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周末带着甜蜜降临了。黎阳想着约思柔去跳舞,穿了白色的衬衣,黑色的裤子,把新买的皮鞋擦得亮亮地。高中的时候他很少穿皮鞋,家庭条件一般,从小没有养成和别人攀比的习惯,再加上喜欢运动,穿的不是白色运动球鞋就是妈妈做的布鞋。这一次,皮鞋还是姐姐给买的。标准的三七分头发,输得整整齐齐,怀着激动和忐忑的心情出了男生楼,走向女生楼。校园林**上来来往往很多学生,一排平房的小食城热闹非凡,各种小吃,面食,面向学生的廉价实惠的小卖铺,人头攒动,堪比集市,可谓是大学一景。女生门口站了好多人,有的是等女生的,有成双成对聊天的,也有外校的同学和老乡来找人的,偶尔还有些穿军装的战士,也在追求大学的姑娘,极少数条件好的还把车开到了楼下炫耀。还真有点绣楼藏娇,痴汉探美的意思。女生楼不让男生进去,男生要在一楼传达室让楼管接通楼上的宿舍号,喊女生的名字,女生就会下来。那个时代大哥大是一种大亨的奢侈品,传呼机刚刚流行,能有个数字传话机的就是有钱人,大块头的黑色手机在一般人来说是不可想象的。
黎阳呼了301的孟思柔,听到楼上宿舍顿时大呼小叫的声音,刚上大学的这种男女见面方式确实是一种极有趣的创意,知道有男生呼叫,但又不知道是谁,这种猜谜一样的约会,让女生们喊着,是哪个白马王子啊……黎阳能听出女侠顾盼盼起哄的声音。
夜色开始笼了下来,沿着校园水泥路来到了俱乐部门口。工会的工作人员在收门票,一元一张,黎阳买了两张和思柔走了进去,里面光线比较暗,有两颗掉在头顶的巨大霓虹灯在旋转,使得人更是难以看清楚,四周都是椅子,他们找了个角落坐了下来。先看别人跳,尤其是一些高年级的同学,轻车熟路,舞姿翩翩,着实让人羡慕,黎阳怀着忐忑的心情想检验下自己的舞技,这一个月,大家晚上回去都不怎么聊天,练习最多的就是交谊舞,有练得比较好的,也有实在练不好望洋兴叹的。坐了好一会,眼睛逐渐适应了光线,逐渐发现了一些系里和班里的熟悉身影,有人竟然还是穿着系服来的,一眼就可以知道是属于哪个系的新生。
黎阳轻轻托起了思柔纤细雪白的手,两个人开始在闪烁的灯光里跳着粗糙的舞步,毕竟是刚刚学会不久,就像初次登台的演员,很是不安和青涩,生怕自己拙劣的舞步让人笑了去,况且是面对这么多人,而且多数是学长们,尽管灯光黯淡。他们跳得生硬和机械,但是这两人的搭配就如同舞池里的黄金搭档,他们的出现,不久就吸引了许多艳羡的目光,两个人修长的身姿,俊美的面庞在朦胧的灯光中,也是很显眼的。他们毕竟是初来跳舞,还不由得和所有初学者一样,免不了要低头看看自己的脚步是否错了,黎阳庆幸周围好多的新生和他们一样,都在机械地摸索舞步,极个别的跳得实在蹩脚,甚至招得一些女孩子捂着嘴窃喜。思柔也感受到了别人投来的目光,尽管她是一个来自书香门第,官员家庭,很有修养的女孩子,但还是不能脱去女孩子天生的那种虚荣心。借着舞厅的灯光,黎阳的雪白衬衣更显得亮眼,帅气的王子就在自己的面前,随着音乐的节奏,她的内心逐渐浸入了一种莫名的甜蜜中,她有点感谢这个大学,感谢这个舞池,感谢那些艳羡的目光,成全了今晚的这种宁静和甜美。也不知道跳了几曲。总之他们两人都舍不得坐下休息,跳完一曲,就在旁边站着,跟着下一曲再次起舞,旁边有几个高年级男生显然早被漂亮的孟思柔吸引,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别的地方挪到了他们俩跳舞的附近椅子上,就像猎人虎视眈眈地盯着猎物一样,盯着穿着雪白裙子,黑色高跟鞋的思柔,可遗憾的是没有机会邀请,旁边潇洒的护花使者一曲都不歇啊。
渐渐地,两个人跳得顺畅起来,不像刚才那么机械了,而且大家的目光也给了他们许多的自信,尤其在好多新生蹩脚舞步的衬托下,他们真的就成了今晚最美的一对,就连看门的工作人员也总向着他们这边看来。思柔的黑发有时滑过黎阳的胳膊,痒痒的,而她浑身的清香让黎阳感到是那么地心旷神怡,就好像到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里。在变换舞步和舞姿,两人的身体不可避免有轻微的碰撞和摩擦,尤其是当黎阳的胳膊不小心碰到思柔俏拔的**时,这使得两位年轻人既紧张又激动,心跳不由得快了起来,黎阳的身上竟然有了一种莫名的冲动,他生怕被思柔察觉出来自己内心和身体的异动,好在他红了脸,在这样的灯光里。是谁也发现不了的。思柔也不知道怎么,觉得有一种说不清的磁力在吸引着她,老想靠在黎阳宽厚的胸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