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斯Lase
“小狼——不,拉里,我们能换个地方说话吗?我是说,现在天阴下来了,看起来要下雨。”
莱斯看到灰毛小狼略有些惊讶:“是吗?”他嗅嗅空气。
“当然。”莱斯抬头看看天:乌云挡住了太阳。刚才还晴朗无比,现在他已经觉得凉飕飕的了。
“哦,你要知道,我看不到天。”小狼耸耸肩。
莱斯刚想问‘看不到天’是什么意思,但拉里已经迈动着他还未完全长长的四足,以一种成年狼的速度,叼上兔子朝前方几棵松树走去。
莱丝很难相信他又短又细的腿能爆发出如此之快的速度。但他又想,年幼的狼在潘纳独自生存一定很困难,所以用速度去弥补体形上的不足。
“来吧,跟我去谷仓!”拉里冲莱斯叫到。
“‘谷仓’?”莱斯好不容易追上了拉里,忍不住问道。现在他觉得脑子里开始冒出越来越多的疑问。
“就是两脚藏东西的地方。”
“什么——你是说你和两脚住在一起?!你——”莱斯惊声叫道。
“——别紧张,那其实是一个废弃的谷仓。两脚早就走了,你在潘纳是很难看到两脚的。那里有大捆的干草,还不错,于是我就在那里住下了。你想,像我这么大的狼,不可能像你们一样有领地……”
“我还没有领地。”莱斯解释道。他将头扭到一边试图掩饰尴尬。“我刚从夏日家园到潘纳来。不过这太令狼惊讶了,狼不应该住在两脚的巢穴里!我们不是狗,是野狼!”
“我知道。”小狼拉里低下了头。莱斯后悔了,我为什么非得挑出这点来说?
“可是我别无选择,我想活下来!谷仓其实是个不错的地方——如果你习惯了甘草味和谷物的味道的话。在那里我不用担心下雨;夜里可以睡在干草上;偶尔还有老鼠,虽然味道不咋样,但至少可以充饥。而且不会有狼找到这里来抢猎物。”他顿了一顿,见莱斯在认真听着,又说:“等我成年了就离开这里。只有四个月了——只有四个月我就成年了。但我根本不知道离开这里了之后又能去哪儿。”
空气越来越潮湿,莱斯预感到暴风雨就要来临了。幸好拉里突然扬起口鼻,指向松林后一片空地上的两脚建筑,说:“就是这里。”
莱斯顺着拉里朝他所示意的方向看去。他曾在夏日家园远远地见过两脚巢穴,它们看上去是长方形,上面有倾斜的叶片样的东西,颜色十分鲜艳。可他发现‘谷仓’与两脚住的巢穴完全不同。谷仓很大,但很简陋。大捆大捆的枯草像小山一样堆积在周围。
莱斯跟着拉里从一个被称为‘门’的方形洞口走进了谷仓。浓郁的干草霉味扑鼻而来。他从来没有进过两脚的领域,觉得浑身不自在:四周都是封闭的,屋顶把天空遮的严严实实,光线很暗。
“你没事吧?”拉里把肥兔子拖到一堆草上,转过身说。
“没事。”莱斯这才意识到自己颈背上的毛都立了起来。“我只是不习惯。看不到月亮让我觉得不安全。”
拉里陷入了沉默。
莱斯的眼睛终于适应了光线,谷仓里的一切一目了然。其实这里除了干草什么也没有。在某一堆干草上,他看到了一个由枯稻叶和苔藓铺成的窝。
莱斯推了推双眼无神——也许不该这么说,拉里的眼睛一直都没有神采——的小狼:“嘿!”
“哦,抱歉!”拉里眨眨眼睛。他那对瞳仁在惨淡的光线下显得更加诡异。莱斯心中一阵发毛,连忙转过头避开了他的目光。
好在灰狼并没有注意到。“来吧,我们可以分享这只野兔。”拉里用一只爪子戳戳猎物的肚皮。莱斯惊讶地看到,那只肥兔子几乎是小狼的一半大。
“真不错。”他称赞道。拉里有点不好意思了:“谢谢,从没有狼夸过我。”拉里低下头。
“那你遇到的一定都不是些友善的狼。”莱斯望着肥美的兔子,口水都要流下来了。“是我谢谢你,你招待了我一顿兔肉。”吃年龄比自己还小的狼的猎物让莱斯很是惭愧。我自己到现在还什么都没抓到呢!
拉里撕下一块肉,熟练的去掉了外面的皮。又咬下一条后腿扔给莱斯。
谷仓外开始刮起了狂风。两只狼躲在高高的草堆后,丝毫没有感觉到寒冷。
“你看就如你想象的那样,我出身在潘纳一个普通的狼家庭里。”拉里说。他嘴里嚼着一大块兔肉。“我已经忘了我父母的名字。我只记得我有四个同窝手足。我们出生在爪峰山脚。”
“——对不起——你是说‘爪峰’?”
“是的。”拉里吞下了兔肉。“就是在潘纳边缘上的一座尖似爪子的雪山。你在这生活久了就会知道。”他又从兔子尸体上撕下一块肉,快速舔掉了溢出来的血。
“刚开始,我的父母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刚出生的小狼,都是一样的灰毛球。他们只认为我的眼睛周围长有一圈黑斑。那真是一段快乐而舒适的时光!到处都是温暖…我们都公平享有母亲的爱…”他的脸上呈现出一种神往而幸福的表情,好像又回到了那个时候。
“…但好景不长。”他的声音透着悲伤,脸色也阴沉了几分。“等到有一天,我像其他兄弟姐妹一样睁开了眼睛——厄运从此降临:一开始我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不明白母亲为什么尖叫,像躲着什么恶心的东西一样避开我。手足们也吓得缩在一起,不再让我靠近他们。”
“母亲叫来父亲,从他们的谈话中,我渐渐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母亲认为我是个怪胎,是‘被诅咒的恶灵’,她想把我扔掉,但父亲不同意——倒不是他有多么仁慈,只是在潘纳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初生的小狼——’”
“‘——初生的小狼必须抚养三个月,否则会得罪天狼,灾祸不断。’我知道这个!梅曾告诉过我和塔拉——”莱斯打断道。但一说出口这话他便后悔了。“——对不起,你继续讲。”
“对。因此,父亲让我在爪峰的巢里又呆了两个多月。这两个月一点也不好过。母亲经常不给我奶喝,兄弟们欺负我,晚上我也不能和大家睡在一起,冻得我直打哆嗦。”他用力咬着一根骨头,但怎么也掩饰不了自己的难过。
“三个月后,也就是该去夏日家园的时候,我被留在了山脚下,父母叼着我的兄弟姐妹去了那个小狼可以安全学习生存技能的地方。我一只狼倒在窝里,不知道该怎么办。我的肚子饿极了。我听见秃鹰在天空盘旋地越来越低,他们知道这里有一只孤独的狼崽,他们在寻找着机会把我抓走。”他说到这里叹了口气。用舌头清理了一下被兔血染红的口鼻。
“于是我向天狼祈祷——据说这是对我这样被抛弃的小狼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选择。我躲在一块岩石下瑟瑟发抖,祈求着天狼把秃鹰赶走。我等了一会儿,听见羽毛拍打空气的声音没有了,就走了出来。对我来说,来自天空的威胁才是最大的威胁——我知道你不明白为什么,之后我会解释的。天狼听到了我的求助:我果然没有被鹰抓走。更可喜的是,我在附近发现了死鹿,总算是没有饿死。从此,我就偷偷观察那些荒地狼是如何捕猎的,然后摸索着学会了寻找猎物。但这对我来说十分困难,还好天狼一直保佑着我,才让我活到了现在。”
“轰!”天上的雷声滚滚,接着便是倾盆大雨。
“后来,我又长大了一些,我才离开了爪峰,来到了潘纳中心地带。这个谷仓原来是一个旅行狼的临时巢穴,有一次,我在这周围捕猎,正好遇见了他。
他是只好狼,是在我离开爪峰之后第一只友善对待我的狼。我前面提到,他是一个旅行者。他见多识广,去过很多地方,也知道很多事。他邀请我和他一起住在谷仓,并告诉我,他叫莫卡斯。我不知道他是什么种类的狼,但他说他来自一个遥远的地方。莫卡斯教会了我赞美诗并告诉我了很多传说。他对我眼睛的情况也很是了解。”
“那么,你的眼睛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莱斯最终还是忍不住问。拉里的身世让他吃惊。他看向小狼的目光不禁多了几分敬畏和尊重。如果让我来经受这一切,我能活到今天吗?
“莱斯,”拉里将吃剩的骨头埋好后,重新坐下来,严肃地说:“你相信我吗?”
“当然。”莱斯有点莫名其妙。他为什么问这个?
“那么——”拉里深深吸了一口气,“莫卡斯告诉了我一些事情…也许这听上去很疯狂,但它们都是真的…我不指望你全部接受…但请别将我当成一只疯狼。请相信我……”
相信你什么?
疑问如同谷仓外一道闪电掠过莱斯心头。
“这个世界上,有些狼生来就与众不同。”
“欧提?”莱斯不假思索地说。
“只是其中之一。”
又一道闪电将整个谷仓都都照亮了,拉里的眼白被映得仿佛在发光,就像梅故事中幽灵狼的眼睛。
“还有一种狼,出身在普通狼群,却拥有奇异的外貌——或是丑陋至极,或是异常美丽。不仅外貌不同,他们还能做一些别的狼做不到的事。”
雨点大滴大滴打在谷仓顶。风在咆哮。但这些都丝毫淹没不了小灰狼低沉又异常坚定地声音。
“这种狼在荒地很少见,我,就是其中之一。狼群总会抛弃我们这样‘不正常的狼’,所以很少有像我这样的狼活下来。”拉里说。
莱斯目瞪口呆。
“我的视力是正常的,”像是听到了莱斯的心中的疑问,拉里继续解释说,“但我的视角和你们不一样——永远是以一种俯瞰的视角。我的意思是,我能看到自己的背部,但永远无法正面直视对方。”
“为什么——怎么会——这样怎么可能——”巨大的震惊向莱斯席卷而来。
“试想一下,你是一只麻雀,飞在离地面五个狐狸身长的地方,会看到什么?”
“…什么…难道说…你一直是这样…这样的视角?”莱斯觉得脑子里乱糟糟的,他努力按拉里说的那样去接受刚刚所听到的。这不可能是真的!但他想起自己答应过拉里要相信他。
万一——万一他真的疯了呢?这个想法在他脑中刚冒出来就立刻被他强压下去了:不…拉里不会是的……
拉里只是点点头。“莫卡斯说,我是幻狼。”他平静地补充道。
这也就不难解释拉里为什么会发现身后偷偷接近的金毛盗狼,以及他为什么说自己看不见天空了。
暴风雨不知在何时停了。夜幕降临了。天空比莱斯的皮毛颜色更深。
莱斯躺在干草上,怎么也睡不着。他对面的窝里是拉里灰蓬蓬的狼毛。
“真高兴有你在这里。”小狼翻了个身。
“我也很高兴。”莱斯盯着谷仓门外的荒地。拉里永远无法像我这么做。他为小狼感到真真切切的同情和遗憾。
他仔细回想拉里告诉自己的一切:幻狼、旅行狼……这个世界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得多。
“莱斯?”小狼突然抬起头,黑眼睛里闪着光。莱斯突然觉得那双眼睛不再那么恐怖了。
“你听说过殒星传说吗?”
“是的。”莱斯想起,那是在他小时候最爱听的故事,他缠着梅讲了一遍又一遍,“我听过。”
“你可以给我讲讲吗?莫卡斯向我提到过这个名词,但我从没听过。小时候母亲从不会允许我像别的幼崽一样挤到她身边听故事。”小灰狼打了个哈欠,喃喃地说。
“当然可以。”莱斯心中漫过一丝同情。
“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上还没有狼呢。”莱斯搜索着记忆深处梅讲故事的片段。
“也没有两脚吗?”拉里闭上眼睛问。
“是的——没有两脚,也没有温奇。”他突然想起拉里没学过古狼语,又补充说:“问起就是带有猎狗和夺命棍的两脚。他们就是一群魔鬼。”
“有一天——谁也说不清是哪一天,天狼中的一部分决定从天空坠落到地面上。那群勇敢的天狼经过了数不净的磨难,才完成了天空到地面的漫长旅程。
与此同时,地狱的大门不知出了什么事,竟被打开了一个缝,无数黑色暗影从中分离了出来。那些暗影一碰到地面,就化成了和天狼长的差不多的野兽;另外最终也没有接触地面的就化成了夜幕的一部分。
暗影化成的野兽比地上的天狼还要威猛。他们生性残暴嗜血,野心勃勃,狂妄好战。他们自称魔狼,血管里天生就流淌着地狱之血。因此,他们拥有非凡的能力。那种能力被叫做异能。”
“而那批地上的天狼虽然不具备那强大的异能,却有过人的智慧和记忆力。他们勤劳、友善而有责任心。他们创造了一个新的名词来称呼自己:野狼。
从此,远古巨狼的时代就开始了。”
“然后呢?”拉里翻了个身。莱斯还以为这只小狼已经睡着了呢。
“然后,野狼运用他们的智慧,用嘴和爪子把钢、铁、黄金——这些东西现在已经没有狼还认识,也没有狼懂得如何收集了——等物质收集起来,做成了各种战爪、铠甲和护臂。他们称之为‘武器’。
传说他们的锻造师能将这些装备锻造成最适合每一只狼的外形,野狼们带上武器,其战力甚至能过与魔狼抗衡!
野狼中有只名叫殒星的小野狼,因为个头太小,所以经常被他的狼群所忽略,但他从不放弃。殒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努力着,他公正对待每一只狼。终于有一天,他长成了一只英俊而强壮的大狼。他赢得了每一只野狼的尊重,被推举成为族长。”
殒星带领的野狼们个个骁勇善战,他们勇敢地同有强大异能的魔狼斗争。殒星的狼群后来被称为殒星族。殒星族统治了所有草原和陆地。魔族狼则慢慢分成了两派:索伦艾斯——长有美丽白毛的魔狼,统治了雪原;蒙特维肯——瘦削却强悍的魔狼,山地与峡谷是他们的领域。三支同样强大的远古狼族互不相犯地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