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跑得飞快,在印象中,这速度仅次于上回偷地瓜被狗追的时候。这让我有点惭愧,说明潜意识里面我还是把自己的命看得更重要一点。不过我也很快说服了自己:我不是怕死,我只是怕狗而已。
可是马上我又开始纠结了:难道视明的命还比不上一条狗?
我猜你们一定会鄙视我:视明都快死了,你居然还有心思想这些?其实这不能怪我,因为我从小就得了一种不胡思乱想会死掉的病。这病严重到什么程度呢?拿上次被狗追的事情来说吧,在那短短几十秒的时间内,我想象的内容包括:跑着跑着跌倒了,然后被狗一口扑上来,给咬死了;跑着跑着突然飞起来了,然后被人用气枪给打了下来;甚至我还突然想到,万一不小心死了,整理遗物的时候我床底下的小黄书被搜出来,我可怎么做人,哦不对,怎么做鬼啊。
不过这次我还是控制住了自己,因为我刚扇了自己两个耳光,瞬间头脑清醒,啥都不想。
等我跑到萧姚静家里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4分零37秒,之所以这个数字如此精确,是因为我有一块花了10块钱买的电子手表,出发前我特意按了计时。
天啊!我究竟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