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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乱作一团

二狗子走出村子那天,牛鸿儒二十二岁,小虫则十八岁还差点,两人也在那天离开了河边的茅草屋,离开师傅,他们三人年纪差不多,但走的路却不一样。二狗子是村里胆子最大的一个,十多岁的时候还和冷傲然打过架,结果被打得鼻表脸肿,他今年整整的十八岁,家中还有两个兄弟,一个老娘,今年官府收的赋税比往年更多,欠员外老爷的租子钱,连利钱都还不上,更别说那猴年马月才能还得上的本金了,实在没办法,他只好穿上家中唯一一件没有补丁的衣服,脚上套的是老娘昨晚刚打的草鞋,一大早便出了村口,顺着河边往上走,三人走的是同一条路,但前前后后,谁也没碰上谁。二狗子始终挂着老娘,没跑远,到了镇上到处找活干,扛大包,到大户人家打短工,只为了能多挣点钱,最后还算他人机灵,运气好,被一家酒楼老板相中了,做了跑堂的,管吃管住,每月除了老板发的例钱,时不时还有客人打赏的,生活总算安定下来,晚上睡觉的时候,二狗子总会乐得笑出声来,“太好了,这趟出来没白跑,一年不到,事业便已经踏上正轨,除了不再挨饿外,还能挣钱养活家中老娘和两个兄弟,每当看到街上哪些达官贵人路过,二狗子心里也是美滋滋的,咱回到村里,也算是衣锦还乡,好歹干的也是正幺八经的活,一起和他长大的小伙伴还在田里为老爷们苦租钱呢!

小虫打记事起也是在这个镇上,后来跟着师傅整整八年,这次回来后也没走远,在镇上到处瞎混,找到了当年的小伙伴,虽然当年的这些人,到如今没剩下几个,但大浪淘沙,剩下的都成了镇上的历害角色,有赌馆看场子的,有替老爷们收租子的,也有看家户院的,这帮人凑一块之后,成天到处的喝酒,耍钱,加之小虫身上又有银子,更是无所顾忌,今时不同往日,小虫练了一身的功夫,镇上这帮混混们没人是他的对手,和人打过好几次架,从来没输过,唯独一次,碰上了道上的练家子,才过了十招不到,便输了,小虫气得直咬牙,忘了走之前师傅的郑重警告,拔剑了,结果,小虫第一次拔剑,手上没有轻重,与之交手那人差点被一剑穿胸而过,吓得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在哪重复的说着一句话:我认得这剑法,我认得这剑法,最后屁滚尿流的爬出了小镇,而小虫则不以为然,因为从走的那一天开始,他便一直恨着师傅,恨师傅宠爱小师弟,豪不留情的把他们赶出了门。差不多是在半年后,他和一帮兄弟去酒楼喝酒,二狗子便是在这家酒楼当小跑堂,两人虽说在同一条河边长大,但自从那次打架后,谁也没见过谁,到如今已不是一条路上的人。酒楼里总会有人说些东不着西的闲话,说着说着,就说到了前几天,二狗子他们村外河边一家佃户茅屋起大火,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到把火熄灭,早已经烧得一塌糊涂,只发现了几根黑漆漆的骨头,说话那人是王老爷家专门负责收哪片租的人,此时正在哪直叹气说道:死个人倒没什么,问题是今年我只收到了一半不到的租,要么就是穷得揭不开锅,要么就是打死都拿不出钱来的,这下倒好,这家人一把大火全烧死了,更本就没处去收,哦!我想起来了,跑堂的二狗子就是这个村的。说话这人说到这大声的喊起来“二狗子”

二狗子随后跑了过来,听了之后信誓旦旦的说道:听我老娘说,这家人不是什么好人家,八成是山上的强盗,在我看来,肯定就是,并且说起了小时候被打的事。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小虫赶了回去,河边黑乎乎的一片,也不知是哪个好心人,就地起了一个小土堆,算是坟吧!当地村民最忌讳这种无缘无故的大火烧死人事件,结果哪片地方,谁也不敢去。

小虫难过了好几天,他隐隐的猜出,也许师傅早已经知道会有仇家找上门,因此才赶他出门的。这件事之后,小虫告别了一帮狐朋狗友,离开了这个地方,也许他还有自己的路要走。

再说牛鸿儒吧,离开了师傅,他独自一人上路,去了京城洛阳,其实在他心里隐藏着一个秘密,拜冷宏为师,学艺八年,一切都只是为了报仇。他的仇人是谁,他的家人又是谁,他什么来历,没人知道,自己从来也不说,他做事很小心谨慎,这次到洛阳之后,凭着自己能识文断字,在一家酒楼默默的做起了账房先生,没人知道他在等什么。

说起酒楼,不禁又想起了CD城中的有客来酒楼,自从那次打斗之后,全城戒严,逐一搜查江湖人物,弄得到处人心惶惶,这些人中,要数光头最为倒霉,疤大爷一肚子的火全撒在了他身上,虽然事情查清之后把他从牢里放了出来,但也丢了饭碗,情况不容乐观。

说起疤大爷,不得不说落凌风,从镇魔寺回来之后,整个人都变了,闷闷不乐,和他一起抬回来的还有几个似石又似铁,黑幽幽的大箱子,异常厚重。别人可能不知道,可一直跟在他身旁的于青最为清楚不过,箱子里装的全是黄金白银之物,从到任益州牧开始到现在,落凌风从没停止过对归魂谷的挖掘,前几年上报朝中,要征发民夫修路,沟通蛮夷,但要在谷中修路几乎是不可能的事,狭长细窄,每逢雨季来临,谷中便又会积水成塘,谷正中更有一个泛着黄色的泥水塘,冰冷刺骨,且深不见底,终年积水,传言说归魂谷有宝藏,众人一直都以为是假的,但这次真的从谷中挖出了几个箱子,里面黄金少量,白银居多,整整齐齐的码列着。怎么算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对普通人而言,这简直就是做梦都想要的东西,谁有了这笔财物,富可敌国。落凌风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虽说这批东西不算少,但自己这十年间益州的苦心经营,手中也聚敛了一笔财物,手中虽没兵权,却也暗地里发展了一批门客,势力在慢慢的扩张。“也许,他要找的并不是黄白之物”而这只是于青的猜测而以。因为落大人从来也没说过,这十年间在在归魂谷,镇魔寺这番折腾,究竟是为了什么。

说到朝廷,就要说小皇帝,十多年过去,当今的天子也已成人,开始主持政事。但权力大到极致的还是太傅,当年的三位辅政大臣,已经过世两位,还健在的就是这位太傅大人,位列三公,开府仪同三司。然,让皇帝如鲠在喉的也是这位太傅,有人告发禁卫军统领醉酒杀人,为此曾想趁机大做文章,除掉几个太傅的得力手下,可惜!太傅出面力保,结果!只是抓了几个禁卫营无关紧要的人治以重罪而以。眼目前,改变不了这一切,皇帝也知道,只能这样看着,有心无力。眼下朝中的大事莫过于,盗贼屡剿不止,疲于应备,这几年来不得不在各州镇大封州牧,允许这些州郡招募一些兵丁编做民团,储备物资,便宜行事,目的只有一个,镇压盗贼作乱,但效果甚微,流民四处作乱,结果!盗贼越剿越多。情况稍好一点的便数益州了。然!朝中敢于上谏的大臣也指出了其中的隐患,“落凌风虽平盗贼有功,但其坐镇益州十年,手中虽无朝中给予的兵权,但他招募民团,且暗中发展势力,恐怕会成为朝庭隐患。为此,曾有朝中大臣上奏,要求调“落凌风”回洛阳,一则可以防止其发展地方势力,二则可以用其材,平息盗贼之乱。为此,朝中发了三次调令,落凌风都借口盗贼未息而肯求留在益州,不知为何,太傅在此事上却偏向了落凌风,为落凌风说好话,结果不了了之。

说起这天下,不得不说盗贼,历朝历代,统治混乱之时,也必是盗贼猖獗之日,事物总有好坏之分,但不一定是用眼睛看的。杀人越货,害人钱财者是盗贼,然!也有衣不遮体,食不果腹,迫于生计,揭竿而起者,只是为了能有条活路。于是乎!富者越富,高楼琼宇,圈田占地,吃天下人之血食,为官者以结交士家大族为荣,聚敛钱财为正业。至此!朝中上下,京城内外,风气一变,人人都以能结交豪门贵戚为荣;以穷酸潦倒,竹篱土墙为耻。话说盗贼,冷傲然虽没有杀人越货,害人钱财,但他始终也是盗贼之后,但可悲的也正是这点,一个顶着盗贼之名的人,却从来没杀过人,更别说抢人钱财了。从镇魔寺下山以后,没过多久,身上的金子也用完了,不会偷,不敢抢,身上背着把破剑,连剑鞘都没有,只能拿破布裹着。人活着,总要吃饭,没办法,有时候也只好去做有钱人家的短工,老爷们口中虽许下了每月给多少银子的诺!但总没见到过工钱,只能是一天两顿饭,且还从没见到过肉,一天下来,累得骨头都快散架了。这一切都很糟糕,到了此刻,冷傲然才回味过来,原来这就是过日子,一天一天熬过来的。那什么是江湖!这一点冷傲然并不知道,但在他心里也有了谱,“闯荡江湖肯定不会比过日子好到哪里去!,但这一切都不算什么,路终归是要向前走的。

那谁会过日子呢?这一点,小四则清楚得很,他从小在人堆中混大的,吃什么,用什么,哪些东西能买,有用,哪些东西便宜,实惠,这些他全都清楚。落魄的王家大小姐“小红”她应该庆幸跟对了人,如果是跟着冷傲然的话,搞不现在刚刚睡醒,发现是在荒山之中,而且中午饭还没着落。毕竟,就算要报仇的话,首先!还是要吃饭的。要论江湖经验,小四也要比冷傲然知道得多,蒙汗药是什么味道,哪些宰人的黑店是在玩些什么伎俩,等等!也就不说那么多了。两人装作是行旅客商,先是坐船,后是上岸骑马,前后一年多,总算到洛阳城。小红急忙四处打听哥哥的情况,这一切也多亏小四到处打点人,送银子拉关系,才打听到哥哥被下了大狱,搞不好便要等着被秋后问斩,毕竟是自己的亲哥哥,小红哭得眼睛都肿了,只在哪求小四想办法,无论怎么做,至少也要保住哥哥的一条小命。前后折腾了两个多月,两人身上所有的珠宝金银都让小四拿去各个衙门送礼求情,打通门路,最后的结果,哥哥总算是保住了一条小命,不出几天便要被充军到朔方郡为奴。不管怎么说,听到这个消息,小红的心情多少也好了些。囚犯出城那天,小红混在送行的人群中,默默的看着,这批人被铁链锁了手脚,穿成一串,向城外进发,这批人中有一个人显得很瘦小,浑身血污,头上沾着茅草,脚一瘸一瘸的,边走边往人群中搜寻着什么。在某一瞬间,小红与这人的眼睛对视了一眼,也就那么短短的一瞬间,便各自把视线移开,谁也没敢出声。突然这个瘦弱的男子脸上眼泪哗哗直流,扑通一下跪到了地上,仰天大哭,声音嘶哑着喊道:妹妹,是我对不起你,是我害了王家。接下来,回答他的是一顿拳打脚踢,外加几鞭子。一旁的军士们边打边还骂道:是不是找死,还不快走,身上又多了几道血红的印子。小红在人群中看着,泣不成声,幸好旁边的小四一把捂住了她的嘴,拖出了人群,才免了大祸。而小红则在哪念念不停的说着: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生活中总会遇到不幸的人,当你看到不幸的人为之哎叹时!搞不好旁边路过一人,也在为你哎叹!因为在他看来,你也是生活窘迫,不幸的人。这样的情景,人人都见过,落行云也不例外,两个多月前的半夜,父子俩比试剑法,落凌风出手豪不留情,剑剑快疾如风,落行云接连被刺中了三剑,但他很巧妙的避过了要害,只是划伤了皮肉而与此同时,他割断了父亲的一缕头发,落凌风哈哈大笑,认可了儿子的剑法,并准许他出门,去江湖中历练。临行前,落凌风问自己的儿子,闯荡江湖最重要的是什么。

落行云快速的答道:毒药,女人还有和尚。

落凌风笑了,说道:你回答得不错,但最重要的一点你还不知道,行走江湖并不是手中有把剑便可,最重要的是一个字“钱”

落行云手摇折扇,身背长剑,一身上好的白色稠衫,显得很飘逸,骑着一匹纯白色的马出门了,他要去闯荡江湖,当然也没忘了父亲说的话,除了身上带的几锭日常用的银子外,另外,怀中也藏了好些薄薄的金叶子。

后来,就有了我说的情景,两个月后,他一路游山玩水,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郡城,牵着马走在大街上,正要寻客店,与他擦肩而过的一个少年,估计年龄相仿,满头的乱发,好几天没洗过的脸,穿着粗布的短装,看样子也不知是那家养的小厮。

落行云顺带瞟了一眼,然后在内心哎叹,也就那么一刻,充满了些许的同情,随后暗自庆幸,多亏了父亲大人,看来!不管在哪,身上没钱才是最可怕的。

这个蓬头垢面的少年是何人,列位也可能猜到了,他便是在江湖中四处浪荡的冷傲然,两个少年谁也没见过谁,擦肩而过之后,下次再相见,也许谁也不认识谁,虽同处一城,但并不是一路人。

到这里,又说到钱财,那!是不是所有天下人都爱钱财呢!这也不见得,古往今来,多少游侠豪士一掷千金,视钱财如粪土。就拿大和尚来说吧,终其一生只为了一个承诺。而冷宏一生中,劫人钱财,杀人无数,却也替人鸣不平,救了不少人的性命,对钱财也并不是看得有多重,随手得来,随手而去。虽为盗贼,却有大侠之名,以此看来这世间事,还是不说为好,因为说不清也道不平。话说就有这么个老头,隐居在山清水秀的小湖边,不问世事,也少与人有交往,周边的几百亩薄田便是他的产业,雇了一个管家专管这些俗事,家中内人早已过世,也未再续,就有一个女儿,另外还有一个丫环,几个做杂事的下人,好说!也是个富家翁,这位员外老爷平日间喜好在河边钓鱼,晚上则在家中画画,舞文弄墨。这几年官府黑暗,赋税一加再加,遇有饥荒年,租田的佃户们被便逼得到处要饭。独有小湖边这一带的佃客们日子总算还糊弄得过去,员外老爷不但免了所有人的租,还出钱救济这些穷人。这一带的人们都很尊敬这位老爷,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只认得他姓李,因此,众人都叫他“李大善人”,列位,我说这么一段题外话,也无非就是在郁闷之时,发一点可有可无的牢骚。心情好与不好,有钱没钱,说与不说,当明天太阳升起之时,你还不是一样的要睁开眼,列位,你说这话对与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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