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了?原以为,我已三十多岁的人了,成熟风韵,不会再做梦了。然而相反,我不但做梦了,而且好像心也随着梦变得年轻了。
每天早上五点钟就醒了,六点多钟就起床了,梳洗完后,第一件事就是看看我种的菜园,地方不大,但那里的每块土,都是我从别处挖来的,菜园地里的花生,豆角,玉米,是我亲自种的,现在都发芽了,和在老家时长得一样,仿佛看到了童年时的情景。
菜园地边有一小片花,开着是黄色的花朵,远看像是菊花,只有早上能看到这种花最美的景,到了中午,花瓣就谢了,变成像蒲公英一样的种子,飘了起来,随着风,飘到哪,哪就是它们的新家。
每天给菜园地里的花生,豆角,玉米浇水,看到边上黄色的小花,虽然它们是野花,我也会给它们浇点水,快一个月的时间,断断续续有水无水的,我很担心这些植物,不过我坚信,我能够照顾好它们。
住在姐姐这边三年多了,从来都是看别人怎么养花种菜的,第一次自己也开始养花种菜了,感觉真好,因是水泥地,我从别处弄来的土,所以坑不深,时常路过的大娘们看到我种的这片小地,停下脚步,哈哈乐了!
说道:“姑娘啊!你种的这些花生怕是结不了花生了,因为土浅,我一听,心里有些失落,但换个角度想,就当花草好了,毕竟,在这周围全是砖还有水泥,看不到花生苗。
我之所以喜欢花生苗,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我想家,在老家,从古至今都有人种花生,就算某家很有钱,别的什么也不种,也会种点花生。
眼看着这片不到五十棵的花生一天一天的长大,我的心里真是开心,闲下来时,不管是早,还是晚,我会蹲在花生苗前,发一会呆,看到它们,恍若回到多年前,好像我从来就没有离开家乡那片土地一样。
提到家乡,此时正是忙的时候,田里地里要管理,打药的打药,扯草的扯草,这会不尽心管理,到收成时,就什么也没有了。
每天早上除了关心我的花草外,我还爱听音乐,听着钢琴曲,看着书,那种感觉对于我来说就是享受。
有时候,明明一本书快要看完,可是我却不想看完,想停留在那个故事里,虽然悲了点,但正因为悲才体现了故事的美。
之前,我也有过这种感觉,那时多年前的事了,现在想起,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了!那个时候,我才十几岁,每天下班后,去书店租书看,看得快时,一两天一本书。
有时候吃饭,走路,坐车没一刻不看书,因为年纪小,不想去理会什么叫爱情,也不想让自己喜欢某一个人,我知道相信爱情,就会有苦楚。看书就好像能让我忘记,让我沉迷书海之中,自由飞翔。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喜欢看书,也依然喜欢当年我爱过的那个人。有些事情就是这样,经历过了就是经历过了,无法从记忆中抹去!
此时的每一天我过得很充实,就算不出门,也有我看不完的书,给孩子讲不完的故事,尤其是这些日子,我的心变得很静, 与花草为邻茶书为友,忽然之间明白了许多事情。
眼看从家乡带来的茶树,三个多月了,长了一寸长,叶子下面的枝又开始变黑了一点,我好担心,怕自己会失去这位从家乡带来的朋友,它之所以生长的慢,是因为它恋它的故土,从家乡带来那么多的花与树,除了这棵如朋友一样与我亲近绿茶树外,其他的全死了。
直到前天,我才相信这个事实,把那棵枯萎的兰花挖了出来,她的根都断了,叶子早已干了,我喜欢兰花,看到这些,心里难过又后悔,我就不应该把它从家乡的大山上挖来,喜欢它远远看着就好,不挖来的话,说不定,它现在正开花了!
挖出了兰花,我又栽了一棵薄荷,每天闻一闻薄荷的味道,有时还采一片叶子含在嘴里,和小时候感觉一样,可凉了,从家乡回到北京后,我时不时牙痛,含上这薄荷叶,就不痛了。
我恋家乡的花草,更恋家乡的人,尤其是我爱过的人。
我以为,这个世界上就我对爱情的观念与众不同,没有想到,其实很多人和我一样,只是她们生活的年代和我不一样而已,是传统也好,是保守也罢,爱就爱了,没有什么大不了。
今天我说的如此的轻巧,我想如果不是我人生经历了一次生死坎时,我永远也不会说出来。
自从遇见他,我的诗情似幽涧的清泉奔流不止,我刚开始写诗的那半年,生命受了一种伟大力量的感慨,什么半成熟的未成熟的意念都在指缝间散作缤纷的雨。人在爱的时候,总会被某种神奇的力量牵引,做出许多你曾经想做却做不到的事。我喜欢写诗,他是我的灵感的源泉。许多时候我觉得,文字是为他而生,一如他来到人间,是因了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