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真的很羡慕那些人啊。
不是很努力就可以做得很好,不用很拼命就可以得到很多。有时候自己很努力拼命也不能像他们一样爬得那么高,活得那么耀眼。能怎么办呢?任何物种都有优劣之分,人也不例外啊。
刘夏一就是那种我特别羡慕的人。从小到大,我都羡慕她。她长得像是小说电视剧漫画里的那种一出场就能抢走所有人目光的女主角,她还生在一个她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家庭,她还特别聪明,就算上学的时候每天跟着我们一起翻墙翘课打游戏也还是能轻轻松松地考第一,她还特别有趣,善良正直有义气。
她就是那么好,完美得挑不出什么毛病,如果硬要在鸡蛋里挑骨头,那就是她是一个挺重感情的人。
为什么重感情是毛病?因为这让人恨不起她,除了羡慕她还是羡慕她,在她的万丈光芒下,永远灰溜溜的。
每天看着她,都只能暗自咬碎自己一口小银牙。
何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就是刘夏一!
此时她正在微信群里上传她在瑞士出差的照片,抱怨道:最讨厌出差了,冬天一起来瑞士滑雪吧?
看得我一翻就是一个白眼,一边看着群里其他人就此展开热烈的讨论,一边默默在自己的工作页面上绞尽脑汁地码字。作为一个实习小编辑,每天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还要面对巫婆一样的主编。
对,就是我正前方玻璃窗后办公室里正在照着小镜子补口红的40岁少女——莫云尚。
一个业务能力超级彪悍,睡得了小鲜肉,干得了老爷们的变态巫婆。她的座右铭就是,没有不流血就有的体面。
一句话就很狠地概括了她的人生经历。她是我心里吃人的巫婆,也是我的希望。出生已经决定,我不能成为刘夏一那种天之骄子,那我至少可以向一个能力高深莫测的巫婆看齐吧。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虽然在真正在她手下工作之后,我才深深地明白,我是不可能成为她那样靠着才华杀出一条血路的人。她对自己的那股狠劲,原来也是一种天赋啊。
平庸,是大多数人的宿命。尽管,是人都有些热血沸腾的时候。却不是每个人都能凭着热血做出什么。
对不起,我这样的口吻有点丧。但我是正能量的,因为有时候认识了自己的平庸并去享受平庸的快乐,也是极具哲学智慧的一件事。
我很有智慧地明白,我是一个平庸的人。我没有刘夏一那样生来的优秀,也没有我的上司那种草根英雄的凶狠。可,有时候还是不甘心的。
那种不甘心在失恋的时候尤其清楚。当自己交往多年的男朋友用那种嫌弃的目光看着自己,对自己说:“你看看人家刘夏一!”
心里会多不服气啊……多想回他一句:“你也看看人家刘夏一家的顾风泽。”
然而,我在那一瞬间没有办法回击他,因为他的话和目光就那么直接地扎进我心里最痛的那个点。那个最自卑最无可奈何又最不愿意承认的狼狈。
从学生时代走到社会的七年感情,到了最后,竟然是这样地你死我活。我以为就算我们不能相伴一生也应该可以一生相互关护吧?他却总最丑的方式结束,不愿意留下温柔的一笔。
“许六生。”莫云尚好听地让人浑身抖擞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吓得我赶紧收回自己的多愁善感,一秒换上狗腿的表情,道:“仙女大大,有什么吩咐?”
“你很闲吗?”她挑眉问道。
“不不不。”我连忙说道
“那让你做的选题呢?”
“正在做!”
“那你在这里发半天呆?”
“我……”我心上一紧,欲辩无词。
“不想做就往我那里放一封辞职信,想做就少在这里钓鱼。”莫云尚冷冷说道,然后在我身边飘飘而去,留下一阵香奈儿的香水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