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的星期六。我收拾好房间,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有意无意的又瞥见那相框。我苦笑了一下,穿好衣服,出门坐车去我的那个远房亲戚家。很久未见面,仅凭着稀薄的血缘关系维持彼此间的联系,这次踏访,也只是尽晚辈之谊而已。
房子在一楼。摁响门铃,等待良久也未有人来开门。我纳了闷儿,透过院子探头向屋内张望,卧室里已经空了,客厅里的沙发也不见了,院子里也布满灰尘,杂草丛生。
搬家了?呵,还真的不管我的死活啊,把我一人安置在小公寓里,每个月寄一点可怜的生活费给我。我进房子瞧瞧。轻轻一跃,便翻入了院内。
院内杂草丛生,某种不知名的植物勾住了我的后脚跟,绒绒的草叶挠得我的脚踝部位的肌肉,痒痒的,端的让人麻烦。用力蹬掉了它们,我径直向内屋走去。
门轴已经生锈,我开门花了好大一番力气,才推开了门,成功地进入了卧室。
我很久没来了。十岁以前也就来过几次,还是路过,被房子的主人的小儿子央求着进去的,只不过他想要我陪他玩枪战的游戏,用他的玩具手枪对着我发射子弹。我记得我的身上红一片紫一片的,疼了好几天,动一下都要倒吸一口凉气。后来,上学后,他们尽可能让我住宿,还是双休日不回去的,所以,我来这套房子的几率也就更小了。
循着记忆中的路线,我进入了卧室。
从这生锈程度,院中的杂草,屋内的蜘蛛网可以推断,这里起码有两年未有人来过了。
记得这间卧室是他们夫妻俩的,好像有什么重要东西都是放在这儿。我惊奇的发现房间内还有一个柜子没有搬走,是不小心落下的,还是里面存放的东西就如草芥一般微不足道?走上前去,蹲下来,犹豫了片刻,还是打开了柜子。里面的东西叠的整整齐齐,但是上了年月的,纸页显得有些泛黄,边角也微微卷起。我小心翼翼的翻动这些材料,心里不禁惊叹,这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保存的如此完好!
是不是,我要找的东西呢?
我的心跳忽然加速,瞳孔收缩又放大,手心渗出汗来。我心里像悬着几百公斤重的石头,怀着极大的希望想要找到那份重要的材料,又怕白忙活一场,给我致命的一击。
一本红色的日记本,赫然躺在那里。
翻开来,扉页上并没有写什么可以证明这本日记本的主人的身份或者写这本日记的目的的文字。我继续往后翻——
1990年6月13日
我买了这本日记本,争取每天写一些话在上面,作为我存在的证明吧。
1990年11月11日
光棍节,我和老公结婚了,这个日子选的真不错,别人还光棍,我们已经成双成对了。
1990年11月12日
昨天太累了,忘记写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今天补上。新郎叶青和新娘秦天于1990年11月11日结为夫妻。(下附一张结婚照)
我一惊,这是我母亲写的?应该是了,这两个名字没怎么听说,但既然我和新郎都姓“叶”……那张结婚照,女方笑的灿烂,男方笑的英俊。
我继续看下去——
1992年12月21日
老公在路上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女婴,他说天太冷了,实在不忍心就抱回来了。也好,正好我们夫妻俩没孩子,就算天赐的吧。
我心里咯登一声,12月21日,不是我的生日吗?!
1993年2月28日
老公真是拖沓,丫头的名字还没有决定!他说明天再告诉我!不过丫头真的好可爱,不哭不闹,比其他孩子乖巧多了。记好了,明天一定要把决定丫头名字的这个重大事件记录在日记本上!
1993年2月29日
叶舞,妈妈和爸爸爱你!
空白。
就这样写完了?我哗啦啦的从头至尾翻了一遍,刚才也只是挑的重点看的。我还是第一次知道父母的姓名,只因这房子的主人瞒我太久。
再翻阅其余的资料文件,却发现一本封面上印有“遗弃儿童领养及户口办理”的本子,里面详细记录了当年发生的一切,正是十五年前。其余,也没什么有用的东西了。
我站定,拿好这日记本和户口办理本,准备回去慢慢研究。不知为什么,感觉还是不要在这里待下去的比较好,总觉得不对劲,又说不出什么不对劲。
正准备通过院子从正门离开,兀的看见地上有一对清晰的鞋印。我拿脚上的帆布鞋比划了下,正好匹配,便自言自语的说,怎么又疑神疑鬼了。可忽然,我意识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连忙翻过自己的鞋底观察花纹——
果然,我的鞋底的花纹是横着的规则形,而这个陌生人的鞋的花纹,是竖着的呢。我环顾四周,没有发现任何一个人。
看来他已经进入这里了。我清清楚楚的看到,门边没有离开的脚印。
再次检查好重要的资料,我又环顾四周。周围一片寂静。
我扯了扯嘴角,又回了屋内,找了个开着的大壁橱躲好,留得门开了一条小缝儿。这位置真是妙极了,看得见从正门到内屋的要塞,听得见风吹草动。现在,我需要的,就是等。
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在这儿取走了东西,如果是我那远房亲戚还无所谓,若是一个有目的而来的寻我找到的资料的知道异世的人,就不堪设想了。
在这样紧张的状况下我是不应该有困意的。可是,我最终看见了那个陌生人,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
我浑身一个机灵,险些发出声音来。
我怎么可能会睡觉?他的耐心竟这么好!
只见那个穿着黑色长袍的陌生人径直走到我之前去过的卧室。他看到那个柜子的时候也露出了不解的神色,但随即被一阵窃喜所覆盖。他开始翻箱倒柜,直至翻了个底朝天,也没翻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
“咦,怎么会没有呢,不会被刚才那个小丫头拿走了吧。我以为她是这房子的主人呢。”那个黑衣的陌生人说这话的时候,我的背后一阵凉意,果然,他是冲着日记本来的!
“可是,她为什么要只拿走它呢?”他又轻声咕哝了一句。
难道说……
他回头向我藏身的地方张望。
我握紧了拳头,又要开始战斗了。
只剩下三步的距离——我屏住呼吸,祈祷他不要过来。最好还是要避免可以不发生的一切。
只剩下两步的距离——我做了一个深呼吸,调整自己忐忑的心情。
只剩下一步的距离了——我睁开眼睛,聚精会神,面带微笑。
“吱嘎——”
就在他开门的那一瞬间,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夹缝里冲了出来,拔出红莲,架在他的脖子上。红莲第一次在人间出鞘,更加流光溢彩。
我冷冷的问道:“你是何人?”
他也不转过身子,只是冷冷地笑了一声:“果真如此,我没猜错。煜烬,在人界过的挺舒服的嘛。”
什么?我一愣。就在我发愣的不到一秒钟内,他也抽出一把刀,就势砍了过来。
我躲闪不及,衣服被削去了几片。于是,剑锋与刀芒互相映衬,互相碰撞,互相坚持。招式变得越来越凌厉,越来越致命。
“你到底是谁!”我大喝一声,恼羞成怒,手中送出红莲,却被他的刀死死挡住,不能前进分毫。
“到时你便知。”他用力一拼,刀上闪现出耀眼的光芒。我不禁眯起眼睛。
“你不怕毁了这儿吗?”他冷笑的看着我,此时我正要使用魔法。他似乎在考量着我的内心,想要通过使徒与人界的相对关系的戒律来压制我。“你不怕,我还怕呢。”他说着,放出一团黑雾,将其包裹在里面。我奋力劈下,结果伤及的只有空气。
屋内一片狼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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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快乐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