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一天的下午,一只大船秘密靠了岸,到达的是黑水城的地界。
“终于又回到了亲爱的陆地,泥土的味道真是让人怀恋。”武映雪一下船,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高兴地说道。
“先休息一下吧,公主殿下。”年轻侍卫余韶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拿出一块手帕,把它擦得干干净净,余韶是个很沉默的侍卫,极少说话。
武映雪灿烂地笑着说:“不,叫人把马牵下来,我要骑马到前面看看。”
刘泓令人把带来的几匹马从船上牵了下来,武映雪挑了匹白马,骑上,飞奔了起来,侍卫余韶赶紧也骑上马,追了过去。
刘泓苦笑地看着他们的背影,,自己本想让部队休整一下的,不想公主殿下的精力是如此的旺盛,遂不得不下令道:“都赶快跟上,保护钦差大人。”
就这样,刘泓等人就舍舟登陆了。
一行人走在一条荒废的小路上,路上长满了嫩绿的野草和鲜艳的香花,美丽的蝴蝶和勤劳的蜜蜂在花丛中飞来飞去,两旁是茂密的树林,映着荒凉的小道,清凉舒爽。
一声马儿的嘶鸣惊起了林中成群的鸟儿,几只灰色的野兔从路中的草丛中慌乱的窜出来。
景色如此美丽,所以,武映雪刚一上岸就迫不及待的骑马飞奔,一口气跑了四五里地才停了下来,让后面紧跟的士兵累得够呛。
刘泓无奈的说:“公主殿下,以后不要随意脱离队伍,这样是很危险的。”
武映雪看了看身后大口喘气的士兵,抱歉地道:“嗯,我知道了,对不起,刚才我只是看到这美丽的景色,就忍不住想纵马驰骋一番。”
刘泓笑着说:“难道公主殿下是看惯了皇宫的富丽堂皇,觉得这林中小景别有一番风趣。”
武映雪沉吟了片刻,认真地道:“刘公子,说来你可能不信,当我看到这里的景色时,就觉得我应该生活在这里,这里就像是我的家,鸟儿的歌唱,花儿的清香,草儿的柔软,这里的一切的一切都让我有种说不出的喜悦和亲切,而皇宫的富丽堂皇,皇宫的宏伟威严,只能让我感到敬畏、陌生和森然,真想在这里永远住下去啊。”
说到最后,武映雪的话中流露出淡淡的哀伤。
刘泓见怪不怪,在富贵中生活的久了,看到这样的野趣,难免会生出这样的感慨。
“公主殿下啊,这里景色虽美,却并不适合人长期居住,第一,这里一没有商铺,二没有良田,住在这里,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吃饭问题。第二,看这里地理偏僻,树林茂密,应该经常有猛兽出没,所以安全问题你也要考量。第三,不爱干净的动物,总喜欢带着一些不干净的东西,到时候公主殿下若是病了,在偏僻的山林里,没有大夫,只能等死了。第四,这里没有布匹衣服,所以公主殿下只能穿兽皮取暖了,但我想公主殿下应该是不愿意穿的。”
武映雪说:“难道历史上那些藏于山中的隐士是假的么?”
“那些隐士虽是藏于山中,但只是隐姓埋名而已,他们依然要和人间联系,与人打交道,另外,古之隐士都是男子,像公主殿下这般女子隐士,在下还未曾听说哪。耕田打猎,建屋驱兽,这些恐怕是女子干不来的呀。”
“这些不用劳烦公主殿下,若公主殿下真的想在此住下,我自会代劳。”
一直沉默的余韶冷冰冰地开口道。
武映雪笑着对刘泓说:“如此美丽的景象,却被你说得如此无趣。”
刘泓叹了口气,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咦,好大一只兔子,快,把弓给我。”
一骑绝尘,追兔子去了。
武映雪有些目瞪口呆,刚刚还跟自己说的好好的,接着就骑马追兔子去了,无奈地摇摇头,打马跟上,后面的士兵见此,心中一阵哀嚎,刚刚缓过气来,又要开始跑了。
刘泓提着一只大野兔,笑得合不拢嘴:“真肥,有三十多斤吧,在船上天天吃鱼,都吃腻歪了,今天终于可以换换口味了。天色不早了,赵叔,吩咐下去,停止赶路,就在此安营扎寨吧,前面应该有条小溪,我听到了流水声。”
钱二年轻的时候当过屠夫,猪牛羊兔,样样都杀,从军之后,就很少操刀了,这次刘泓打了只大野兔,心情立即高涨,在扎营的命令刚下的时候,就从刘泓手里主动要过兔子,提着把刀,向流水声处走去。
士兵们忙着搭帐篷,刘泓想烧一堆篝火,但是又怕在这茂密的树林里发生火灾,所以就和赵孙李除草砍树,他们要收拾出一块地方来。
夏日的夜晚来的很迟,钱二早已把野兔处理得干干净净了,帐篷也搭起来了,篝火正在熊熊的燃烧着,大伙围着篝火而坐。
将酱料把野兔的内外涂匀,另外将一包味料放于野兔肚子里,然后用洗净的树叶将野兔包住,再用绳子系牢,用水和黄泥,将其包在叶子之外,最后放在火里小心烘烤。
李四笑着说:“少爷,您的做法真怪。”
刘泓道:“李叔,我这叫叫化兔,味道好着呢。”
“叫花兔?我还真是头一次听说呢。”不知什么时候,武映雪从帐篷里出来了。
刘泓手里拿着一双用树枝做成的“筷子”,把叫花兔翻了个面儿,说:“这叫花兔可是叫花子的做法,公主殿下不知道也属正常。”
武映雪道:“乞丐我是知道的,他们一无所有,靠别人的施舍或是拣食为生,哪里来的鸡吃?”
刘泓笑道:“公主殿下,你有所不知啊,人分三六九等,士、农、工、商,皇帝、权贵、乡绅、百姓,各有各的活法,而这乞丐呢,他们自己聚集起来,组成了个丐帮,帮中有帮主、长老、舵主、小虾米,他们也各有各的活法。你所说的只是乞丐中的小虾米。”
武映雪好奇地问道:“刘公子,真的有丐帮么?”
“当然是真的,这丐帮帮主武功高强,一套降龙十八掌打遍天下无敌手,还有历代帮主传下的打狗棒法更是精妙绝伦。”
“公主,别听他胡说,属下行走江湖多年,也没听说过有什么丐帮,更别说什么降龙十八掌、打狗棒法了,倒是有流浪汉聚集起来,打家劫舍,做起强盗来的不少。”余韶冷冰冰地说道,他拖着一头棕色的大牦牛,来到火堆旁,松开手,轰的一声,溅起一层灰尘。
刘泓讪讪地摆了摆手道:“只是说说故事而已,只是说说故事而已。”
一个公主一个校尉,在这两个人的面前,士兵们都很拘束,现在看到自己的顶头上司开着玩笑,心情不由轻松起来。
钱二看到大牦牛,眼睛放光,赶紧凑了过去,仔细打量了起来。
大牦牛身上有些刀伤,但是并不致命,它的脑袋有些变形。
钱二惊讶的说:“你竟然徒手砸死了这畜生?了不得,啧啧,真是了不得。”
众人听言,都是一脸惊讶,徒手砸死一头牛,这事情可真是少见。
余韶不屑地说:“哼,这算什么,别说它只是一头牛,就算是吊额大白虎,我也能把它打死。”
打死一头牛是惊讶,打死一头虎换来的是质疑的目光。
武映雪笑着说:“余韶没有说假话,他以前是斗兽人。”
斗兽人,即是与野兽相斗的人。
说起来,这其实是一种刑法,成为斗兽人的人定是犯了死罪的人,这是前朝遗留下来的,犯了死罪的人若想活命,可以选择成为斗兽人,只要能在一天内,打死三只猛虎就能重获自由,看上去,这已经很难了,但是还有条件,那就是在战斗的前一天是不给饭吃的,在战斗的当天也是不给饭吃,这就意味着要空着肚子跟猛虎战斗,而且,老虎在战斗之前,都被饲养员激发起了凶性。
所以说,能活着出来的斗兽人不仅要有天生神力,更要有坚决的意志力。
似乎,自前朝以来,只听说过死了的斗兽人,还未曾听说过活着的斗兽人呢。
孙三拿出酒葫芦,一仰脖,灌了口酒,然后递给余韶,豪迈地说:“好汉,我敬你一杯。”
“我自己有。”余韶并没有接孙三的酒,而是从自己身上拿出一个皮囊,扒开塞子,喝了一口。
钱二大笑道:“老三,我早就跟你说了,两个人逮着一个酒葫芦,你喝一口,我喝一口的,不卫生,你还说我瞎讲究,看看,看看,人家余壮士也跟我一个见识,正所谓君子所见略同啊,哈哈哈哈。”
孙三闷了口酒,喝道:“给我滚犊子!”
“三叔,能给我喝一口吗?”
一大队队长曾泰突然笑眯眯地说。
孙三见有人要酒喝,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嘿嘿,老二,看看,哈哈哈哈,吾道不孤矣。”
曾泰大口灌了口酒,接着又递回给了孙三,孙三也灌了口酒。
刘泓狡黠地一笑,说道:“孙叔,刚才你喝了一口酒,留下了口水,曾泰又接着喝了一口酒,也留下了口水,然后你又喝了一口,呀,你说这算不算接吻啊?”
众人听罢,顿时大笑起来。
孙三、曾泰皱着眉头,干呕了起来。
一直沉默的金大洋突然想起了什么,也跟着干呕了起来。
在某个地方,一队黑衣骑士正静静地等待着什么,突然,一声清脆的鸣叫传来,一只漂亮的红点颏飞落在为首的黑衣人肩膀上,叽叽喳喳的叫了几声。
黑衣人偏过头,望着它点了点头,似乎听懂了似的。肩膀轻轻向上一抬,红点颏就飞向夜空,没入黑暗的密林之中。
“他们现在已经安营扎寨了,,离青草坪还有还有一夜的路程,加快速度,趁夜赶往青草坪,做好埋伏,那里地势平坦,树木稀少,最适合我们骑兵冲击突袭。”
“驾”“驾”
轰隆隆的马蹄声消失在密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