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锦瑟俯在小桌前,却是取了一根中锋的兼毫笔。
在她之前,大家大多是取短锋或长锋,很少有人取中锋的毛笔。这些大家闺秀认为这中锋的笔有些不伦不类,较之短锋过于绵软,较之长锋过于刚强。无法将她们自身的书法特点发挥到极致,于是,便鲜少有人使用中锋。
而这兼毫笔更是她们不屑用的,这些千金小姐向来只喜欢纯粹的东西,对这由多种材毛料合制成的兼毫笔嗤之以鼻。
此时看着苏锦瑟取了一支中锋的兼毫笔,便有人出言小声讽刺。
“果然是山里的村姑,竟然选这种笔,呵,真是不伦不类。”
“怕是她在山里连毛笔都没见过几次,此时便随便选了一只吧?”
“就是,那中锋的兼毫可是用来画画的,哪有人拿它来写字的?”
此时苏锦瑟却是充耳不闻这些话语,独自陷入了一片沉静中。
书法,要讲究一个气,这所谓的“气”,便是气脉与气势,凝神平息,方能一气呵成。
若是别的题目,苏锦瑟可能并没有那么大的把握,但是这个“静”字却不同,这个字伴随着她度过了在深山中的十年时光,一点点磨平了她的棱角。
山里也是静的,没有母亲温柔的怀抱与笑容,每天清晨的重重雾霭下,掩埋了层层虫鸣鸟叫。
但在山中,更多的是寂寞。师傅与她亦师亦友,却依旧不能给她带来母亲般的温暖,大多数时候,他喜欢独处,平儿虽然与她亲近,但有些话,终究是不能与她说的。她心里的苦楚与难过,只能在那一片寂静时独自咀嚼品味。
她喜好安静,却仍是享受不来安静。静的久了,便会感到孤独与寒冷。
此时,她的心境回到了在山间的时候,那独饮清风的寂寥。抬笔之下,一气呵成的写下一个静字。
放下毛笔,她便轻轻的回到座位,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中央。
而那些人却仍是在小声的嘲弄这苏锦瑟,觉得她故弄玄虚。
但是,当众人看见苏锦瑟的字时,都是倒抽了一口凉气。
这字,给人一种无法言说的震撼之感。整个字的框架,是端庄又秀气的,笔力却是浑厚苍劲。她的字不像是顾雪饶那般的笔酣墨饱,圆润浓厚,而是在转峰处都带着一丝苍然,是墨水太少所造成的痕迹,却不让人感觉突兀,反而很大气。
她的字有着女子的娟秀,却又有着男子的霸气。笔触每每在拐弯处带着些许凌厉,偏偏风骨中又有着一丝若有似无婉约柔美,但却是每一笔都力道十足,带着一份坚定的意味,却隐隐的让人因那份坚定深处透出的苍凉而感到孤寂。
很矛盾的字,很震撼。
先前嘲笑苏锦瑟的那几个女子都闭上了嘴。
苏锦瑟才不是不懂书法,而正是因为知道这中锋的兼毫笔中和了短锋与长锋的优点,行云流水般的线条下却是沉淀了一抹凝重厚实,圆润而不失劲道。
半晌过后,席内响起了掌声,是顾雪饶的外祖父顾老学士,这是个真性情的老人,与苏锦瑟的祖父乃是挚友,平日里爱书画成痴。
他对着苏锦瑟赞叹道:“后生可畏啊,五王妃这书法真是笔意相连、气势连绵、精美绝伦啊!”
他一口气说了三个词语。众人皆知这顾老学士从不随意夸人,便是他那不栉进士的孙女,平日里也是少听过他的夸奖,没想到今日竟是给了苏锦瑟这般高的评价。
“看来老夫的孙女还是略逊王妃一筹啊,沈文清那老家伙的孙女果真是不同凡响。”那顾老学士摸着胡子,爽朗一笑。朝野上下,敢这么叫沈文清的估计也只有他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