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军训的时间终于在我们的诅咒中到来了,我们欢天喜地。终于逃离魔音的折磨,神哪,救救我们。无论神是否存在,等待我们的还是那经久不衰的嗓子。我们精疲力尽的回到了宿舍,冲个凉,就奔到床上。大家都没有睡,不知是谁带了头,开始骂变态王。反正是引起共鸣,大家义愤填膺地骂着。骂到嗓子都有点嘶哑,才喊停。过了一会儿,宋举人与逊哥属于那种入睡极快的人,不超过5分钟肯定睡着。而且睡着后,还给我放轻音乐。抑扬顿挫,害得我久久无法入睡。而我们的博兄依然玩着手机,仿佛一台机器永远不知道疲倦地运行着。这时窗外的蟋蟀无忧无虑的叫着,青蛙好像再给黑夜诉说着什么,再剩下的是一轮明月照着窗外的草坪。无法入睡,想着家,想着故乡。情不禁想起席慕容的《乡愁》:故乡的歌∕是一首清远的笛∕总在有月亮的晚上响起∕故乡的面貌∕是一种模糊的惆怅∕仿佛雾里的挥手离别∕离别后∕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其实也想着一个叫小马的姑娘,她令我魂牵梦绕。下面就介绍一下我如何认识与喜欢她的吧!
还记得补习那一年的某一天下午,我和同学一起在教学楼下打羽毛球,放松心情。或许是缘分,她也在与同学玩着。本来我们就是一个班,只不过彼此没见过。我玩累了,坐在台阶上听着歌。她或许也是,也坐在台阶上。我无意中地扭头,看着她安静地坐在那里。当落日的余辉照在她的脸上,与那股安静和旁边热闹地打着羽毛球显得那样的和谐。是一幅画,一副让我迷醉的画。我知道我喜欢上了她,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从那以后,便渐渐的关心起她来了。她没有察觉到,我已经喜欢上了她。而且有目的性的与她周围的人打好关系,她一无所知。这就是单恋。很幸福,也很痛苦。有时候老天爷在跟我开玩笑,我的一哥们也喜欢她。并且让我帮她写情书,我是既兴奋又痛苦,兴奋的是可以把自己的想法写在纸上传达于她,痛苦的是署名不是我。忘了那份情书整体的内容,年代太久远了。只记得其中几句话:我喜欢你,是一种淡淡的感觉,仿佛茉莉花茶的清香,回味隽永。她写了封回信,大抵上是拒绝了。我没有看到内容,但看那哥们垂头丧气的样,就知道了结果。我不知道是难过还是庆幸,朋友难受,我也不好受。可是她没答应,我不是还有机会。一学期就这样平淡的过去了。可不知道是老天听到了我的祈祷,还是他打了个盹。让我和她坐在一起,我高兴得差点蹦起来。但是我愿意,人家不愿意,因为她不知道我心中的小九九。于是接二连三的人来与我换座位,有喜欢她的,也有和她聊得开的。我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掉,最后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和她坐下了。虽然她显得不情愿,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就这样我们当了同桌。不知道是我们属性相克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我总是把她惹。,其实我一直都希望她快乐,最后因为一时赌气,她和前面的人换了座位。我恨死那个换座位的人了,但是已成事实,不可能改变了。坐在她的后面,看着她和他同桌之间聊得那么开心,我的心好疼。于是到最后,我以各种理由请假,只为了不想见她。她知道我喜欢她,也是在这段期间,一个哥们告诉她的。最后迎来了高考,我买了营养快线和巧克力让别人送给她,希望她考一个好学校。没想到人家超常发挥,我却因为拉肚子失常了。天意弄人!剩下报考志愿的事,大家也都知道了。
暑假,我们没有断了联系,一直QQ联系。最后要了她的手机号码,就这样暑假一直保持着联络。有一次说同学聚会,聚会地点学校。我在西安,而我们学校在蒲城,距离很远。但是为了见她,我瞒着姐姐回来了。下着雨,我满身湿透的到了学校。他们已经在照相,我最后也加入了这个行列。照完了相,我们大家一起吃饭聊天。最后离别的时候,我很难受。像这句话:舍不得离开那座城,但还是狠心的离开;舍不得分离,但还是狠心的说再见。讲这个事情,是要告诉大家。我是一个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可以去干任何事得人。除了伤天害理,违背良心的事除外。我在这介绍一下我自己,我是一个认死理的人,有时候认定一件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钻牛角尖不撞个头破血流,不体会到疼,是绝不会头。所以,一直喜欢她到现在,一直没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