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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人生旅途(5)

“特务常到我家来,我每次都把他们让到屋里,端茶倒水,转弯抹角地探听闺女的消息,可是一点也探听不出来。——这样大约过了八个月,闺女突然间又回来了。不知怎的,她脸上的表情好像比从前更严肃了。想到这期间闺女遭的罪,我的心好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似的。不过,我还是和她有说有笑的。

“那天晚上我们娘儿俩一块儿上澡堂去,我们有很长时间——也许有一年没一块儿去了。闺女很难得地说:‘娘,我给您搓搓背吧!’我听了这话,高兴得把过去的苦恼忘得一干二净。

“可是,当进到池子里,一眼看到闺女的身子,我一下子呆住了,只觉得全身的血液都好像停住了似的。闺女看到我的样子,也吓了一跳,问我说:‘娘!您怎么啦?’我说:‘什么怎么的不怎么的,嗳,嗳,你的身子是怎么搞的哟!’说着说着,我竟当着别人的面小声地哭了起来。闺女浑身上下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啊!

“‘噢,您说这个呀,’闺女毫不在意地说,‘是的呗。’

“接着她笑着说:‘娘,您要是知道我被毒打成这个样子,就会明白,说什么也不该给那帮家伙喝一杯茶的!’这句话虽然是闺女笑着说的,可是它猛烈地震动了我的心,真比讲上一百遍的大道理还要强啊!

“闺女打第二天起又不见了,这回可真的被关进监狱了。闺女身上的伤痕,一直到现在我也忘不掉!”

中山的母亲说到这里,使劲地咬住嘴唇。

(刘光宇译)

给爸爸买苹果

[德国]施悌恩

慕尼黑,星期五晚十九点左右,警官舒斯特登上了开往科隆的火车。他走进软席车厢,里面已经坐着两个人了,于是就在他们对面坐了下来。

年长的这位靠窗而坐,在这么炎热的夏季里带着那足有两百磅的身躯旅行肯定够呛,因此他显得疲惫不堪。而他身旁的年轻人却精神十足,看起来他好像在全神贯注地看着窗外的景色,但却没有忘记时不时地关照一下身边的年长者——这个大胖子看来已经睡着了,深沉的呼吸声告诉我们他睡得很瓷实。

“嗨,打扰您了,”年轻人小声和舒斯特攀谈起来,“我真替爸爸担心,他又在车上睡着了!这太危险了,睡着了要出事的!”

“您爸爸会出什么事呢?”舒斯特笑着问他。

“会出什么事?!”儿子好像生气了,他提高了嗓门,“他身上的东西会被全部偷光!如今旅行谁知道会碰到什么样的人!有的人看起来老实巴交的,可却是骗子,要是碰到这样的人,父亲的金表肯定就要被偷走了——您瞧,他的表就那么随便地放在口袋里,有人拿走,他根本不会察觉。”

“不,我相信您父亲一定会发觉的。”舒斯特不紧不慢地答着他的话。可是这个儿子还真有点倔:“那我们就试试看!我把爸爸的表拿走,看他会不会察觉,怎么样?然后让他知道麻痹大意的后果,好吗?”

舒斯特心里不赞成他这么做,因为他觉得作为儿子不应该跟父亲开这样的玩笑。

可是还没有等他说出自己的看法,儿子已经把父亲的金表从口袋里掏出来迅速地藏好了。那位父亲真的一点儿也没有察觉,他还睡得很沉、很香呢。

就在这时火车进了普福尔茨海姆站。

儿子站起身来。“我去给爸爸买几个苹果,”他笑着说,“他旅行的时候爱吃水果。”

儿子走后不到一分钟,父亲睁开了眼,他的目光迟缓地环顾了一下车厢。

“您儿子刚刚出去给您买苹果了。”舒斯特先生热心地告诉他。

这个胖子瞪着两眼迷惑不解地瞧着舒斯特:“我一点儿也不明白您说的话……”

“我是说,”舒斯特又重复了一遍刚才说的话,“您儿子刚走,给您买苹果去了,他马上就回来!”

“我还是不明白您说的话,”胖子乐了,“我根本就没有儿子!”

警官舒斯特一下子对普福尔茨海姆这个小站发生了兴趣,他要中辍这次旅行,去好好地看看这个城市——尽管这里并没有多少值得游览的风景名胜!

(华霞译)

归来

[葡萄牙]洛扎

灰色的门开了。老大娘那张衰老而忧愁的面孔出现在他眼前。

“你来了,我的孩子。”

她的拥抱是忧郁的。

熟悉的走廊半明半暗,有个笨重的挂衣架,是既熟悉,又陌生。对于久别重逢的事物,这种情况是常有的。

“倒是进来呀,我的孩子!”

老大娘的声调听起来,如同她的面色和拥抱一样的悲伤。

他看到列诺纶上熟悉的图案,心一下子抽紧了。房子里的气味依然如故:一股类似水果的香味儿。过去,他多次回味过这种气味,可如今,闻到了,甚至并不感到愉快。

通向他从前住过的那个房间的门微微地开着,自打那时候起,好像已经有几个世纪过去了。他抬起一脚,踢得房门洞开。

他站在门口,仔细端详着他昔日的住处。在这里,有过他童年的幻想;在这里,他曾为青年们的反抗思潮所笼罩;在这里,曾经历过多多少少读书的不眠之夜。这个住处曾是他眼泪和秘密的见证人。一切如故。干净的地板、绣着野兽的地毯、咖啡色的木床、床头桌上的小灯,还有烟灰缸和书架。

他突然想起他从书架上拿下自己心爱的书去烧掉的情景。他想起了母亲惊慌失色的脸和抱着书到厨房大炉子去的父亲。

可是,原来一切都是徒劳的。他仍然被一群穿制服的人带走了。

“你不要稍微休息一下吗?”

老大娘那低沉而悲伤的声音使他战栗了一下。

“不,不要。”

他觉得,她的脸就像一面镜子,他从这面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她脸上似乎写道:“你这样消瘦,简直不像你本人了。你年龄虽不大,却已经老态毕露了。你的眼睛里已充满了痛苦和仇恨。两手浮肿。衣服又脏又破。可怜的孩子……”

他没有进屋,又顺着走廊往前走。他在父母的卧室门前驻下脚步。他已经知道父母不在人世了。是从老大娘凄凉的拥抱和悲切的脸色上猜到的。

“这些事是怎样发生的?”

他觉得自己的话仿佛是从远方传来的另一个人的声音。

“自从你被抓走以后,你妈妈伤心得生了重病。后来,你爸爸又被抓走了。你妈妈经受不住,去世了……就是在这里,在自己房间里。她直到断气的时候,还一直想念着你……不久我又知道,你爸爸也死了。假如你妈妈能指望着你回来,她可能会活下来的。”

他从母亲去世的那个房间门旁走过,没有去开门。他无意识地走进餐室。餐室里还是那些椅子。这个是母亲的座位,那个是父亲的,而他自己总是坐在这把椅子上的。从那时起,过去了多少个岁月呀?

“他们把你抓走已经六年了……”老大娘的话音中满含着凄凉和悲伤。

六年了。不,不,这简直不是六个年头!难道六个年头能表明人的整个一生,它像一个充满苦难和仇恨的深渊,将现在与过去隔开吗?周围的一切都干干净净,一切都明明亮亮,一切都井然有序。这又有什么用呢?

客厅里朝他袭来一股寒气。但阳光已经照进窗口,他看见了母亲爱之不舍的那株菩提树。沙发、小桌子、安乐椅、彩色帷幔,还有竖式钢琴!这一切终于把他给等到了。甚至那把银制的裁纸刀也摆在写字台上。这一切把他等来了,为的是给他带来更大的痛苦。

母亲刺绣的时候通常是坐在这张安乐椅上的。那里是父亲的座位。这只烟灰缸上还放过父亲的烟斗。但见灯火发黄,炽热地烧着。

到处都像是一些往日生活的布景,它们保持着死亡的凄凉情景。这里仿佛是一座早就被演员们遗弃的舞台。

他走到竖式钢琴跟前,揭起带长穗的丝织琴罩,然后掀开了琴盖。

他梦想过这个客厅和这柔和的钢琴声。当他伏在牢房的硬木板上时,他梦想过;当他受刑时,他梦想过;当死神向他伸出双手时,他也梦想过。

现在,已经死去的人都在望着他:死去的父母,死去的同志们和全世界死去的一切人。

他的前额上已满是冷汗。他坐在钢琴旁,双手垂在膝上,凝神注视着照片。

往昔在哪里了结?今天又从哪里开始?

走廊上传来了老大娘沙沙的脚步声。

他举起一只手,犹豫忐忑的和音随手而起。琴声在往日生活的布景中间颤动着。他的双手沉重地落在琴键上。杂乱的琴声像死亡的呻吟般腾空而起……

他的头伏在双手上。一阵号啕声撕破了四周的宁静。

(彭子铃郑铮译)

我的那只狗

[澳大利亚]劳森

剪羊毛工人穆卡利出了事。真实的情况是,他在路边的一家小酒店里酗酒闹事,离开的时候,折断了三根肋骨,打破了脑袋,此外还带着各种不同的小伤痕。他的狗塔里也参加了这次酗酒闹事,它虽没喝醉酒,打得却很凶,离开的时候断了一条腿。事后,穆卡利背起背包,跌跌撞撞地挣扎着走了十英里路,到了镇上的联合医院。天知道他是怎样挣扎过来的,连他本人也不十分清楚。塔里用三条腿一瘸一拐地始终在后面跟着。

医生们检查了他的伤处,很为他的忍耐力吃惊。当然,他们可以收留他,但是他们不能收容塔里。病房里是不准养狗的。

“你得把那只狗赶出去。”剪羊毛工人在床沿坐下的时候,他们这样对他说。

穆卡利没吭声。

“我们不能让狗在这儿瞎逛,朋友。”医生提高了嗓门说,还以为这人是个聋子呢。

“那么用绳子把它拴在院子里好了。”

“不成,狗一定得赶出去。医院里是不准养狗的。”

穆卡利慢慢地站起来,咬紧牙关忍住疼痛,痛苦地扣上了他毛茸茸的胸脯上的衬衣,拿起他的背心,踉踉跄跄地向放着背包的那个角落奔去。

“你想干什么?”他们问。

“你们不让我的狗留下?”

“不成,那是违反规则的。医院里不准养狗。”

他弯下腰,提起背包,可是伤口疼得太厉害了,他只好靠在墙上。

“喂,怎么啦?”医生不耐烦地嚷道,“你准是疯啦!你知道像你现在这样的身体,是不能出去的。让看护帮你把衣服脱了吧。”

“不成!”穆卡利说,“不成,你们要是不收留我的狗,也就不要收留我。它断了一条腿,跟我一样需要治疗。我要是有资格进医院,那它也就有资格——比、比我还更有资格呢。”

他歇了一会儿,痛楚地喘着气,又接下去说:

“我……我的那只狗,在这十二年漫长的岁月里,始终跟着我受苦挨饿,对我忠心耿耿。我这个人是不是活着,还是倒在那糟糕的道路上腐烂了,关心我的,恐怕就只它一个。”

他又歇了一会儿,接着说:“那、那只狗,是在路上出生的。”他说着,脸上露出一种凄惨的笑容:“一连几个月,我都把它随身带在洋铁罐里,后来它长大了,我就把它搁在背包里……那只老母狗——它的母亲,挺满意地跟在后边,不时拿鼻子闻着洋铁罐儿,看看它在里面可好……天知道她跟了我多少年了。她一直跟着我,到后来她的眼睛瞎了,她还跟了我一年。她就这样始终跟着我,一直到她实在不成了,连在泥土路上爬都爬不动了——那时我就把她杀了;我不能把她活着抛在路上!”

他又歇了一会儿。

“这只老狗,”他接下去说,一边用他并拢的指头碰了碰塔里向他翘着的鼻子,“这只老狗,跟着我也已经有……有十年了。它跟我一起熬过水灾,又熬过旱灾,过过好日子,也过过苦日子——多半是苦日子;在我没有伙伴,没有钱,独自个儿在路上流浪的时候,它安慰过我,使我不至于发疯;有时候我在那些混账的小酒店里中了毒,喝得烂醉,它就一连几个星期守护着我;它救我的命已不止一次了,我不但不感谢它,反倒常常骂它,用脚踢它;它倒完全原谅我,还、还帮我打架哩。在那边的酒店里,那伙下流的杂种跟我动手的时候,站在我这边帮我的,就只它一个——它还在他们一些人身上留下了记号。我也一样!”

他又歇了一下。

然后他抽了一口气,咬紧牙齿,背起背包,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往四下望望。

那只狗一瘸一拐地从角落里出来,抬起了头,热切地看着他。

“那只狗,”穆卡利对医院里的全体人员说,“比我这个人还强——在我看来,似乎比你们都强,而且是个地道的基督徒。他是我的好伙伴,我对别人,或者别人对我,都比不上它对我那样好。它守护着我,好几次保护住我没让人抢走我的东西,还帮我打架,救过我的命。我非但不感谢它,喝醉了酒还踢它骂它;可是它都原谅了我。它是我真正的伙伴,对我规矩、忠诚、老实。所以,我现在也决不能丢下它不管。它现在断了一条腿,我决不能一脚把它踢到街上去。我——啊,天哪,我的背好疼!”

他呻吟了一下,身子突然向前一歪,但是他们把他扶住了,替他取下背包,让他躺倒在一张床上。

半小时以后,这个剪羊毛工人的伤处已经包扎妥当。“我的狗呢?”他一恢复知觉,就这样问。

“嗯,你的狗挺好,”看护很不耐烦地说,“别担心。医生已经在院子里给它治腿上的伤了。”

(施咸荣译)

早餐

[美国]斯坦培克

我每想起这件事心中总有一种愉快、满足之感。说来也怪,连最小的细节至今仍历历在目。我曾多次追忆这件事,而每次都能在记忆中的朦胧处想起一个新细节,这时,那种美妙温馨的快感就油然而生。

那是凌晨时分,东边的山峦仍是一片蓝黑色,但山背后却已晨曦微露,一抹淡淡的红色渲染着山峦的边缘处。当这缕红色的光往高空移升时,它的色泽越变越冷、越淡、越暗,当它接近西边天际时,就逐渐和漆黑的夜空融为一体了。

天很冷,虽然算不得刺骨严寒但也冻得我拱背缩肩,拖曳着双足,把两手搓热后插进裤兜里。我置身其中的这座山谷,泥土现在呈拂晓时特有的灰紫色。我沿着一条乡间土路往前走,突然看见前方有一座颜色比泥土略淡的帐篷,帐篷旁,橘红色的火苗在一只生锈的小铁炉的缝隙中闪烁。短而粗的烟筒喷出一股灰色的浓烟,烟柱向上直直升起,过了好一会儿才在空中飘散。

我看见火炉旁有位青年妇女,不,是位姑娘。她身穿一件褪色的布衣裙,外面罩着一件背心。我走近后才发现她那只弯曲着的胳膊正搂抱着一个婴儿,婴儿的头暖暖和和地包在背心里面,小嘴正在吮奶,这位母亲不停地转来转去,一会儿掀开长锈的炉盖以加强通风,一会儿拉开烤箱上的门,而那个婴儿一直在吮奶。婴儿既不影响她干活,也没影响她转动时轻捷优美的姿态,因为她每个动作都准确而娴熟。从铁炉缝隙中透露出的橘红色的火苗把跳动着的黑影投映在帐篷上。

我走近时,一股煎咸肉和烤面包的香味扑面而来,我认为这是世界上最令人感到愉快和温暖的气味。这时,东边的天空已亮起来,我走近火炉,伸出手去烤火,一触到暖气,全身立刻震颤一下。突然帐篷的门帘向上一掀,走出个青年,后面跟着一位长者。他俩都穿着崭新的粗蓝布和钉着闪亮的铜纽扣的粗蓝布外套。两人长得十分相像,都是瘦长脸。

年轻的蓄着黑短髭,年长的蓄着花白短髭,两人的头部和脸部都是水淋淋的,头发上滴着水,短髭上挂着水珠,面颊上闪着水光。他二人默默地站在一起望着逐渐亮起来的东方,他们一同打了个哈欠,一同看着山边的亮处。他们一回身看见了我。

“早。”年长的那位说。他脸上表情既不太亲热也不太冷淡。

“早,先生。”我说。

“早。”青年说。

他们脸上的水渍还没完全干,两人一同来到火炉边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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