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肺气体交换障碍的监测:监测肺气体交换异常对ARDS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价值。动脉血气分析是评价肺气体交换的主要临床手段。在ARDS早期,常常表现为呼吸性碱中毒和不同程度的低氧血症。氧合指数(PaO2/FiO2)是反映ARDS低氧血症程度的主要指标。除表现为低氧血症外,ARDS患者的换气功能障碍还表现为无效腔通气增加,在ARDS后期往往表现为二氧化碳潴留,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升高。
(3)血流动力学监测:血流动力学监测对ARDS的诊断和治疗具有重要意义,常表现为肺动脉楔压正常或降低、心排血量增高,肺血管外肺水增加[可通过脉搏指示连续心排血量技术(PiCCO技术)来监测],也可因病情的不同而变化。血流动力学监测可以直接指导液体治疗及调整心功能状态。
(4)肺力学监测:是反映肺机械特征改变的重要手段,可通过床边呼吸功能监测仪监测,一般较好的呼吸机即可以完成。机械特征的改变主要包括顺应性降低、气道阻力增加。
(5)CT扫描:与正位X线胸片相比,CT扫描能更准确的反应病变肺区域的大小,能较准确的反映气体交换的异常和顺应性的改变,另外,CT扫描能发现气压伤及小灶性的肺部感染,如间质性气肿、肺脓肿,但经常由于患者病情重而CT扫描检查受限。
2.次要检查(1)支气管灌洗液:支气管灌洗及保护性支气管刷片是诊断肺部感染及细菌学调查的重要手段,同时ARDS患者肺泡灌洗液的检查常可发现PMN明显增高(非特异性改变),可高达80%(正常小于5%),有时可发现有大量的嗜酸性粒细胞,对治疗有指导价值。
(2)肺泡毛细血管屏障功能监测:肺泡毛细血管屏障功能受损是ARDS的重要特征,可通过测量肺泡灌洗液中蛋白浓度和肺泡灌洗液中蛋白浓度与血浆蛋白浓度的比值来评价肺泡毛细血管屏障功能受损的程度。
在实验研究中,常采用一些与白蛋白结合的标志物来检测。
3.检查注意事项在上述检查中,可能会因病情及治疗而影响诊断,如胸腔内压力增高,或因纠正休克而过量输液,或ARDS合并或并发心功能不全时,导致肺动脉楔压增高,此时不能因为肺动脉楔压高而排除ARDS的诊断。
诊断标准目前,ALI/ARDS诊断仍广泛沿用1994年欧美联席会议提出的诊断标准。
1.急性起病。
2.氧合指数(PaO2/FiO2)曑26.6kPa(200mmHg)(不管呼气末正压PEEP水平)。
3.正位X线胸片显示双肺均有斑片状阴影。
4.肺动脉嵌顿压曑2.39kPa(18mmHg),或无左心房压力增高的临床证据。如果PaO2/FiO2曑3.99kPa(300mmHg),且满足上述其他标准,则诊断为急性肺损伤。
治疗要点(一)治疗原则ARDS的治疗是以原发病治疗和呼吸支持治疗为主,药物治疗为辅。
在呼吸支持治疗中,应积极进行肺保护性通气的机械通气治疗。
(二)具体治疗方法1.原发病治疗全身性感染、创伤、休克、烧伤、急性重症胰腺炎等是导致ARDS的常见病因。控制原发病,遏制其诱导的全身失控性炎症反应,是预防和治疗ARDS的必要措施。
2.营养支持治疗应尽早开始,尽早用肠道营养,应避免糖类的摄取过多。
3.呼吸支持治疗(1)氧疗:是纠正ARDS患者低氧血症的基本手段,使动脉血氧分压(PaO2)达到8~10.64kPa(60~80mmHg)。首先使用鼻导管,当需要较高的吸氧浓度时,可采用可调节吸氧浓度的可调型氧气面罩(文丘里面罩)或带贮氧袋的非重吸式氧气面罩,但常规的氧疗通常难以奏效,机械通气仍然是最重要的呼吸支持手段。
(2)无创机械通气(NIV):可避免气管插管和气管切开引起的并发症,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但迄今为止,尚无足够的资料显示NIV可以作为ARDS导致的急性低氧性呼吸衰竭的常规治疗方法。预计病情能够短期缓解的早期ARDS患者可考虑应用NIV;合并免疫功能低下的ARDS患者早期可首先试用NIV;应用NIV治疗ARDS应严密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治疗反应,如NIV治疗1~2小时后,低氧血症和全身情况得到改善,可继续应用NIV,若低氧血症不能改善或全身情况恶化,提示NIV治疗失败,应及时改为有创机械通气。意识不清、休克、气道自洁能力障碍的ARDS患者不宜应用NIV。
(3)有创机械通气:ARDS患者经高浓度吸氧仍不能改善低氧血症时,应气管插管进行有创机械通气。
曪肺保护性通气:对ARDS患者实施机械通气时应采用肺保护性通气策略,气道平台压不超过2.85~3.33kPa(30~35cmH2O)。
曪肺复张:充分复张ARDS塌陷肺泡是纠正低氧血症和保证PEEP效应的重要手段。目前临床常用的肺复张手法包括控制性肺膨胀、PEEP递增法及压力控制法(PCV)。其中实施控制性肺膨胀采用恒压通气方式,推荐吸气压为2.85~4.28kPa(30~45cmH2O),持续时间为30~40秒。
曪PEEP的选择:应使用能够防止肺泡塌陷的最低PEEP,有条件的情况下,应该根据静态P灢V曲线低位转折点压力+0.19kPa(2cmH2O)来确定PEEP。
曪自主呼吸:ARDS患者机械通气时应尽量保留自主呼吸。
曪半卧位:除非有脊髓损伤等体位改变禁忌证,机械通气患者均应保持半卧位(30曘~45曘),预防VAP发生。
曪俯卧位通气:常规机械通气治疗无效的重度ARDS患者,若无禁忌证,可考虑采用俯卧位通气。
曪镇静、镇痛与肌松:合适的镇静状态、适当的镇痛是保证患者安全和舒适的基本环节,不推荐常规使用肌松剂。
曪其他:液体通气、体外膜氧合技术(ECMO)等技术,可作为重度ARDS患者常规机械通气治疗无效的选择。
4.ARDS药物治疗(1)液体管理:在保证组织器官灌注前提下,应实施限制性液体管理,有助于改善ARDS患者的氧合和肺损伤;存在低蛋白血症的ARDS患者,可通过补充白蛋白等胶体溶液和应用利尿剂,有助于实现液体负平衡,并改善氧合。
(2)糖皮质激素:不推荐常规应用糖皮质激素预防和治疗ARDS,但对于过敏原因导致的ARDS患者,早期应用糖皮质激素经验性治疗可能有效。此外,感染性休克并发ARDS的患者,如合并有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可考虑应用替代剂量的糖皮质激素。
(3)其他:一氧化氮吸入、肺泡表面活性物质、前列腺素E1、环氧化酶抑制剂、己酮可可碱及其衍化物利索茶碱等,以及细胞因子单克隆抗体或拮抗剂等,虽然在部分实验研究中有一定效果,但无足够证据支持用于ARDS的治疗。建议补充二十碳五烯酸和毭灢亚油酸,有助于改善ARDS患者氧合,缩短机械通气时间。
(三)治疗注意事项1.原发病的治疗非常重要。
2.机械通气是双刃剑,要采取肺保护性通气策略,防止和减少机械通气相关性肺损伤的发生。
3.ARDS时建议实施限制性液体管理,但一定要在保证组织器官灌注前提下进行。
(第三节)应激性溃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