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中元认识了流浪的其他孩子,学到许多自己所不知道的生存之道,但是依旧过得煎熬。每敲开一扇门,每伸出一次手,每陪一次笑脸,对陆中元来说都是一种考验。因为他面对的是默然,是冷嘲热讽,每一次不耐烦扔出来的食物对他来说都是侮辱。可是没办法,不伸手去接就有可能饿死。陆中元幼小的心灵被一次又一次的刺伤了变得非常冰冷,偶尔阿婆阿婶一抹善意的微笑,一句亲切的关问会让他觉得非常的温暖。
在无数个孤独的夜晚,陆中元躺在阴冷的房间里,饥肠辘辘流着泪看着窗外的月光,思念早逝的父母。在无数绝望的时刻,陆中元不止一次祈求老天,希望能吃口饱饭,好好的活下去,可这结果让人非常的失望。没有人为他擦干眼泪,没有为他点亮明灯,没人给他送来吃的,一切只能靠他自己。
陆中元和这群孩子整日在赌棚茶馆里厮混,乞讨,软求,明偷,暗抢,不计手段不顾尊严到手什么吃什么。不过陆中元和别的小瘪三不同,在这种为生活的挣扎当中,陆中元一直是一个非常用心的孩子,他揣摩着人的语言和心思,思量着用什么方法才能得到多一些吃的,什么样的方式才能得到同伴的友好帮助。
生存的智慧只有在生活困境的打拼中才能磨练出来,刚从舅舅家被赶出来的时候,他还是个不知所措的孩子,而经过几年流浪生活之后,他已经成为一个自信能够靠自己的能力存活下去的少年。
三年之后……
十六岁的陆中元个子拉长,眼神由几年前的浑浊迷茫变得平静,不时的隐隐透着锋芒,瘦弱的身体变得结实强健。
长了个子,但陆中元依旧穿着三年前那身衣服,半截胳膊和小腿裸露在外,肚脐眼也快遮不住了。
三年时间里变化的不仅仅是陆中元。康月镇也变样了,街上的行人比之前多了不少,街道两旁原先关门的铺子也重新开门做生意,走街串巷叫卖的货郎吆喝声一浪高过一浪。小镇东边的那座城堡开始动工修缮,不少人因此赚到工钱。同样的西边码头的那些仓库已经有商人存放货物。
康月镇恢复往日的热闹,这让陆中元能讨到更多吃的,同时还有个奔头。巴克身强力壮好勇斗狠,手底下还有小弟,很快就有来到康月镇的老板看中,成为码头上的工头,连带着许多乞讨的流氓也谋得生计。
陆中元停在富户家的后院围墙外,转头眼睛朝后面扫了扫,发现没有行人,转角处一个胖子伸出头冲他点点头。一个箭步加速起跳,两腿蹬墙借力,再度拔高身体,手扣住瓦沿一拉带住身体越上围墙。
从衣服里掏出两根绳子,熟练快速的打出两个结,左右手同时甩出两条绳套子,精准的套住两只鸭的脖子,拉绳头把两只鸭拽上围墙。
翻墙,打绳套,套鸭,跳墙狂奔,一套动作行云流水,任何失误都不犯。
这些都是陆中元从巴克身上学来的,经过几年的练习,现在的他比巴克干的更漂亮,仍绳套例无虚发。
后退的路线有多条,每个路口都有其他伙伴望风,有个风吹草动得到信号之后选择其他路线确保万无一失。
安全回到破庙,陆中元把鸭交给猴子,这家伙天生是当厨子的料,无师自通做东西很美味。陆中元回想起第一次看到猴子的时候,枯瘦如柴被巴克叫做猴子。厨子一般都不会瘦,猴子也是如此,几年过去膀大腰圆脸上全是肉。
“弄得漂亮点。”陆中元交代一句之后就出了破庙。
康月镇的茶馆里人声鼎沸,有的在谈生意,有的在聊人生,有的在说八卦。陆中元没事就喜欢在这里转悠,就算讨不到吃的,听听别人天南海北的吹牛也不错。
“昨天又去花楼,又没看到头牌,真特么一点意思都没有。”
“见了又怎么样,上一晚你得卖多少豆腐,上得起嘛,便宜点的闭上眼睛也一样。”
“过过眼瘾也好啊。”
“你们以后都别想见红月了,斯特朗已经替他赎身,包养起来了。”
……
听着聊斯特朗的八卦,陆中元眼珠子一转脑海里生出个想法,便离开茶馆。
出了茶馆,陆中元来到富贵楼,这就是当年他乞讨时差点被打死的地方。那个打他的大肚,肥脸,光头的斯特朗,体形涨了不少,仍旧是在数着银子。
“老板给我拿两只烧鸡,再来一瓶高粱酒,记我账上。”陆中元走进富贵楼,中气十足的道。
破衣烂衫的乞丐,同暴发户那般叫喝点菜,还记账上?这滑稽的画面让柜台记账的老头睁大眼睛眨了又眨,愣愣的看着陆中元。
斯特朗也纳闷,带着无语的笑容,摸摸大光头,这小王八蛋吃错了什么药。他认识陆中元,不是因为三年前打过陆中元,而是陆中元在镇上游荡,平时也干不少小偷小摸的事,很多人都知道有这么号小瘪三。
“小子,胆够肥啊。”
斯特朗不仅仅是饭馆的老板,他干得最挣钱的行当是开赌档还有放高利贷,手下养了不少打手用来暴力收债,在康月镇上是一霸,敢惹他的人不多。
斯特朗有些哭笑不得,在这镇上游荡的小瘪三,难道不知道他是谁嘛?摸老虎的屁股,是傻了还是活腻了。
“教教他在康月镇上要怎么做人。”
三个跟班掰着咔咔响的手指围向陆中元。
“听说花楼的头牌被人包养了。”
“斯特朗先生,你家夫人现在在胭脂店里,离这里就几步路。”
陆中元面对围上来的人也不怵,平静的说道。
嘿,这小犊子不傻也不是活腻了,挺带种的,敢威胁起老子。斯特朗从没想过在这一亩三分地上有人敢如此胆大妄为,有些措手不及,摸摸大光头寻思着。
斯特朗最初只是个混混,年轻时长得不似现在这般肚大肥肠,是英俊潇洒的美男子。凭着副好面皮,勾搭上富户的千金小姐,人生轨迹开始发生了改变。靠着老丈人家有钱,做起了生意,后来经营赌档放高利贷,今天拥有的一切都是在老婆的财力帮助下才能得到。因此好色的斯特朗没敢取小老婆,采野花都是瞒老婆偷摸着来。
斯特朗偷采野花除了他老婆不知道之外已经是公开的秘密。陆中元整日混迹于茶馆,康月镇的新闻八卦,大户野史自然知道。斯特朗祸害过不少人,大家都害怕他,就连胆大妄为经常跟人打架拼命的巴克也不敢招惹,要挟斯特朗没人干过。
陆中元也怕斯特朗,不过觉得能赌一把试试,大不了挨顿打,反正这是家常便饭。生活的压迫下,他养成了光棍的性格,只有如此才能在活下来。
“东西给他。”沉默了一会斯特朗屈服了,对着店小二道。
“小子,别太嚣张,我收拾你就跟碾死蚂蚁差不多。”
……
陆中元提着烧鸡和酒走出富贵楼,事情比他想象中要顺利得多。曾经心里还怕斯特朗几分,现在觉得就特么一只纸皮老虎。
今天偷到两只鸭又诈了斯特朗两只鸡,收获还不错,填饱肚子还有剩余。他想到舅舅家的外婆,这几年光景不错,舅舅也有些生意,可那小窑做不了什么大买卖,也就勉强过得下去,一年到头菜盘里没见过肉。
陆中元拿着东西出了康月镇就往舅舅家的村子去。
康月镇到舅舅家要步行好几个时辰。独自一个人走在路上,不时的秋风吹过,让陆中元觉得凉爽惬意,在舒服过后他又皱起了眉头,马上就要冬天了,这是陆中元最讨厌的一个季节。每到冬季都要烧堆火烤着才能睡着,火熄灭之后就会被冻醒,整个冬天难有几个好觉。
冬天出去讨东西更是煎熬,脚上裹着的布条不抗冻,冰凉刺骨的麻痛陆中元想起就打寒颤。
三年过去他还是原来的那件袄子,长个之后就裹不住手臂和肚脐眼,不仅是他,庙里其他的人也同样面临这个问题。
找点吃食维持生存都不容易,就更别说讨要穿的。唯一的方法就是用钱去买,可是长这么大陆中元从来没有过银钱,他不会赚也没人给。
弄到钱,成了陆中元必须要在这个冬天之前解决的问题。
来到舅舅家的时候正要开饭,桌上是四道菜,这可比过去强很多,却依旧是素菜。
舅母看到陆中元大大咧咧的坐到饭桌上,驴脸拉得老长,眼神很复杂,有似仇人般愤怒,又有几分嫌弃。
“中元去盛饭,今天饭菜足。”外婆看到这苦命的外孙很心疼,热情的招呼着。
陆中元拿出纸袋把两只鸡摆上桌,那只酒给了一直沉默不语的舅舅:“舅,喝点酒能活活血。”
“哼,这鸡是偷的吧。”舅母不挑点事就不自在,但凡是陆中元干什么都没好。
“中元啊,偷东西可不行,咱就算馋也不能干这事。”外婆皱起眉头,眼圈变红,老太太年纪大了帮不上什么忙,只能任由可伶的外孙在外流浪,心里难受。
“舅妈,嫌脏可以不吃。”陆中元轻蔑的憋了舅母一眼呛话道,如今他已经不在畏惧舅母的言语,神情,眼色,舅母除了在这一亩三分地作威作福之外,也没别的本事。
“外婆,这鸡偷的能这做得这么漂亮嘛,镇上富贵楼的掌柜给的。”陆中元回过头安慰老太太。
弟弟妹妹的眼睛发着光盯着两只油亮亮的鸡,这一年到头都吃不到肉的孩子,哪里抵挡得住肉食的诱惑。
陆中元把鸡腿撕下分给弟弟妹妹,他以前看到肉也是这般两眼冒火。将鸡腿全部分给其他人,对着舅母很不客气道:“舅妈,你想吃自己动手。”
他倒上流跟舅舅碰杯,撕下鸡屁股下酒。
鸡屁股别人都不喜欢,但是陆中元对这个情有独钟,是巴克用两只鸡屁股救了快饿死的他,这份情刻在心里。
舅母刻薄的言语永远都停不下,但是看着外婆满脸的笑容,陆中元很开心,饭后不多留回自己家去。
“中元一粒米都没动,他已经几年没来蹭饭了,难得来一回就不能给个好脸色嘛。”朱永看着陆中元放在桌上的两双筷子心里不是个滋味,责备的对老婆埋怨道。
“不就吃了人两只鸡,胳膊肘就往外拐,怎么不想想我伺候你们一家子,到头来还没句好。”
“不吃还好,省粮食。”
……
老婆牙尖嘴利,朱永只得蹲坐到门槛上,阴沉着脸沉默着。
陆中元在舅舅家除了鸡屁股什么都没动,主要还是陪老太太聊聊天。老太太平时从自己的牙缝里省出红薯没少给他送来,想到这鼻子有些酸。天色已经晚了,赶去破庙吃鸡太麻烦,陆中元生起火,拿出家里储备的红薯,裹上湿泥巴往火里仍。屋檐的架子上晾着牛肉干,这可是他蹲了好几日,偷了两次才弄回来,第一次还挨一通狠打,不过收获还是不错的。
吃饱之后,开始每日练习。
陆中元的房子跟几年前不同,屋里的房梁吊着沙袋,这是跟巴克学的,没事的时候打两下强健体魄,打架的时候少吃点亏。屋外架着简易的靶子,画着一圈圈歪斜的圆,套鸭子的绝活就是日复一日在这练成。倒塌的厨房还留下一道四米的墙被他磨得光滑蹭亮,胳膊腿上没少被磕到,现在的身轻如燕也是付出代价才换来。
直练到深更半夜,陆中元冲个凉水澡之后躺倒床上,如何过冬这个问题萦绕在心头,翻来覆去睡不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