,先看了一下倒在旁边的粉蓝,只是刮花了一点点,我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一个年轻的少妇走到我身边把我扶了起来,一脸无辜又略带点恐惧地问:“你还好不?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我想都没想就摇了摇手,那个女人如获新生,马上骑着没有车头灯的摩托车消失在仍处于黑暗的早晨。我一直目送着她消失在这黑暗的街道,突然醒觉我还站在马路中间,便想走过去捡起粉蓝赶快回校,不然就又得被乌龟东抓住小辫子了,没想到刚想迈脚,发现我小腿不听使唤,一阵剧痛钻入心窝,连哎呀都来不及叫,我便一屁股坐在了马路中间。
那天早晨很冷,却仍是疼得我冷汗直冒,我也不敢动,稍稍一动,脚就疼得厉害。这时候路上已经有车了,也有一些出来晨运的人。我不停向过往车招手,可是那些司机却始终没看我一眼,当时我恨自己为什么不长高那么几公分,那样车里的司机应该就能看得见我了,足有10分钟,没有一个人发现我,不过我也幸运,坐在大马路中间,竟也没有车来再撞我一下,它们都很巧合地从我身边闪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