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唐晓薇醒来,太阳已经睡屁股了。而妈妈早已做好早饭,就等唐晓薇起床。
洗完脸,唐晓薇来到厨房,肚子早已呱呱叫了,饿慌了的小馋猫,眨巴眨巴眼睛,看到妈妈放在灶台上的菜,忍不住用手捻了一点,放在嘴里,真是美味啊!还不住的点了点头,感叹道:这才是妈妈的味道。
早饭过后,父母们无疑要到地里干活,而唐晓薇无疑是留在家写作业,这条条框框的生活,从小学就已设定好了。
可现在的唐晓薇没小时候那么听话了,她想叛逆一下。看到母亲解开牛绳,唐晓薇心想,我也要去,和妈妈一起去。其实她并不是想放牛,而是想到放牛的山上,草坡去耍,因为那里有童年的记忆。
“妈,我和你一起去好不好?”
“你不做作业啊,我一个人又不怕,你去干嘛?”
“让我去嘛,我这周又没作业,在家待着挺无聊的。”这孩子,现在撒谎心不跳,脸不红的,这还是以前的唐晓薇吗?
“没作业啊,那你想去就去吧。”
听了这话,唐晓薇心里那个高兴哦,丢下书本蹦着跳着就跑去了。
来到放牛的目的地,唐晓薇真的是很无语,思绪又飞到那一年的那一天,大家伙就在这个地方计划着偷梨,然后去了那家的梨树,可后来梨是没偷成,但这家的梨主人到让他们个个惧而远之。
但现在看到满树的枣子,唐晓薇的心又痒痒了。远远的她看见怪叔叔在屋檐下走动,即使枣树就在眼前,自己也不敢轻举妄动。
因为那天见识了梨主的“凶蛮”,所以后来他们都叫他怪叔叔。
其实这位怪叔叔在唐晓薇那个小村庄算得上是一位奇人。
因为是奇人,所以免不了成为村里人茶余饭后闲谈的一个重要对象,但村里没有一个人对他的遭遇投去怜悯的目光,有的只是打心底的敬畏,因为他和所有人一样,普普通通,不一样的是他有着不服输、不低头、肯实干的精神。
这个人从小被火烧伤,双手一共才三个指头,乍一看还以为他只有两个拳头,但别看他双手残疾,但他干起农活绝不亚于身强力壮的男子,甚至比他们还要厉害。他常年都风里来雨里去,并且从不穿鞋,年复一年的光脚实干,脚上的茧子使得脚仿佛千年老树,沟壑丛生,粗糙得像枯树皮。
而且他长着一张使人畏惧的面孔,加上他的脾气非常暴力,动不动就开口骂人,甚至打人,所以没多少人敢接近他。可这样凶恶的人,他对自己的家人跟外人比完全形同两人,虽然有时也对着她们发脾气,但从没有动用家暴的习惯。
他的妻子是一位温柔的中年妇女,但不能开口说话,每天默默无闻的帮衬着他:做做家务,带带两个可爱的孩子。一家人过着无人问津的生活,但日子过得还算美满。
后来孩子长大成人了,各自也有了自己的幸福小窝,他的妻子也在某一天的早上永远的离开了他,留下了他孤单一人。
后来他的孩子们都叫他搬离老家和他们一起住,但被他拒绝了,毕竟生活了大半辈子子的地方,一下子让他搬离,他肯定是不同意的,因为人都会有乡土情。
这样过了几年,表面上看这怪叔叔没有什么不同,但细细的才发现他的性格就变得更加古怪,他不准别人动他任何一样东西,就连他家的一撮土你抓一把,他也会骂你骂得狗血淋头。但所有人都不记恨他,因为大家都知道他并不是真的坏,他只是不让别人因为他的残疾和孤单而欺负他,他要用自己强悍的一面来捍卫自己的尊严。
但是怕归怕,枣子的诱惑唐晓薇觉得还是抵挡不住,毕竟它就挂在自己眼前,而且满树都是压枝低。
唐晓薇此时脑子转得飞快,她要想办法把枣子搞到手,正想着,那边的看家狗看到了徘徊在枣树下的唐晓薇。
“汪汪……”狗叫声不断的传来,唐晓薇发现那怪叔叔已发现她了,拿着一把镰刀正向自己走来。此时她竟然没有一丝的害怕,怪叔叔走近后,她竟然莫名的张嘴就说“叔叔,我能摘几颗枣吃吗?”虽然这举动唐晓薇自己都感到吃惊,但话都说出来了,总不能收回吧。
说完唐晓薇就站着不动,但眼睛里全是祈求的目光,静静等待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原来他他粗犷的外表下也有违和的一面。但也许是自己的言语和可怜巴巴的举动触动了他尘封多年的心。
“自己去摘啊,就在那儿,我又没拦着,但是丑话说在前头,摔了可别怪我啊。”
怪叔叔虽然还是板着一张冷冰冰的脸,但唐晓薇此时心里美滋滋的,不知是马上可以吃到美味的枣子而高兴,还是为了第一次跟这怪叔叔谈了一次话而高兴。
“好勒,谢谢叔叔。”
唐晓薇去摘枣后,怪叔叔也走进一小片豆苗地给豆苗除草去了。
摘了几个枣回来,唐晓薇一边吃着一边目不转睛的看着怪叔叔给大豆拔草,那草在他的手上简直像打败仗后的俘虏,无奈的伏在地上,身后只剩下耀武扬威的大豆苗。这像是一个手有残疾的人除草所能达到的境界吗?有点不可思议,不是亲眼所见,我一定觉得别人在吹牛,可现在事实摆在眼前,没理由不信啊。看着看着唐晓薇心中涌起一股子浪潮:他哪里是怪叔叔,简直是神一般的SUPER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