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八戒凭借《绝对隐私:我和嫦娥——不得不说的故事》一举成为“今日之星”,整日接受记者采访、应邀出席各地电影节任评委、电视台作嘉宾、广告上作宣传,每日忙得不可开交,自然,腰包一日比一日涨,腰围更是一日比一日涨了。
这日,八戒“偷得浮生半日闲”,好不容易从外地回来睡了个懒觉,便听门外“咚咚”敲门声。八戒有些恼怒:“政府就想着怎么合理征税,老板就想着怎么合理避税,俺老猪就想着怎么合理多睡。可就是没法多睡!”他以为又是来采访的,火气冲冲打开大门,原来是两位法官,是给他送来天宫法院传讯文书的。
八戒仔细一瞧,原来告他的是嫦娥。起诉理由是:一是多年前八戒对她进行“非礼”,亦即“性骚扰”;二是八戒在书的封面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侵犯其肖像权;三是在书中对二人关系的描述下流无耻,与照片一样,不堪入目,在天宫已引起了不良反映,许多人背后对她指指点点,玷污了她的清白名声,已经对她本人造成极其严重的心理伤害和精神压力,无脸见众人。
八戒大惊,半响回不过神来。好一会儿,才在法官催促下签了字。尔后迅即给唐僧请了假,去请教法律顾问,商量对策。
今日天宫法院第一次开庭。
法官宣布开庭,全体起立。法官宣布了法庭纪律,确认了原告和被告身份。由于事关个人隐私,本案不对外开放,无数记者均被挡在外面。
法官严肃告知双方:“你可以在法庭上自由发言;但是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记录在案,作为呈堂证供。”八戒虽成明星,却从未见过这等阵仗,脸冒虚汗,喏喏应承。
本次开庭只是听原告的主张和被告的辩解。听完之后便宣布需补充证据,暂时休庭。
一出门,八戒见前门人山人海的记者,慌忙从后门溜了。
八戒曾想私下解决,愿出二十万天币了断此事,不想看似柔弱的嫦娥一口回绝,一定要讨个说法,还个公道。无奈之下,八戒只得认真准备材料。
十日后,第二次开庭。双方律师在法庭上唇枪舌剑,你来我往,好不热闹。
嫦娥说到激动处,禁不住双泪涟涟,愈发可怜动人,法官亦不禁大动怜香惜玉的恻隐之心。“小女子身世清白,与世无争,怎奈那猪八戒为图出名,而胡编乱造《绝对隐私:我和嫦娥——不得不说的故事》,采用PS移花接木的卑鄙手段故意制造‘艳照门’,还发在他的‘微博’上,歪曲事实,严重玷污了本人声誉,现在本人神思恍惚,饮食不思。在周围也是流言飞语中伤,令小女子无地自容,神疲乏力,现已住院输液七天,只怕不久,小女子即香消玉殒也!”
八戒大呼冤枉:“法官大人,那不是色情图书,而是‘情色图书’,二者相距何止万里!”
法官一拍惊堂目怒问:“猪八戒!你为什么不学习点法律常识,偏去当法盲欺负弱女!”
八戒心中一抖:“我……我害怕!”
法官又问:“怕什么?”
八戒耷拉着头,又道:“怕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众人均动了“英雄救美”的豪迈之心,对八戒是痛骂不已,无奈之下,八戒也只得默默忍受。因为他想:好男人不会让心爱的女人受一点点伤。
经审判,法院宣布最后结果:
一、“性骚扰”罪:不成立。由于当年八戒天宫调戏嫦娥,年代久远,已不可察,不仅无旁证,且没有像“克X顿与莱吻司机”那样留下“蓝色的裙子”,查无实证,故不予采纳。
二、侵犯肖像权罪:由于以书为证,故成立。
三、诬陷罪:成立。八戒在书中说嫦娥胸围有36寸,实际只有34寸,属严重失实。且由于书中言语出格,还说“嫦娥屁股上有个痣”,事实上,八戒仅是拉了几下嫦娥的手,故此乃凭空想象,造谣诬陷,侵犯了嫦娥的名誉权。
四、侮辱妇女罪:成立。理由同上。
五、侵犯通信自由罪:成立。八戒曾偷偷折开别人给嫦娥的信件,塞进自己的照片;且在互联网上,天天发电子邮件“炸弹”狂轰滥炸,阻塞了她与其他人的通信。
法院认为:综上所述,八戒严重违反了《天宫大法》中“神仙的权利和义务”中的公民有人身自由权、通信自由权,以及违反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受害人受到极其严重的身心伤害,罪行严重,但鉴于猪八戒能知错悔过,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配合法庭调查取证,经审判委员会研究,一致同意如下判决:
一、猪八戒必须于15日内在《天宫日报》刊登认错通告,并赔礼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嫦娥名誉。
二、猪八戒必须收回《绝对隐私:我和嫦娥——不得不说的故事》一书,并不得再版。
三、猪八戒赔偿嫦娥名誉损失50万天币,精神损失费50万天币,二项合计100万天币,鉴于其态度良好,给个优惠价打八折:80万天币。
四、本案诉讼费用5万天币,由猪八戒承担。
五、本审为终审判决。
六、本判决通知书当庭传达双方。
八戒对前几项无异议,只是判85万天币太重,几乎把出书利润全部刮光,心痛不已,但转而一想,钱,纸也,今日去了,明日又来,好男不跟女斗,蚀财免灾,由它去吧”,遂当场忍痛开出支票。
刚出天宫法院大门,八戒和嫦娥马上被记者们的“长枪短炮”所包围,半天脱不了身。
第二日,天上人间的大小报刊均刊登了判决的消息,所配照片最小也是四分之一版,网络上更是评论如潮,有替嫦娥叫好,称是又一个“秋菊打官司”,充分体现了民主与法制的,全是女人;也有替八戒叫冤的,全是男人……
接连几日不得清静,加之心痛85万天币,八戒心中烦躁不安,见人就冒火。
突然,“铃铃铃……”手机响了,原来是唐僧介绍了一个美联社记者要采访八戒。“这些该死的狗仔队,简直是无孔不入,惟恐天下不乱——看来的确应该‘防火防盗防记者’”——八戒怒道。只是碍于师父面子,八戒不得不见。
该记者一回去,马上便刊发了“敢作敢为敢当的男人——Pig? zhu(八戒·猪)”,详细介绍了这位敢于追求爱情,不惜以身试法的故事,并对他“一人做事一人当”的大无畏精神予以肯定,并鞭鞑了克X顿却不敢承认事实的行径,于是M国有家大出版公司火速上门,洽谈有关出版事宜。
“塞翁失马,焉知祸福”,虽然赔了一大笔款,面对这天上掉下的陷饼,八戒喜不自禁,于是一口答应。
一月后,著名作家、风流才子八戒·猪的新书《风流官司亲历记》闪亮登场!当然八戒所获不菲,酬金达五百万万天币。
由于猪八戒代理了错误的手机费、物价上升等广告,百姓早就对他十分讨厌,人气迅速下降,成了“票房毒药”,其他广告公司见势不妙,赶紧撕毁了与八戒所签合同。八戒又去炒股,不料现在炒股的是——
开汽车进去,骑单车出来;
穿西服进去,穿裤衩出来;
阔老板进去,打工仔出来;
博士进去,傻子出来;
遥明进去,潘长姜出来;
超级波霸进去,太平公主出来;
鳄鱼进去,壁虎出来;
蟒蛇进去,蚯蚓出来……”
八戒炒股炒成了股东,沙僧笑他成了“肥头大耳的猪八戒进去,瘦骨伶仃的孙悟空出来”。于是八戒又陷入资不抵债,“再回到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