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娘不必客气,小小一块绢帕,不足挂齿,送与姑娘,在下还有事,先告辞了。”说完头也不回地就大步流星地走了。
“公子,你等一下,你等等我啊!”我想要追上那个公子,好不容易看见一个帅哥还不问一下人家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后也能互相接触啊。说完我也跑了过去。
“姑娘,你还没给钱呢。”大叔一把拽住了我。“多少钱?”我焦急地问道。“两文钱。”我立刻拿出了两个铜板给他,可是等我再想跟上去的时候发现,那个帅哥已经走远了。今天碰见两个帅哥,都让他们给逃了,我也是个废物,连个人都看不住,垂头丧气地往前走,失魂落魄地想着两个帅哥。越想心里越不开心,想着想着觉得什么东西绊了我一下,然后我就“五体投地”了。我就在想谁那么缺德,绊我一跤让我摔倒,抬头看见的就是李安那个家伙,他怎么会在这里,为什么要绊我一下?我的心里充满了疑问,可是上次洗碗之仇突然浮现在我的脑子里。
“你个小安子,干嘛把我绊倒,你是想死吗,还不把本姑娘扶起来?”我气急败坏地对他喊道。
“说谁小安子呢,你才小安子,不对你是小翠翠,碧绿碧绿的小翠翠!小翠翠没过年没过节用得着给我行这么大的礼,快起来,我可没有压岁钱给你!”小安子一脸幸灾乐祸地看着我就是不动弹。
“你个不要脸的死痞子,还不把本姑娘扶起来!你绊倒我我还没找你算账呢!”我已经对他喊地歇斯底里了,可是他还是不帮我。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把你绊倒了?你说谁是痞子呢,你看看你自己是不是个泼妇骂街呢,趴在地下不起来了,对我大呼小叫,人家可是都看着你呢。”他双手抱胸,一副看笑话的样子。
“你,你这个人!”我气的实在说不出话来了,突然心头浮现一计,没起来反倒坐在了地上。
“李安,你这个没良心的家伙,大家快来瞧一瞧看一看这个丧心病狂的家伙,我本是他的远房表妹,而且已经定了亲,这次我来京城就是为了成亲的,他甜言蜜语哄骗我,我,我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可是他却日日赖在青楼里面跟姑娘相好,跟那个姑娘说要那个姑娘从良便娶了她,作正妻。可是他又把我置于何地,没想到他想把我绊倒,用这个阴毒的法子逼我滑胎。还有没有天理了啊,快把这个没天良的东西抓起来吧……”我一边哭一边痛诉他的罪行,我就觉得我不去当演员和编剧我都屈才了,穿到古代还有我可以施展的空间,真是美爆了。我自己虽然为我的演技所折服了,但是脸上还是要表演地无比委屈和伤心,没办法,做戏要做全套。
他似乎也被我的惊世骇俗的言语给惊到,但是他更接受不了的是大家的话语和举动。“看他相貌堂堂,没想到做出来竟是这样的事,大家打,打他不要脸的这个陈世美。”一个大妈喊道,没容他说半句话拿起了烂菜叶子就向他飞去,群众的力量真是伟大,他也没闲着撒丫子赶紧跑了起来,边跑还边回头看我一眼,我对他展开了我自认为倾国倾城的笑容,一边用两个手指比了一个大大的V字,小样,跟我斗,你还嫩点儿,就看见他已经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就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我发现裙角貌似有个脚印,再细看看,这个脚印貌似是我的,顿时脸像熟透的苹果,冤枉了人这要怎么办?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把裙子踩到摔倒的,唉,凉拌吧,这衣服都脏了,还是回相府好好呆着吧,不要在大街上丢人现眼了。
于是我就返回了相府,走到路上一会觉得无比开心报了洗完之仇,可是又觉得羞愧,人家又没害我,我却这么弄了一下,以后要怎么面对他呢?
回到相府的时候已经是黄昏十分了,自己一天都没吃东西呢,还弄的脏兮兮的,有点受不了自己的邋遢了,回头换件衣服,整理了一下,这个时间该是小姐和老爷吃饭的时候了吧,我还是把衣服洗一下吧。去院子里打了水,开始搓洗衣服,努力不让自己想起李安逃跑的时候看我的那眼,有愤恨,有怀疑,还有……算了不要想了,好烦。
搓完了衣服,晾完了已经天黑了,去找小红,领我去下人们吃饭的地方。虽然不开心当下人,但是也得接受这种生活吧。但是不确定是下人们吃饭会不会碰到李安,想到这我的愧疚感又出来了。到了吃饭的地方没有看见李安,问了小红,原来我们伺候小姐和伺候老爷的下人分别吃饭,这我才放心了一点,吃完饭我就回房间睡觉了。
日子就过了这么几天,平平淡淡,在这几天里我看到了大名鼎鼎的相爷,不过是三十七八岁的帅哥,还是那么有吸引力,在现在帅大叔更值钱呢,虽然威严但是却没有当官的架子,这样的人不会难相处吧,一切动作小心,谨言慎行就好。从“大街事件”之后我就再没看到李安,有时候还是会想起他来,或者我应该去找他,跟他赔礼道歉?不要,我怎么可能做那么丢人的事,还是算了吧。来古代也一段时间了,一辈子当丫鬟也不是办法,说好的去古代做生意呢?从最基本的做起吧,还是先学学认字,读读书吧。想到这里呢,就去文小姐房间,说明来意。
“小翠,为什么想要学写字呢?”小姐疑惑地问道。我总不能说等我学会了认字写字,从你家跑出去做生意吧。“小姐您饱读诗书,而且小翠已经十三岁了,做小姐的侍女数年,但是连写字还不会,说出去岂不是让人耻笑。”这个理由应当很合理吧。“好,你去把小红也叫来,你们是我的贴身侍女,要学字当然要一起学了。”想来小姐的思虑总是周全的,于是乎我把小红也叫了来。小红一开始对我突然要学写字感到很意外,似乎也不是很愿意,但是我却用我的三寸不烂之舌终于说服了她。去小姐的房间开始了我的习字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