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是个喜欢喝酒的人,借酒消愁什么的,让我觉得很幼稚。
偏偏我最不怕的,大概就是喝酒。
因为我很少喝醉,即便是醉了,也不会很明显的表示出来,就算我喝了很多酒,脸上都不会有酒后的绯红,并且我可以一如既往的和你微笑,完全和正常人没有两样。
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个时候我的脑子里早就变成一团浆糊了,我哪里知道你是谁,就算你和我说你是我妈,估计我也会微笑着叫你一声“妈”。
在我喝掉第七瓶哈啤的时候,我对面的男人瞪大了眼睛。
“我就不信了,我今天还喝不过一个小姑娘了?!”那人说着,我只感觉手上又被人塞进了一瓶啤酒。
我看向对面的男人,我认得他,公司里有名的“酒霸”,听说是山东人,性格豪爽,只要是喝酒的话不把人喝倒不罢休。
“我都不知道,木晓你原来这么能喝啊?”何姐对我投来崇拜的目光。
我笑了笑,冲着对面的男人举了举杯子,仰头灌进。
胃里传来丝丝绞痛,像是有什么锋利而纤细的东西扭曲着。
所有人都绕有兴趣的看着我和对面的男人拼酒,我听见身旁的林溓用冷冰冰的声音对方崇说,“我竟然不知道,公司里还有这种酒中豪杰。”
我忽然觉得羞愧。
我恍然记起林溓曾用无比认真而又温柔的声音告诉我,只有最愚蠢的人才会用伤害自己的方法来减轻疼痛。
那个时候,我十六岁。
就算是现在记忆朦胧的我,依旧能想起他当时的样子,睫毛微垂,洁白的白色衬衣上沾满了我的泪痕,他的半张脸在昏黄的灯光下精细的刻画,周身都氤氲着疼爱而温柔的气息,像是温暖的河水将我包裹起来。
而不是现在这样。
他坐在与我半公分相隔的距离,垂头喝茶,用薄唇轻轻将浮在水面上的茶叶吹开,动作优雅而缓慢。
自始至终,从没有认真看我一眼,即便偶尔瞥过来的眼神,嘴角也始终带了一丝若有似无的冷笑。
我想,这大概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病,无论我对过去的记忆有多模糊,无论,我忘记了多少人,可是对于他的记忆,永远都没有磨损掉一点点。这十年里,从我死去活来到终于可以不露声色的收起自己的棱角对别人微笑,我原本以为我已经干干净净的将他忘记了,可是他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我错了,我清晰的记得他,清晰到我记得他的每一个小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次和我对视时,他的眼里深埋的情绪。
他爱吃菜,讨厌肉,他爱喝农夫山泉的矿泉水,他的鞋子每三天要刷一次,他的衣服永远都带着一股阳光和煦的味道,他有轻微的洁癖。
他是我十六岁时爱过的少年,温柔的像风,热烈的像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