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嘞!”老板娘爽朗地应着,忙里偷闲的问,“去外面坐着,这是你男朋友啊?”
“同事,刚好也住附近。”安若笑着解释,一面带沈浩泽找了桌子坐下来。
“喜欢吃糯米饭吗?”安若一手拿着一只筷子在玩,歪头看着沈浩泽,笔直的马尾辫柔顺地垂落在肩侧。
沈浩泽也是W城人,自然是吃着糯米饭长大的。不过这几年,他一直住在新加坡,因为工作忙,早餐通常随意对付对付就过去了,倒是没什么讲究,更没什么特别喜欢的。
“很久没吃了,大概可以用来回忆童年。”沈浩泽笑着说,“你喜欢?”
“嗯!”说到吃的,安若情绪好了许多,“附近的糯米饭我都吃过,还是阿姐家的最好吃,香而不腻,糯而不绵,汤汁醇厚,等会儿吃过了就知道了。”
沈浩泽第一次见到安若这样生动的表情,没想到他眼里的小野猫其实是只小馋猫,不折不扣的吃货啊!
糯米饭果然是很香,沈浩泽尝了一口,就狼吞虎咽地开始吃,一点没有方才的斯文样。
安若是不紧不慢小口小口吃着,她取笑沈浩泽,“吃相真丑,上辈子饿死鬼投生的吧!”
沈浩泽抬头,无辜地眨了眨眼,“在新加坡,哪里吃得到这么正宗的糯米饭!”
“新加坡?”安若笑的更加柔和,“你不会是刚回国吧?”
墨海在新加坡是没有分部的,这沈浩泽竟是他们挖来的海外精英吗?这几次打交道下来,却不像。
比如,他对市场分析的丝丝入扣,对项目业务内容却总是三缄其口,听多讲少,绝不深究。
这很值得起疑,毕竟也是几十万的项目,墨海不会无缘无故交到一个外行手里。
安若认为这有两种可能,一是沈浩泽和她一样,是股东,想近水楼台转个行就回国了,二是他的背后还有人,沈浩泽只是个前锋。
安若认为第二种可能更大,成立的话,说明墨海对这个项目很是重视。如果说,墨海连这样一个几十万的中等项目都去费心经营的话,传闻中的经济问题倒可能真的存在。
如果墨海垮了,万河自然做大,称霸市场,程宏被收购的决定但也算有先见之明了。
而安若要做的,就是拿下这个项目,给程宏增加谈判的筹码,让宏盛顺利合并入万河,挤垮墨海。
沈浩泽自然想不到一顿平凡的早餐,也让安若吃成了商业无间道,他一直想让安若多了解自己一些,这倒是个机会。
“我在新加坡住了五年,三个月前才回国,还真舍不得那里。”沈浩泽笑着说,“热带气候,蓝天碧海,城市公园,美得不像话!”
安若摇头,向往道,“我倒是想去,可惜我英语不好,他们的华文讲得不如英语多。”
沈浩泽拿起豆浆喝了一口,果然不错,“以后有机会到了新加坡,我还想请你去我家玩,尝尝我的手艺。”
安若惊诧,不由问沈浩泽,“你把房子买在新加坡,以后不回W城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