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我并没有做到。
此时,面对着他的责备,我只好说:“我希望,你能支持我的决定,你一直是我重视的人!”
说完这句话,我就匆匆的走了,走得很匆忙,像逃一样,怕他不相信我的话。
正如沫烟说的,也许我直到今天还不知道自己是否喜欢他,旁人如沫烟相信,千旭,这只自大的猪已经不知不觉走在我的心里,只是,我还没有发觉。
也许,楚的遗弃让我感觉这个世界太没有安全感,让我不敢轻易的对另外一个男子说,我爱他!
其实,我内心里从来没有想过要拍戏,也不希望拍戏。我知道,做模特,和广告是因为有着千旭的庇护,而一旦去做明星,就会和宋楚文和安子盈扯上了联系,就会有了碰面的机会。在这样的城市,说大不大,同在一个圈子,怎么可能不见面呢?而我,最不希望遇见的就是他们——我不想看见他们幸福的样子,不想听见安子盈极尽难听的语言,更不想看见楚对安子盈的一脸深情。
我戴着一副遮住整个脸的太阳镜,坐在肯德基里面,沫烟手里正拿着加菲猫玩具玩弄,她说:“暖暖啊,想不到你做了名模特,还对加菲念念不忘啊。”
她以为自从我和千旭在一起,就应该把从前的生活从前的人从前的事给忘得一干二净,偏偏越想忘记的事,当我每晚失眠时就会像电影一样播映出来。
不思量,自难忘,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我没有喝可乐,也不敢吃任何东西,我知道像我这种身材并不像沫烟那死女人那样独特天厚,如果像她那样暴吃暴喝,迟早会长出救生圈来。
换句话来说,我能维持着让城中女人妒忌的身材,是靠节食得来的。
所以,听着沫烟喝口乐时满足的声音,还有她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真恨不得偷偷掐死她——然后偷偷地咽了一下垂沫。
“沫烟,拜托你吃得斯文一样好不好,很多男人在看着你。”我提醒她,今天我穿得特善良,休闲裤T恤,扎了个大辫子,一副青春纯白小孩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