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锦还没乐出声来,心绪已然低落——仍未走出高人的布局。
转了半天,头都晕了,落锦化悲愤为食欲,吃起东西来。
又香又脆,相当美味,下午李灏在房中读兵书,她要装乖宝宝,不便前去叨扰,在灶房里炸了一大盆薯条,李灏以为稀奇,她似乎特别爱秀厨艺,成天窝在灶房里鼓捣,别人是一日三餐,定时为之,她却把握了他看书的全部时间,层出不穷的做各类点心供他尝鲜,常惹得他捧着书本走神,思付一会又将出什么新品,他不知道这是落锦长期做化学试验累积下来的爱动手的习惯,她完全是把食材当作化学物品来操作了。
拿纸袋装走三分之一,剩余的三分之二够李灏当晚饭了,如果他不嫌弃的话,当然他嫌弃也没办法,谁叫有个现成的师傅,他也不学两招,只会舞刀弄剑呢。
“你在吃什么东西,好香,分我一些成不成?”突然响起的女声,有如鬼魅般怖人,寻着香脆的薯条而来,“我已经在这被困三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记得附近有个山洞的,里面还有温泉,居然怎么找也找不到了,妹子,你也迷路了吗?”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险些因我枉死,如果不是自己执意霸占温泉,这片密林不会被改造成一座迷宫,落锦抬头看着她从婆娑树影中现身,出于赎罪般的心理,大方递过纸袋:“三天没吃东西饿坏了吧,都给你!”
“你不吃了?”对方受宠若惊,接过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落锦观她着装,像个大龄女剑客:“我是才被困在这里的,中午吃得好,现在不饿。”
“那我不客气了,谢谢。”
落锦笑一笑,警惕的问:“你是谁,找那山洞做什么?”
“叫我甄甄吧,我是个艺妓,只有姓,没有名,三天前接到主人密令搜查这一带,不料在河边喝水的时候,一路骑来的马被突然出现的狼咬死了,我竭力杀死狼时天色已暗,这里方圆百里都没客店可供投宿,记得附近有个山洞,便打算去那里将就一晚,不知怎么回事,明明记得很准的路线,却不对了,想原路返回,还迷了路……”
“为什么要搜查这里,是找人吗?”落锦低下头,对方会不会是黎什璁的鹰犬呢,现在满大街都是她的“海报”,但凡有点能力的都渴望以除恶扬善的名义捉她归案。
甄甄好奇的看着她:“你在怕什么,我要找的是个男的。”
“男的啊,误会,误会,我的财主相公要纳妾,我不愿意,就生气跑了出来,已经五天了,我以为他会雇人来抓我回去呢。”
如被提醒般,甄甄这才留心观察她的容貌,月光极淡,加之林荫掩映,根本看不清五官如何,只能辨其大体轮廓,于是,她提议道:“我们找个树木少点的地方去休息吧,等天亮了,再想办法出去,这里树多虫多,刚入秋,蚊子还特别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