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结账结掉美美半个月工资,Jesse说他来吧,被她一口拒绝:“说好我请的,你别跟我争,下回轮到你请我,事先声明,我是绝对不会跟你客气的哟!”
他回她一个:“欢迎之至。”
这小子的中文越来越溜了,动不动就四个字四个字的掉书袋,看来那本女尊小说功不可没啊……
吃过饭美美原本打算自己坐车回家的,距离不算太远,也就十几站路的事情,他却坚持要送她,美美拗不过他,只好答应。两人并肩踱到车站,等了一会儿,车就来了。
当时正值下班高峰,车头部分挤满了人,堵得水泄不通,司机一边大声催促着乘客往后走一边启动了车子。两人投了币,一前一后往稍松散的车厢中央艰难地移动,谁知就在这个时候,伴随着众人的惊呼,猛然间一个急刹,没有任何倚仗的美美顿时失去平衡,眼看就要倒地,好在跟在她身后的Jeese眼明手快,疾步上前用身体挡住了她。
有惊无险。
正在车上乘客惊疑不定之际,只见司机一把拉开车窗,探出半个身子对着车前方的一辆电动车破口大骂,对方倒也不甘示弱,扯开嗓子与司机对骂,一时间车厢里如同炸开了锅,帮腔的有之,抱怨的有之,无动于衷的也有之。
趁着骂战还未结束,Jesse迅速护着美美来到人稍少的车厢后部,美美虽暂时稳住了脚步,体内的酒精却开始发挥作用,别看只是二两不到的黄酒,后劲儿还挺足,她只觉得整个人轻飘飘的,两只脚像踩在海绵上,原本她还强撑着抓着把手,可等到车重新开动之后,忽快忽慢的车速令她感觉更晕了,她干脆放弃把手,侧过身环住了男孩的腰。
“Jesse,我的头好晕。”她嘟哝着。
他一下子紧张起来,一只手扶住她的肩,低头查看她的脸色,问道:“美美你要不要紧?要去医院吗?”
“不用,你让我靠一靠,我只要靠一会儿,一会儿就好……”她闭着眼,脑袋在他胸前拱啊拱的,终于在找到了一个她自认为最舒服的位置之后,渐渐的没声了。
车走走停停,在拥挤的车流中逶迤前行,华灯初上,窗外是S市繁华的夜景,霓虹灯,街道,行人……他看着那一切,却又什么都看不见,他努力控制着重心,尽可能地保持平稳,只因心心念念的人此刻就在自己怀中安睡,娇小的身躯,香甜的气息,指尖隐有脉搏跳动,一时竟也分不清是她的,还是自己的。
记得幼时父亲的案头总是放着一本叶芝的诗集,他最钟爱的那一篇是这样写的——
I will arise and go now, and go to Innisfree,
And a small cabin build there,
of clay and wattles made;
Nine bean-rows will I have there,
a hive for the honey-bee,
And live alone in the bee-loud glade。
And I shall have some peace there,
for peace comes dropping slow
Dropping from the veils of the morning to where the cricket sings;
There midnight's all a glimmer,
and noon a purple glow,
And evening full of the linnet's wings。
I will arise and go now,
for always night and day,
I hear the lake water lapping with low sounds by the shore;
While I stand on the roadway,
or on the pavements gray,
I hear it in the deep heart's core。
——《The Lake Isle of Innisfree》
那时的他不懂什么是安宁,现在的他,懂了。
他注意到左侧座位上有一个戴眼镜的女孩,几次偷偷地看向他们,眼神中满是好奇,而当她的视线再一次移来,他故意对她露出“抓住你了”的表情,看着对方惊慌失措地别过脸去,他愉悦地笑了,低下头,将吻轻轻地落在怀中人的发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