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那时流行送喜报,如同过去的书生中第后,骑着高头大马,身穿红绸,胸佩红花,冲着沿途恭贺的人群拱手。初中三年,我成了送喜报的固定人选,因为基本我是全班第一,全年级前三名。我的老师们开着校车,买着鞭炮,带着奖状在周五的下午带上我,一路欢笑的奔赴我家。这时父母早已准备好饭菜在家迎接,自家的公鸡杀一只,必须是当年的小公鸡,不能超过两斤,用自己菜地的尖椒爆炒,只需要放些葱姜蒜、料酒和酱油,其入口鲜香,不老不嫩,是现在城里餐桌上绝对吃不到的美味。城里割的新鲜猪肉,需要买猪臀部附近的肉,我们当地的吃法,肉片要厚,要大,碗底也不用红薯和土豆,直接厚厚的肉片裹上蒸肉粉蒸熟,粉红色米粒,粉红色的猪肉,入口肉香四溢,肥油入齿。自家腌的咸肉,裹上面粉,油煎成圆形粑粑,香而不腻。买上村人夜里在稻田里抓起的土鳝鱼,需要不大不小,十条一斤正好,食指粗细,鳝鱼在油煎熟后,通体金黄而略带黑色,是下酒的佳肴。有次夏日碰到老师推迟了送喜报的时间,只好把先前买的肉放到村头的老井中保鲜,那个时候的家里哪有冰箱。父母乐于享受这个过程,学校送喜报给他们带来的喜悦和成就感,自己种了一辈子地,仿佛未来的我可以跳出农门吃皇粮,那时的大学生十分少,毕业几年后便可以在某个地方混个头头脑脑,甚至不少人去到政府,等到30多岁时自己祖坟冒起青烟,还可以当个县官主政一方,这是莫大的光宗耀祖。为此,我的父母毫不痛惜老师们来之后的大吃大喝,满桌子在过年时我也难以吃上的菜,一打又一打喝完的啤酒,直吃到老师们满脸红光,开始细数我这学校的神奇事迹,而这时有些热情的邻居,趁着饭后过来听我的光荣事迹,便是我的父亲最感荣耀的时候,他仿佛忘记了他作为地主的儿子被人瞧不起的少年时期,他仿佛忘记了他终日劳作却依然无法摆脱贫穷的困扰,他的喝了酒的脸开始黑红起来,他也开始话多起来,而这时人们仿佛给我的面子,也不再和他争执,他的言语愈加鲜活起来。因为我的努力,让父亲在村里人跟前挣足了面子,人们都知道,四哥虽然一生毫无所成,可是他的儿子却聪明异常,他的儿子皮肤黝黑,居然好像有不再当农民的趋势。而我自己,也为自己挣回了面子,那个曾经打我的校长和物理老师,他们不得不在此后的时间里多次给我道歉,并花了更多的精力来提升我的学习,因为我的升学才是他们教育成绩的体现,也是他们奖金的由来,而我对于这样的道歉,对于副校长仍是充满了鄙夷,他不过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而我的物理老师,他只是个酒喝多了的狂徒,何必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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