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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在天回镇(1)

由四川省省会成都,出北门到成都府属的新都县,一般人都说有四十里,其实只有三十多里。路是弯弯曲曲画在极平坦的田畴当中,虽然是一条不到五尺宽的泥路,仅在路的右方铺了两行石板;虽然大雨之后,泥泞有几寸深,不穿新草鞋几乎半步难行,而晴明几日,泥泞又变为一层浮动的尘土,人一走过,很少有不随着鞋的后跟而扬起几尺的;然而到底算是川北大道。它一直向北伸去,直达四川边县广元,再过去是陕西省的宁羌州、汉中府,以前走北京首都的驿道,就是这条路线。并且由广元分道向西,是川甘大镇碧口,再过去是甘肃省的阶州文县,凡西北各省进出货物,这条路是必由之道。

路是如此平坦,但是不知从什么时代起,用四匹马拉的高车,竟自在四川全境绝了踪,到现在只遗留下一种二把手推着行走的独轮小车;而运货只有骡马与挑担,运人只有八人抬的,四人抬的、三人抬的、二人抬的各种轿子。

以前官员士子来往北京与四川的,多半走这条路。尤其是学政总督的上任下任。沿路州县官吏除供张之外,便须修治道路。以此,大川北路不但与川东路一样,按站都有很宽绰很大样的官寓,并且常被农人侵蚀为田的道路:毕竟不似其他大路,只管是通道,而只能剩一块二尺来宽的石板给人轿驼马等行走,而这路还居然保持到五尺来宽的路面。

路是如此重要,所以每日每刻,无论晴雨,你都可以看见有成群的驼畜,载着各种货物,掺杂在四人官轿、三人丁拐轿、二人对班轿、以及载运行李的扛担挑子之间,一连串的来,一连串的去。在这人流当中,间或一匹瘦马,在项下摇着一串很响的铃铛,载着一个背包袱挎雨伞的急装少年,飞驰而过,你就知道这便是驿站上送文书的了。不过近年因为有了电报,文书马已逐渐逐渐的少了。

就在成都与新都之间,刚好二十里处,在锦田绣错的广野中,位置了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镇市。你从大路的尘幕中,远远的便可望见在一些黑魆魆的大树荫下,像岩石一样,伏着一堆灰黑色的瓦屋;从头一家起,直到末一家止,全是紧紧接着,没些儿空隙。在灰黑瓦屋丛中,也像大海里涛峰似的,高高突出几处雄壮的建筑物,虽然只看得见一些黄琉璃碧琉璃的瓦面,可是你一定猜得准这必是关帝庙火神庙,或是什么宫什么观的大殿与戏台了。

镇上的街,自然是石板铺的,自然是着鸡公车的独轮碾出很多的深槽,以显示交通频繁的成绩,更无论乎驼畜的粪,与行人所弃的甘蔗渣子。镇的两头,不能例外没有极脏极陋的穷人草房,没有将土地与石板盖满的秽草猪粪,狗矢人便。而臭气必然扑鼻,而褴褛的孩子们必然在这里嬉戏,而穷人妇女必然设出一些摊子,售卖水果与便宜的糕饼,自家便安坐在摊后,共邻居们谈天做活。

不过镇街上也有一些较为可观的铺子,与镇外情形便全然不同了。即如火神庙侧那家云集栈,虽非官寓,而气派竟不亚于官寓。门口是一片连三开间的饭铺,进去是一片空坝,全铺的大石板,两边是很大的马房。再进去,一片广大的轿厅,可以架上十几乘大轿。穿过轿厅,东厢六大间客房,西厢六大间客房,上面是五开间的上官房。上官房后面,一个小院坝,一道短墙与更后面的别院隔断;而短墙的白石灰面上,是彩画的福禄寿三星图,虽然与全部房舍同样的陈旧黯淡,表白出它的年事已高,但是青春余痕,终未泯灭干净。

这镇市是成都北门外有名的天回镇。志书上,说它得名的由来,远在中唐。因为唐玄宗避安禄山之乱,由长安来南京,──成都在唐时号称南京,以其在长安之南也。──刚到这里,便“天旋地转回龙驭”了。皇帝在昔自以为是天之子,天子由此回銮,所以得了这个带点历史臭味的名字。

镇街上还有一家比较可观的铺子,在火神庙之南,也是一个双开间的铺面。在前是黑漆漆过的,还一定漆得很好;至今被风日剥蚀,黑漆只剩了点痕迹,但门枋、门槛、铺板、连里面一条长柜台,还是好好的并未朽坏。招牌是三个大字:兴顺号,新的时候,那贴金的字,一定很辉煌;如今招牌的字虽不辉煌,但它的声名,知道的却多。

兴顺号是镇上数一数二,有好几十年历史的一家杂货铺。货色诚不能与城内一般大杂货店相比,但在乡间,总算齐备。尤其是卖的各种白酒,比镇上任何酒店任何杂货铺所卖的都好。其实酒都是贩来的,都是各地烧房里烤的,而兴顺号的酒之所以被人称扬者,只在掺的水比别家少许多而已。

兴顺号还有被人称扬之处,在前是由于掌柜──在别处称老板,成都城内以及近乡都称掌柜——蔡兴顺之老实。蔡兴顺小名叫狗儿,曾经读过两年书,杂字书满认得过,写得起。所以当他父亲在时,就在自家铺子里管理帐目,并从父亲学了一手算盘。二十岁上,曾到新都县城里一家商店当过几年先生。一点恶嗜好没有,人又极其胆小可靠,只是喜欢喝一杯,不过也有酒德,微醺时只是睗着眼睛笑,及了量,便酣然一觉,连炸雷都打不醒。老板与同事们都喜欢他,也因为他太老实一点,对于别人的顽弄,除了受之勿违外,实在不晓得天地间还有报复的一件事。于是,大家遂给他敬上了一个徽号,叫傻子。

他父亲要死时,他居然积存了十二两银子回来。他父亲虽是病得发昏,也知道这儿子是个克绍箕裘的佳儿,不由不放心大胆,一言不发,含笑而逝。老蔡兴顺既死,狗儿便承继了这个生理,并承继了兴顺名号。做起生意,比他父亲还老实,这自然受人称扬;但不像他父亲通达人情,不管你是至亲好友,要想向他赊欠一点东西,那却是从来没有的事。可是也有例外,这例外只限于他一个表哥歪嘴罗五爷。

兴顺号在近年来被人称扬的,自然由于他的老婆了。

方蔡傻子三年孝满,生意鼎盛之际,他新都的一个旧同事,因为一件什么事,路过天回镇,来看他;也不知他因了什么缘由,忽然留这旧同事吃了杯大曲酒,一个盐蛋,两块豆腐干。这位被优礼的客人,大概为答报他盛情起见,便给他做起媒来。说他有个远房亲戚,姓邓的,是个务农人家,有个姑娘,已二十二岁了,有人材,有脚爪,说来配他,恰是再好没有了。

蔡傻子虽然根本未想到娶妻这件事,也不明白娶妻的好处,但既经人当面提说,也不免红起脸来。自己没有主意,特意将罗歪嘴找来商量。

罗歪嘴道:“你是有身家的生意人,不比我这个跑滩匠,你应该讨个老婆,把姑夫的香烟承继起来。我早就跟你留心了的,既有人做媒,那便好了;你只管答应下,我一切跟你帮忙好了。”

务农人家的女儿配一个杂货铺的掌柜,谁不说是门户相当,天作之合?何况蔡掌柜又无父母、伯叔、兄弟、姊妹,人又本分,这婚姻又安得不一说便成,一成便就呢?

但是谁也料不到猪能产象。务农人家的姑娘,竟不像一个村姑,而像一个城里人。首先把全镇轰动的,就是陪奁丰富,有半堂红漆木器;其次是新娘子有一双伶俐小脚;再次是新娘子人材出众。

新婚之后,新娘子只要一到柜台边,镇上的一般少年必一拥而来,纷纷称着蔡大嫂,要同她攀谈。她虽是怯生,却居然能够对答几句,或应酬一杯便茶,一筒水烟;与一般乡下新娘子,只要见了生人,便死死把头埋着,一万个不开口的,比并起来,自然她就苏气[1]多了。

镇上男子们不见得都是圣人之徒。可惜邓家幺姑嫁给蔡傻子,背地议论为“一朵鲜花插在牛矢上”的,何尝没有人?羡慕蔡傻子,羡慕到眼红,不惜犯法背理,要想把乾坤扭转来的,又何尝没有人?蔡傻子之所以能够毫无所损的安然过将下去者,正亏他的表哥罗歪嘴的护法力量。

罗歪嘴——其实他的嘴并不歪。因为他每每与女人调情时,却不免要把嘴歪几歪,于是便博得了这个绰号。──名字叫罗德生,也是本地人。据说,他父亲本是个小粮户,他也曾读过书,因为性情不近,读到十五岁,还未把《四书》读完;一旦不爱读了,便溜出去,打流跑滩[2]从此就加入哥老会,十几年只回来过几次。

他父母死了。一个姐姐嫁在老绵州,小小家当,早就弄光。到他回来之时,总是住在他姑夫老蔡兴顺的铺子内。老蔡兴顺念着内亲情谊,待他很好。他对姑夫,也极其恳挚,常向他说:“你老人家待我太厚道,我若有出头日子,总不会忘记你老人家的。”

老蔡兴顺回答的是:“我们都是至亲,不要说这些生分话。只是你表弟狗儿太老实,你随时照顾他一下就好了。”

蔡傻子承继之后,也居然能贴体父志,与他常通有无,差不多竟像是亲兄弟一样。

最近三四年,他当了本码头舵把子朱大爷的大管事。以他的经历,以他的本领,朱大爷声光越大,而他的地位却也越高。纵横四五十里,只要以罗五爷一张名片,尽可吃通[3];至于本码头的天回镇,更勿庸说了。

罗歪嘴更令一般人佩服的,就是至今还是一个光杆。年纪已是三十五岁,在手上经过的银钱,总以千数,而到现在,除了放利的几百两银子外,随身只有红漆皮衣箱一口,被盖卷一个,以及少许必用的东西。

他的钱那里去了?这是报得出帐目来的:弟兄伙的通挪不说了,其次是吃了,再次是嫖了。

嫖,在袍哥界中,以前规矩严时,本是不许的,但到后来,也就没有人疵议了。况乎罗歪嘴嫖得很有分寸,不是卖货,他绝不下手。他常说:“老子们出钱买淫,天公地道。”又常自负:婊子、兔子、小旦、嫖过不少,好看的,娇媚的,到手总有几十,但顽过就是,顶多四个月,一脚踢开。说不要,就不要,自己从未沉迷过,也从未与人争过风,吃过醋。

有人劝他不如正正经经讨个老婆,比起嫖来,既省钱,又方便。再则,三十五岁的人,也应该有个家才好呀。他的回答,则是:“家有啥子味道?家就是枷!枷一套上颈项,你就休想摆脱。女人本等就是拿来顽的,只要新鲜风趣,出了钱也值得。老是守着一个老婆,已经寡味了,况且讨老婆,总是讨的好人家女儿,无非是作古正经死板板的人,那有什么意思?”

他的见解如此,而与蔡兴顺的交谊又如彼。所以当蔡大嫂新嫁过来,许多人正要发狂之际,罗歪嘴便挺身而出,先向自己手下三个调皮的弟兄张占魁、田长子、杜老四、郑重吩咐道:“蔡傻子,谁不晓得是老子的表弟?他的老婆,自是老子的表弟妇。不过长得伸抖[4]一点,这也是各人的福气。……其实,也不算什么,为啥子大家就不安本份起来?……你们去跟我招呼一声罢!”

罗歪嘴发了话,蔡傻子夫妇才算得了清静,一直到两年半之后,金娃子已一岁零四个月,才发生了一件新的事故。

蔡大嫂是邓大娘前夫的女儿。她的亲生父亲,是在一个大户人家当小管事的。她出世半岁,就丧了父亲,一岁半时,就随母来到邓家。母亲自然是爱的,后父也爱如己出,大家都喊她做幺女,幺姑;虽然在她三岁上,她母亲还给她生了一个妹妹,直到四岁才害天花死了。

邓幺姑既为父母所钟爱,自然,凡乡下姑娘所应该做的事:爬柴草,喂猪,纺棉纱,织布,她就有时要做,她母亲也会说:“幺姑丢下好了,去做你的细活路!”但是,她毕竟如她母亲所言,自幼爱好,粗活路不做,细活路却是很行的。因此,在十二岁上,她已缠了一双好小脚。她母亲常于她洗脚之后,听见过她在半夜里痛得不能睡,抱着一双脚,咈咈的呻吟着哭,心里不忍得很,叫她把裹脚布松一松,“幺姑,我们乡下人的脚,又不比城里太太小姐们的,要缠那么小做啥子?”

她总是一个字的回答:“不!”劝很了,她便生气说:“妈也是呀!你管得我的!为啥子乡下人的脚,就不该缠小?我偏要缠,偏要缠,偏要缠!痛死了是我嘛!”

她又会做针线,这是在她十五岁上,跟邻近韩家院子里二奶奶学的。韩二奶奶是成都省里一个大户人家的姑娘,嫁到韩家不过四年,已经生了一儿一女,但一直过不惯乡下生活,终日都是愁眉苦眼的在想念成都。虽有妯娌姊妹,总不甚说得来;有时一说到成都,还要被她们带笑的讥讽说:“成都有啥子好?连乡坝里一根草,都是值钱的!烧柴哩,好像烧檀香!我们也走过一些公馆,看得见簸箕大个天,没要把人闷死!成都人啥子都不会,只会做假!”于是,例证就来了。二奶奶一张口如何辩得赢多少口,只好不辩。一直在邓幺姑跟前,二奶奶才算舒了气。

邓幺姑顶喜欢听二奶奶讲成都。讲成都的街,讲成都的房屋,讲成都的庙宇花园,讲成都的小饮食,讲成都一年四季都有新尝的小菜:“这也怪了!我是顶喜欢吃新鲜小菜的。当初听说嫁到乡坝里来,我多高兴,以为一年到头,都有好小菜吃了。那里晓得乡坝里才是鬼地方!小菜倒有,吃萝卜就尽吃萝卜,吃白菜就尽吃白菜!总之:一样菜出来,就吃个死!并且菜都出得迟,打个比方,像这一晌,在成都已吃新鲜茄子了,你看,这里的茄子才在开花!……”

尤其令邓幺姑神往的,就是讲到成都一般大户人家的生活,以及妇女们争奇斗艳的打扮。二奶奶每每讲到动情处,不由把眼睛揉着道:“我这一辈子是算了的,在乡坝里拖死完事!还想再过从前日子,只好望来生去了!幺姑,你有这样一个好胎子,又精灵,说不定将来嫁跟城里人家,你才晓得在成都过日子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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