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要出逃,一个人是没办法做到的。人生地不熟,而且我对古代的市价汇聚一无所知。我需要一个人,一个跟我绑在一条绳子上的人,来跟我一起。
我向来觉得小丫头都单纯,不做恶事,但似乎并不是这样。那个世界我活了21年,活到了开始不轻易相信别人的年龄。现在,即使是在这具十六岁的身体里,我也还是一样。
“你跟了我多久了。”
我看着她,她的眼睛干净明亮。
“奴婢四岁入府,同小姐们一同长大,已经十一年了。小姐,怎么突然问这个?”巧秀眨巴眼睛,一脸疑惑。
十一年的感情,走过了最童真的年代。我应该相信她吗?不,老何老何,这是封建社会,她不一定能理解在我身上发生的事,也不一定接受我出去遛弯等莫名其妙的想法。可是,我已经没有时间了!
我握着她的手:“十一年里,我对你如何?”
“小姐待下人一向最好,从小吴婆就告诉我,我要是搁普通人家,早就乱棍打死多少次了,也就是小姐容着我、惯着我。小姐若是烦心,巧秀就冲上去把烦心的人打走,小姐若是高兴,巧秀就同着小姐一起乐。只是小姐不要愁眉不展,巧秀……”说到这她双眼通红,抽抽鼻子把眼泪硬是憋了回去,“小姐不让哭的,我又犯错了。”
我眼神柔和了些,抚了抚她梳着团髻的头:“如果,真像我说的,大病脱胎换骨后我记性不好,变了个人的话,你怎么办?”
“小姐对巧秀有恩,小姐无论变成怎样,巧秀也还是会尽心尽力服侍小姐!”
我突然觉得轻松了点,这个丫头嘴皮甜,会说话脑子好使。虽青涩年轻了点,但没有不轨的心思,好好培养还是能成大器的。我点头开始问她平日里何清清有没有什么出府门久一点的活动习惯,她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我。
最后我决定,以这次落水为由头,假装去城外平宁寺祈福请签。到达后乔装进城,再静观其变。
“我以前有没有在城里玩过?”我以一种很没有形象的姿势趴在床上,勾着脚丫问巧秀。
巧秀正拿了药酒,替我擦净指甲上的丹蔻:“城中风雅小聚从没少过小姐,小姐虽处闺阁,却是诗词歌赋轴压书香世家的弟子。别说平宁城了,就是邻城泽城小姐也熟。”
“我这么厉害啊……可、可我都不记得了,巧秀,我想出去玩~”我装出一副无赖的样子,铁定心了要出去浪浪。
巧秀顿时停下忙活的手:“小姐!现在你身体有恙不宜走动。”
我翻个白眼,拈起一块绿豆糕嚼巴:“谁说的,我身体好着呢,不信你看!”我蹦哒起来开始跳舞,表现出我的精神充沛。
巧秀无奈:“可这次既没请柬又没函束,小姐即使想出去也出不去啊。”
我继续翻白眼:“你别搪塞我,我以前肯定偷偷溜出去过参加那些什么聚会。你只要回答我,去还是不去?”
巧秀为难地想了一会,瘪着嘴气道:“我还不如让吴婆打我几棍子!”
嘿!我一听笑了,有趣啊这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