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里的气氛霎时间变得异常诡异。
一些人敬佩而畏惧的看着莫念,以莫念和司野为原点划直径十米远的位置空无一人,那些平日里醉/生/梦/死的各路牛鬼蛇神这时候跑得比火箭还快。
为什么呢?
当然是怕一会儿会被溅上一脸血。
秦然卿看着方圆十米以内寸草不生冰封千里的模样,略微忧愁的摇了摇头。
他自然知道莫念其实是个不爱说话的性子,但是,呵呵……这姑娘,从和他遇见的第一面,他就知道这个传闻外表无限精包装的女孩,内心里住着的,不是西施,不是林黛玉……她心里住着的,其实是变形金刚。
平日里瞧见是个很漂亮和沉默的女孩子,但是,她是沉默。
有外人在场的时候,千万不要让她说话,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一句话已经不足以形容她,她总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快的找到别人的痛处,然后狠狠地在你的伤口上用脚上十五厘米的高跟鞋踩下去,顺便走的时候还不忘给你加一把孜然。
而莫念,也同样是在他众多女朋友堆里和他交往的最长时间的一个,没有之一。
三个月的时间。
不算长,但对于风/流/成/性的秦家大少来讲,绝对是个奇迹。
记得莫念第一次知道他的名字时,脸上的表情就如现在一般,漂亮的眼珠冷冷的,带着些许的不屑。
“哟,你就是那个女朋友都可以组成一个足球队的秦然卿啊。”
“……”
“你瞧你那德行。”
“换女朋友的速度都已经超过我每月换卫/生/棉的速度了。”
“……”
多亏当时他年轻力壮,否则真的就是一口气没上来。
差点没晕过去。
然后便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追求。
因为他当时觉得这个彪悍的姑娘实在是太有爱了。
真的是……太太太太有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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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然卿和她在同一所大学,秦然卿和她是同一届,但是却屡屡旷课,可依旧声名远扬,无数的女生恍如不要钱不要命不要脸一样,仿佛春运一般,忙着飞蛾扑火。
然而保质期永远都只有一周。
可每个女生都以为自己会是这个男生的流浪终结者。
但实际上,所有的分分合合,不过只是一场游戏,甚至都不曾精心设计。
第一次遇到她,是在一家餐馆里。
小小的,整洁的店面。
她和另一个女生在吃面,而他和他的另一伙兄弟也在吃饭。
这时闯过来一个女生,浓妆艳抹,身上散发着刺鼻的香气。
女人冲到自己面前,质问他为什么和自己分手。
明明已经记不清这是哪一个女友了,但还是找个借口选择搪塞
懒于应付她,便随手指向了莫念。
“她,因为我喜欢上她了,就把你甩了,有意见么?”
当然不敢有意见,于是那个女人将全部的怒火撒到了莫念的头上。
女人走到莫念面前,双手叉腰,泼妇骂街的姿态,用各种不堪入耳的词汇辱骂着莫念。
“你个贱人,荡/妇……”
直到现在他还记得莫念脸上的表情。
似笑非笑,却是超凡脱俗的美丽。
骂了足足五分钟,莫念一张漂亮的脸上终于有了裂痕。
“喂,大妈,你把口水喷到我的面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