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了,灯亮了,半大老头起床了。
B市最大的城中村一间出租屋里,沈飞磨磨蹭蹭的钻出被窝,磨磨蹭蹭的穿上了外套,磨磨蹭蹭的下了床,磨磨蹭蹭的穿上了懒汉鞋。墙角里还有半脸盆昨天用过的洗脸水,沈飞就用剩下的洗脸水随便抹了一把脸,就着墙上挂钩上的毛巾擦了一把,头就不用梳了,反正也是最省事的毛寸。走到门前,习惯性的对着门上的镜子照了照:“恩,真帅。”
对,沈飞很帅,是那种非常和谐的帅,是那种头上各个零部件搭配的非常和谐的帅,让人一看就有一种想与之亲近的帅。也许,这是他身上唯一能让人一眼就能看出的优点了吧。当然,除了眼睛小点,小点的眼睛聚光呀。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这么一个很帅的男人,都四十多了还是孤家寡人一枚。沈飞自己也是困惑不解:“你说吧,我这要模样有模样,要个头有个头,要脑子有脑子,而且还相当的心地善良,可为什么人生就这么失败呢?你说自己吧这都过了不惑之年了,还依然一事无成,就从出生开始吧,人家就算不是出生在医院里至少也出生在抗头上吧,可自己偏偏就在母亲去猪圈方便的时候生出来,也许这就注定了悲剧的一生吧。接下来三岁丧母,十岁丧父,还好村里的父老乡亲心地良善,好歹让自己最后大学也毕了业。又偏偏找的每件工作都不顺心,每个工作就没有超过一年的,不是被炒鱿鱼就是自己炒自己鱿鱼,现在的工作已经是自己从事的第十八个工作了,干过的工作也是五花八门,到如今自己是除了去银行柜员机上取工资就再也与银行没关系了。当然也曾经攒过一些钱,试着做过一些小买卖,那结果是一个惨。每次都赔的血本无归,也谈过十来个对象,没一个相处超过半年的,好在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莫非一切都是天意?恩,绝对是天意,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什么什么的,那肯定就是说我的,这死老天,看来是将要给我安排如山的责任呀,我就等那一天吧。”自从找到新工作搬来这个城中村后,沈飞几乎每天都这样反思自己一遍,好让自己快要崩溃的意志不至于真正的崩溃。
如今的工作是半年前找的,主要是这个厂子里女工很多,虽然夜班多了点,确切的说,基本上都是夜班,可为了早日破了自己这保存了四十年的处男之身,再委屈一次自己吧,否则这处男保质期都过了,怎么也得用一次呀,当然这第一次也不能随便什么人都给,哎,谁让自己这么有原则呢。
虽然屋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沈飞还是锁好了门,破家值万贯,还是要珍惜的。住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略微有点远,好在每次沈飞都提前一个小时出来,路上顺便买点吃的当晚饭。今天沈飞的心里莫名其妙的有点小小的高兴,好象今天有什么好事要发生一样,如今秋高气爽,月朗星稀,沈飞想着夜班又可以跟女工们胡说八道一番了,心情更加的高兴,尤其沈飞看上了班上的一个女工,那小模样,简直是让人谗的流哈喇子,虽然每天上班穿的都是工作服,依然不能阻挡她在沈飞眼中的魅力,那身材,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瘦而不柴,肥而不腻,不高不矮,尤其是那张脸,简直就是一张标准的中国美女脸,当然除了眼睛和沈飞的一样小外,最重要的是,那个女工还对沈飞有点那种意思。两个人已经一起吃过一顿饭,压过一次马路,看过一次电影,虽然和沈飞年纪差不多,却依然还是资深处子一枚。如果沈飞再努力一把,使劲勾搭勾搭,过不了多久,就能完成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了,而且是重中之重,结束自己的处男之身。
沈飞在路上愉快的走着,嘴里也少有的哼起了当下几首流行歌曲,只是哼的水平让人不敢恭维,简直跑调跑到一百里外的老家去了。突然沈飞觉得有点不对劲,按说走了这么长的时间了,也该到厂子了,怎么还不到呢?刚才只顾着哼曲走路了,怎么以往车水马龙的路上一个人都不见了?再向天空一看,星星月亮也没有了踪影,整个天空都是灰蒙蒙的,沈飞正要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就觉得有什么重物一下砸在后脑勺上,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地上。
沈飞终于醒了过来,哎?怎么自己还躺在自己的出租屋的被窝里,可自己明明记得自己是在去上班的路上被打晕过去了呀,难道那是一个梦?沈飞无论如何也不相信那是在做梦,脑袋疼死了,怎么脑子里出现了那么多希奇古怪的东西。他努力的使自己的脑子冷静下来,又觉得自己的每个大拇指根部都戴上了一个黝黑的金属圈,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做的,他想把两个圈圈摘下来,两个圈圈就像长在了大拇指上,无论如何都摘不下来。
事出反常必有妖,沈飞猛的双手在床上一拄,想要坐起来,就听的哗拉拉,床板登时就四分五裂开来,沈飞也随着床板跌落地板上。“我靠,不是吧,我的床什么时候糟成这样了?”沈飞嘟囔着从烂床里爬出来,越想越觉得不对劲,从烂床板里划拉了半天找出了自己那部唯一比较值钱的家当——攒了好几个月的工资买的一台某国产手机,(每个月除了约会以及必要的花费也就能剩下二三百元,因为咱们的沈飞一个比较大方的主,也许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穷大方吧)看了看手机上的日期沈飞终于认定自己是做了一个很清楚的梦。
反正也到了要去上班的时间了,来不及处理床的事情了,只好明天再去买一张床了。沈飞又和往常一样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自己,对着门上的镜子臭美了一会,又自己安慰了自己一会离开出租屋到厂子去。
在路上买了点吃的,散步到了厂子,换好了工作服,在车间里一踅摸,很快就发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趁着离上班还有十几分钟的时间,沈飞快速的来到自己的“相好”的身边:“秋影,今天你来的真早呀,吃晚饭了没有?”“你来拉,我明天的早饭还没吃呢,你请我吃饭呀?”秋影看到沈飞来和自己说话,就和往常一样开起了沈飞的玩笑。“别说请你明天吃早饭,让我养着你都行,不知道美女能不能给我这个机会呀?”“那就得看你的表现了。”两个人调笑了几句,眼看上班时间到了,两个人才各自准备工作。
整个夜班都没有什么异常事情发生,有没有值班领导来说自己旷工,沈飞才终于确定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梦,虽然还有点怀疑与不正常。夜班由于管的比较松,闲暇的时候又能跟自己喜欢的人聊天打屁,亿万上很快就轻松的过去了,正好下班后能休息一个班,沈飞也约好了秋影去看电影。
终于到了下班的时间,沈飞换好了衣服到工厂门口等着秋影也下班出来,一会秋影也换好了衣服来到厂子门口,沈飞一看,秋影穿着一身粉色的运动套装,更显得清秀中带着几分英气,长长的黑发披肩而落,又添了几分柔美,虽然快到四十的年纪,看起来也就像三十刚出头。
很快两个人来到了马路上,正好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两个人拦下出租,直奔本市最大的影城——天映影城而去。
因为是上午的时间,看电影的人并不多,在影城售票处稀稀拉拉的有几对情侣也在买票,另外边上还有几个穿的花里胡哨的小青年在边上晃荡,这些小青年看到沈飞和秋影来买票,其中一个剃着光头留着一撮小黑胡的人对着秋影吹了一声口哨,带着其余的几个小青年迎着走了过来,很快就挡住了两人去买票的路。“小娘们挺带劲呀,啧啧,这条个,这脸盘,咱们交个朋友呀,哥们绝对亏待不了你。”说着说着上来就要拉秋影,吓得秋影赶紧躲到沈飞的背后。售票处的几对情侣一看这架势,吓的出溜一下一会就都没了踪影,沈飞虽说长这么大,却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心里也有点怕,就想赶紧带着秋影离开这里。正当他们转身要走的时候,这些小青年也把他们围在了中间。
沈飞使劲稳了稳心神,“不管怎么说也不能在自己的女朋友面前丢脸呀,否则以后哪还有脸和自己的女朋友继续相处下去。大不了让对方打一顿,都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我就装一次不要命的。”想到这里,沈飞不由得把那双小眼睛也瞪了起来,一直瞪到再也没法瞪大为止,不横装横:“怎么着哥们,莫非这光天化日之下你们还敢耍流氓不成,老子我可不是被吓大的,你们想要欺负我的女朋友,难道没有睁大你们的狗眼好好认认吗?念在你们初次冒犯我,这次我不与你们计较,赶紧给我让开!”
这几个小青年听完沈飞的话,先是一愣,随即又哈哈大笑起来:“哥几个看上那女的是给你们面子,识相的话让女的留下陪我们,至于你吗,赶紧滚。”沈飞见自己的话没起什么作用,心想今天这麻烦是躲不过去了,暗暗的咬咬牙,“老子跟你们拼了!”轮起拳头就向光头青年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