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袁绍已攻取邺城,宣布和公孙瓒开战了,再次应你所言,我等是否可去投奔公孙瓒了?“赵云急忙跑进来。
”莫急,命令孤狼战队加紧训练,半个月后奔赴界桥。“我知道袁绍和公孙瓒会决战界桥,公孙瓒会兵败于此,历史中正是赵云在此救了落荒而逃的公孙瓒。
”诺!“赵云出去了。
开始了,终于开始了,我马上便要真正踏入这乱世之中了,从此后再无这等安逸悠闲的日子了,于这乱世中,我会走多久?多长?于这乱世我究竟会扮演何种角色?治世之能臣还是乱世之枭雄?不知,就目前而言,我只能依附公孙瓒,待日后再作打算。至少目前为止,历史还在按照他的轨迹在发展,对我有利,我介入后会否改变历史发展的轨迹?这一切都是未知,或许冥冥中已经改变了,只是还未现端倪,我不曾察觉,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龚都的死相比历史已经提前了。
这日,闲来无事,来这已近半年了,还未曾好好出去走走看看,心想借着这难得的机会邀上赵云夏侯兰一起四下走走,领略这真定的美好风光。
天空湛蓝,白云朵朵,阳光明媚,伴随着阵阵清风,鸟儿欢快的飞舞,春天的气息那么浓烈,相比于现代,此时的天空真是清澈明朗,空气也格外清新,无奈感叹人类的进步给地球造成了多大的损害,人类的进步环境的退步,此时的河水清澈见底,鱼儿肆意的游动着,似在跳一曲唯美的华尔兹,令人身心舒畅,好不精神。这美好的一切,令我不想离去,直至夕阳西下,我才依依不舍的回去,不知何年何月再有此等闲情逸致游山玩水,就把这美丽埋藏心底吧。
又过几日,清晨醒来,正准备出门,赫然发现院子里停歇着一只鸽子。
“咕~~咕咕咕~~”鸽子时不时的发出一两声叫声。
我定睛一看,鸽子脚上绑着一个圆圆的竹筒,信鸽?这是我第一反应,生平第一次见到信鸽,我走近一把抓起鸽子,细心的拆开竹筒,发现里面有一团绢布,拿出来一看,上面有字:
青青子矜,悠悠我心,纵我不往,子宁不嗣音?
青青子佩,悠悠我思,纵我不往,子宁不来?
挑兮达兮,在城阙兮,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这是谁写的?看字体工整,纤细如柳,非常漂亮,很显然出自一位女子之手,且应知书达理饱读诗书,可是这是赵云的家,莫非是赵云的爱慕者所写?不会是写给我的吧,没理由吧,我虽来此有段时日了,但不至于让一个女子如此爱慕吧,这样想着,我便提笔回信:
不晓卿乃何人,无意拾此信鸽,窥得其中爱慕之情,实乃无意冒犯,实属不该,然不明卿所意何人,景某必当转知吾弟赵云,多有冒犯,还望海涵。
摸了摸信鸽,好神奇的东西,这就是古代的主要通讯工具,飞吧,飞去你主人那里吧,不知是何等姿色的女子,是大家闺秀亦或是小家碧玉,无所谓了,反正多数是爱慕赵云的,我思量再多又有何用。只见信鸽扑腾的翅膀飞向了远方,直至消失不见......
“大哥,江东传来消息,孙坚被刘表手下黄祖射杀,其子孙策誓要为父报仇,现依附于袁术手下。袁术与公孙瓒屯兵界桥,准备开战了。大哥,你之前所言一一兑现,简直就是活神仙了。”夏侯兰跑进来调侃的说道。
“三弟休要胡说,为兄只是一介布衣,谈何神仙,莫要触怒了神灵。”我不好意思的说道。“既如此,快了。”
“什么快了?”夏侯兰不解的问道。
“我等出山之日近在眼前,传令下去,孤狼战队明日做最后一次实战对抗,之后休息一日养精蓄锐,随后奔赴界桥。”
“诺!”夏侯兰兴高采烈的跑了出去。
这一天终于要来临了,乱世,我来了。
孤狼战队得知即将奔赴前线,个个容光焕发,训练格外积极,他们都想着能快点建功立业光宗耀祖,实战对抗也格外认真,看得出,每个人都想借这最后的机会体现自身的价值,深怕表现不好被删选下来错失良机,其实他们都想多了,就现在的他们而言,每个人都是精英,都能以一敌十,甚至可能还不止,他们中随便一人去其他诸侯手下都能担任百夫长千夫长,甚至是先锋将军,如此的精英部队,任谁都想纳入麾下,冲锋陷阵所向披靡,又怎会有人因表现不好而被删选。
这日,人山人海,真定县所有的百姓都站在街道两边等待着,孤狼战队即将启程踏上征途,这其中有他们的父亲儿子夫君兄弟,皆无不为他们感到骄傲,因为他们深信,有朝一日,必定会荣归故里。
“大哥,孤狼战队全体集合完毕,就等你一声令下便可开拔界桥。”赵云报告道。
“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